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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健康食品管理法 第19條 …無前三款情形,而經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命暫停製造、調配、加工、販賣、陳列並封存者,應撤銷原處分,並予啟封。製造、調配、加工、販賣、輸入、輸出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二款之健康食品業者,由當地主管機關公告其公司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
  2. 行政健康食品管理法 第21條 …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明知為前項之食品而販賣、供應、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標示、廣告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依前項規定處罰之。
  3. 行政健康食品管理法 第27條 …第十七條所規定之抽查、抽驗或經命暫停或禁止製造、調配、加工、販賣、陳列而不遵行者,處行為人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前項行為如情節重大或一年內再違反者,並得廢止其營業或工廠登記證照。
  4. 行政健康食品管理法 第29條 …請求之懲罰性賠償金。但買受人為明知時,不在此限。製造、輸入、販賣之業者為明知或與出賣人有共同過失時,應負連帶責任。
  5. 行政輸入化粧品邊境查驗辦法 第5條 …括本法第七條及第十條第一項所定情事。報驗義務人應於產品供應、販賣、贈送、公開陳列或提供消費者試用前,使前項不予查驗之項目,符合本法之規定。
  6. 行政輸入化粧品邊境查驗辦法 第10條 …點與實際不符,或於核發輸入許可之前,即擅自啟用、移動、供應、販賣或贈送者,查驗機關得自發現日起一百八十日內,暫停受理該報驗義務人先行放行之申請。
  7. 行政菸害防制法 第3條 …用、聞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菸品之行為。四、菸品容器:指向消費者販賣菸品使用之所有包裝盒罐或其他容器。攜帶已點燃或已啟動使用功能之菸品,視為前項第三款之吸菸。
  8. 行政菸害防制法 第8條 販賣菸品、指定菸品必要之組合元件,不得以下列方式為之:一、自動販賣、郵購、電子購物或其他無法辨識消費者年齡之方式。二、開放式貨架或其他可由消費者直接取得之方式。三、每一販賣單位,以少於二十支及其內容物淨重低於十五公克之包…
  9. 行政菸害防制法 第13條 販賣菸品之場所,應於明顯處標示第九條第二項前段、第十六條第一項及第十七條意旨之警示圖文。展示菸品或菸品容器,應以使消費者獲知菸品品牌及價格之必要者為限。前二項標示、展示之範圍、內容、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
  10. 行政菸害防制法 第15條 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或廣告下列物品:一、與菸品或菸品容器形狀近似之糖果、點心、玩具或其他物品。二、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三、未依第七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經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之指定菸品或其必要之組合…
  11. 行政菸害防制法 第17條 …、引誘或其他方式使孕婦或未滿二十歲之人吸菸。前項供應者屬菸品販賣業,且有難以辨識消費者之年齡情事時,應要求其出示足資證明年齡之文件;消費者拒絕時,應不予販售。
  12. 行政菸害防制法 第18條 …運輸工具、計程車、遊覽車、車站及旅客等候室。六、製造、儲存或販賣易燃易爆物品之場所。七、金融機構、郵局及電信事業之營業場所。八、供室內體育、運動或健身之場所。九、教室、圖書室、實驗室、表演廳、禮堂、展覽室、會議廳(室)及…
  13. 行政菸害防制法 第29條 …依第十條第三項所定辦法中有關尼古丁、焦油含量標示方式之規定。販賣之菸品有前項第一款或第五款情形,經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販賣之菸品有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四款或第六款情形者,處新臺幣一萬…
  14. 行政菸害防制法 第32條 …、銷毀或退運者,按次處罰:一、違反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販賣、展示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二、違反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販賣、展示指定菸品或其必要之組合元件。
  15. 行政菸害防制法 第36條 …容器形狀近似之物品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販賣、供應、展示或廣告者,處新臺幣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依前項規定處罰鍰者,並應令其限期改善、回收、銷毀或退運;屆期未改善、回收、銷毀或退運者,按次處罰。
  16. 行政菸害防制法 第38條 販賣菸品、指定菸品必要之組合元件或販賣菸品之場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一、違反第八條所定禁止之方式販賣菸品、指定菸品必要之組合元件。二、違反第十三條…
  17. 行政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審查準則 第7條 …名稱、廠址與醫療器材之名稱、規格型號、製造情形及核准在其本國販賣實況;如該醫療器材經確認係產製國最高衛生單位未列管者,得由當地衛生機關或我國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可之機構出具。前項出產國許可製售證明,如輸入醫療器材係委託製造…
  18. 行政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審查準則 第16條 …:一、第一等級醫療器材查驗登記申請暨切結書正本。二、醫療器材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影本。三、製造廠符合醫療器材優良製造規範之證明文件。但依醫療器材管理辦法規定,適用醫療器材優良製造規範精要模式之品項,免附本款資料。申請查驗登…
  19. 行政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審查準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7條 …文譯稿、包裝、標籤及產品實際外觀彩色圖片各二份。三、醫療器材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影本一份。四、切結書(甲)。五、出產國許可製售證明正本。六、國外原廠授權登記書正本。七、輸入醫療器材製造廠符合醫療器材優良製造規範之證明文件。…
  20. 行政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審查準則 第34條 …記申請書正、副本各一份。二、國產醫療器材製造業或輸入醫療器材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影本一份。三、原核准之醫療器材許可證影本。四、原核准並蓋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騎縫章之仿單標籤核定本影本。五、黏貼或裝釘於標籤黏貼表上之中文仿單目…
  21. 行政藥事法 第6-1條 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類別之藥品,其販賣業者或製造業者,應依其產業模式建立藥品來源及流向之追溯或追蹤系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應建立前項追溯或追蹤申報系統;前項業者應以電子方式申報之,其電子申報方式,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22. 行政藥事法 第8條 …成藥之分類、審核、固有成方製劑製售之申請、成藥及固有成方製劑販賣之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23. 行政藥事法 第14條 本法所稱藥商,係指左列各款規定之業者:一、藥品或醫療器材販賣業者。二、藥品或醫療器材製造業者。
  24. 行政藥事法 第15條 本法所稱藥品販賣業者,係指左列各款規定之業者:一、經營西藥批發、零售、輸入及輸出之業者。二、經營中藥批發、零售、調劑、輸入及輸出之業者。
  25. 行政藥事法 第17條 本法所稱醫療器材販賣業者,係指經營醫療器材之批發、零售、輸入及輸出之業者。經營醫療器材租賃業者,準用本法關於醫療器材販賣業者之規定。
  26. 行政藥事法 第22條 …:一、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明令公告禁止製造、調劑、輸入、輸出、販賣或陳列之毒害藥品。二、未經核准擅自輸入之藥品。但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人員攜帶自用藥品進口者,不在此限。前項第二款自用藥品之限量,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會同財政部…
  27. 行政藥事法 第28條 西藥販賣業者之藥品及其買賣,應由專任藥師駐店管理。但不售賣麻醉藥品者,得由專任藥劑生為之。中藥販賣業者之藥品及其買賣,應由專任中醫師或修習中藥課程達適當標準之藥師或藥劑生駐店管理。西藥、中藥販賣業者,分設營業處所,仍應依…
  28. 行政藥事法 第32條 醫療器材販賣或製造業者,應視其類別,聘用技術人員。前項醫療器材類別及技術人員資格,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29. 行政藥事法 第48-19條 …權人間,所簽訂之和解協議或其他協議,涉及本章關於藥品之製造、販賣及銷售專屬期間規定者,雙方當事人應自事實發生之次日起二十日內除通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外,如涉及逆向給付利益協議者,應另行通報公平交易委員會。前項通報之方式、內…
  30. 行政藥事法 第50條 …,不得調劑供應。但左列各款情形不在此限:一、同業藥商之批發、販賣。二、醫院、診所及機關、團體、學校之醫療機構或檢驗及學術研究機構之購買。三、依中華藥典、國民處方選輯處方之調劑。前項須經醫師處方之藥品,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