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案」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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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專利法 第128條 相同或近似之設計有二以上之專利申請案時,僅得就其最先申請者,准予設計專利。但後申請者所主張之優先權日早於先申請者之申請日者,不在此限。前項申請日、優先權日為同日者,應通知申請人協議定之;協議不成時,均不予設計專利。其申請…
  2. 行政專利法 第130條 …責機關通知,或據申請人申請,得為分割之申請。分割申請,應於原申請案再審查審定前為之。分割後之申請案,應就原申請案已完成之程序續行審查。
  3. 行政專利法 第131條 …改請衍生設計專利者,或申請衍生設計專利後改請設計專利者,以原申請案之申請日為改請案之申請日。改請之申請,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為之:一、原申請案准予專利之審定書送達後。二、原申請案不予專利之審定書送達後逾二個月。改請後之…
  4. 行政專利法 第132條 申請發明或新型專利後改請設計專利者,以原申請案之申請日為改請案之申請日。改請之申請,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為之:一、原申請案准予專利之審定書、處分書送達後。二、原申請案為發明,於不予專利之審定書送達後逾二個月。三、原申請…
  5. 行政專利法 第134條 設計專利申請案違反第一百二十一條至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百二十七條、第一百二十八條第一項至第三項、第一百二十九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一百三十一條第三項、第一百三十二條第三項、第一百三十三條第二項、第一百四十二…
  6. 行政專利法 第142條 …規定,於設計專利準用之。第二十八條第一項所定期間,於設計專利申請案為六個月。第二十九條第二項及第四項所定期間,於設計專利申請案為十個月。第五十九條第一項第三款但書所定期間,於設計專利申請案為六個月。
  7. 行政專利法 第147條 中華民國八十三年一月二十三日前所提出之申請案,不得依第五十三條規定,申請延長專利權期間。
  8. 行政專利法 第148條 …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三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已審定公告之新型專利申請案,其專利權期限,適用修正前之規定。新式樣專利案,於世界貿易組織協定在中華民國管轄區域內生效之日,專利權仍存續者,其專利權期限,適用本法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五月…
  9. 行政專利法 第149條 …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尚未審定之專利申請案,除本法另有規定外,適用修正施行後之規定。本法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尚未審定之更正案及舉發案,適用修正施行後之規定。
  10. 行政專利法 第150條 …行前提出,且依修正前第二十九條規定主張優先權之發明或新型專利申請案,其先申請案尚未公告或不予專利之審定或處分尚未確定者,適用第三十條第一項規定。本法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已審定之發明專利申請案,未逾…
  11. 行政專利法 第151條 …本法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後,提出之專利申請案,始適用之。
  12. 行政專利法 第152條 …文施行前,違反修正前第三十條第二項規定,視為未寄存之發明專利申請案,於修正施行後尚未審定者,適用第二十七條第二項之規定;其有主張優先權,自最早之優先權日起仍在十六個月內者,適用第二十七條第三項之規定。
  13. 行政專利法 第153條 …第一百二十九條第一項準用第二十八條第一項規定喪失優先權之專利申請案,於修正施行後尚未審定或處分,且自最早之優先權日起,發明、新型專利申請案仍在十六個月內,設計專利申請案仍在十個月內者,適用第二十九條第四項、第一百二十條準…
  14. 行政專利法 第154條 …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已提出之延長發明專利權期間申請案,於修正施行後尚未審定,且其發明專利權仍存續者,適用修正施行後之規定。
  15. 行政專利法 第156條 …國一百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尚未審定之新式樣專利申請案,申請人得於修正施行後三個月內,申請改為物品之部分設計專利申請案。
  16. 行政專利法 第157條 …百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尚未審定之聯合新式樣專利申請案,適用修正前有關聯合新式樣專利之規定。本法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尚未審定之聯合新式樣專利申請案,且於原新式樣專利公告前申請者,申請…
  17. 行政專利法 第157-1條 …五十九條、第一百二十二條及第一百四十二條,於施行後提出之專利申請案,始適用之。
  18. 行政專利法 第157-2條 …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四月十六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尚未審定之專利申請案,除本法另有規定外,適用修正施行後之規定。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四月十六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尚未審定之更正案及舉發案,適用修正施行後之規定。
  19. 行政專利法 第157-3條 …民國一百零八年四月十六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已審定或處分之專利申請案,尚未逾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第二款、第一百零七條第二項第二款規定之期間者,適用修正施行後之規定。
  20. 行政專利權期間延長核定辦法 第9條 延長專利權期間申請案,經審查為取得許可證而無法實施發明之期間超過申請延長專利權期間者,以所申請延長專利權期間為限。
  21. 行政電業規費收費標準 第15條 除本標準另有規定外,申請人應於提出申請案時隨文繳納本標準所定之審查費、登記費或證照費。前項申請案於繳費後,經主管機關不予受理或駁回者,無息退還。但已進入實質審查程序者,不予退還審查費。
  22. 行政經濟部推動研究機構進行產業創新及研究發展補助辦法 第15條 …法之規定。申請者拒絕為前二項聲明時,本部或所屬機關得不受理該申請案;其聲明不實者,本部或所屬機關得駁回其申請,或撤銷補助並解除契約。
  23. 行政經濟部推動研究機構進行產業創新及研究發展補助辦法 第17條 …或所屬機關召開技審會進行審查後核定之。本部或所屬機關審查計畫申請案,自收件之日起至審查完竣通知申請者之日止,其期間不得逾四個月;必要時,得延長一個月。第一項及第二項經本部或所屬機關核定之科技專案,由本部或所屬機關與申請者…
  24. 行政經濟部推動學術機構進行產業創新及研究發展補助辦法 第7條 本部得就本辦法所定申請案與計畫之受理、審查、核定、查訪、查核、撥付、追回補助款及其他相關事項,委託法人或團體辦理之。
  25. 行政經濟部推動學術機構進行產業創新及研究發展補助辦法 第10條 …得其他機關經費之補助。申請者拒絕為前項聲明時,本部得不受理該申請案;其聲明不實者,本部得駁回其申請,或撤銷補助及解除契約,並追回已撥付之補助款。
  26. 行政經濟部推動學術機構進行產業創新及研究發展補助辦法 第12條 依本辦法提出之學界科技專案申請案,由本部召開會議進行審查後核定之。本部審查計畫申請案,自收件之日起至審查完竣通知申請者之日止,其期間不得逾四個月;必要時,得延長一個月。經本部核定之學界科技專案,由本部與申請者簽訂補助契約…
  27. 行政營利事業適用生技醫藥公司股東投資抵減辦法 第8條 …檢具前項第三款相關文件者,第六條第一項核發完成證明機關於接獲申請案後,得請本部邀請生技醫藥公司審定辦法第二條第二項機關代表及學者專家召開專案會議提供諮詢意見。
  28. 行政產業創新條例 第54條 …規劃;中央主管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查用地變更規劃申請案,應向申請人收取審查費。前項經中央主管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查核准之用地變更規劃申請案,申請人應按變更規劃類別及核准當期公告土地現值之一定比率,…
  29. 行政大陸地區法人團體來臺與臺灣地區法人團體合辦專業展覽許可辦法 第9條 …、團體有前項情形經撤銷或廢止許可者,貿易署於三年內不予受理其申請案;已受理之申請案,應駁回其申請。
  30. 行政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及分局之科技產業園區業務管理規則 第3條 區內事業設立、合併、分割、增資、減資、擴廠及變更投資計畫申請案,除經園管局或分局逕行核定者外,分局應於一週內擬具初審意見送園管局,園管局於一個月內審查核定,並就核定內容及應行洽辦事項通知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