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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鐵路運送規則 第71條 鐵路機構依規定完成運送物變賣或為其他處置後,應即通知託運人或受貨人;其變賣所得價款,除清償未付之運費、雜費及變賣費用外,餘款退還託運人或其應得之人,不足時補收之。前項餘款經限期通知領取,屆期未領取者,鐵路機構應提存之。不…
  2. 行政鐵路運送規則 第73條 鐵路機構應依本規則規定訂定旅客、包裹及貨物運送契約,報請交通部鐵道局備查後公告實施;變更時亦同。前項旅客運送契約不得違反依法公告之相關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
  3. 行政公路法 第34條 …貨兩用車租與他人自行使用為營業者。七、汽車貨運業:以載貨汽車運送貨物為營業者。八、汽車路線貨運業:在核定路線內,以載貨汽車運送貨物為營業者。九、汽車貨櫃貨運業:在核定區域內,以聯結車運送貨櫃貨物為營業者。前項汽車運輸業營…
  4. 行政公路法 第49條 汽車運輸業對客、貨運輸,應準時安全運送之。但急病患者、郵件包裹、易腐貨物或於公益上有正當理由者,得優先運送。
  5. 行政公路法 第50條 依物品之性質,有危害他人身體或財產之虞者,汽車運輸業得拒絕運送。前項運送物,因申報不實,致汽車運輸業蒙受損害者,託運人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6. 行政公路法 第51條 …票(證),應補收票價;如無正當理由,並得加收百分之五十票價。運送物之名稱、性質或數量,如汽車運輸業對託運人之申報有疑義時,得檢驗之;檢驗結果,認所收運費不足者,按四倍以下之差額補收之。
  7. 行政公路法 第52條 運送物因不可歸責於汽車運輸業之事由,致不能交付時,汽車運輸業得代為寄存於倉庫,並以倉單代替運送物之交付;其費用由貨物託運人或受貨人負擔。前項規定,於超過領取期間未領取之運送物準用之。
  8. 行政公路法 第53條 汽車運輸業對於站、車內所有人不明之運送物、寄存品或遺留物,應公告招領之;公告逾一年,仍無權利人領取時,取得其所有權。前項運送物、寄存品或遺留物,如有易於腐壞之性質,或其保管困難,或顯見其價值不足抵償運雜費時,汽車運輸業得…
  9. 行政公路法 第54條 左列請求權,因一年間不行使而消滅:一、運送物喪失、毀損或遲交之損害賠償。二、運費、雜費之補收及退還。三、運送物之交付。四、代收貨價之支付。前項請求權之消滅時效,依左列日期起算:一、運送物喪失、毀損或遲交之損害賠償,自應交…
  10. 行政公路法 第64條 …之損害賠償,除貨物之性質、價值於裝載前經託運人聲明,並註明於運送契約外,其賠償金額,以每件不超過新台幣三千元為限。人、客傷害、死亡之損害賠償辦法,由交通部另定之。
  11. 行政公路證照及監理規費收費辦法 第2條 …輪車行車號牌。(二)微型電動二輪車行車執照。九、道路危險物品運送人員訓練證明書。
  12. 行政小船管理規則 第3-1條 …後,新申請建造或變更使用目的為專供小船所有人自用,不以客、貨運送、漁業或其他特殊使用為目的之小船,其總噸位不得逾五,且全船乘員最高限額應在十二人以下,並應設置可供搭載乘員之艙室。但航行內水者得不設置艙室。
  13. 行政化學液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34條 …。三、所有之貨泵與類似之設備應具有遙控之關斷設施。四、轉駁與運送附表一貨物所需之控制設備,除泵室中者外,不應位於露天甲板以下。五、特定化學品另需增加之貨物轉駁控制規定,如附表一「O」欄所示。
  14. 行政化學液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67條 …於接近以便檢查與清潔。二、二硫化碳(一)應有設施以在裝卸載及運送中保持貨艙櫃內之水封。並在運送中於液面上之空間保持惰氣封墊。(二)所有開口應設於甲板以上之艙櫃頂部。(三)裝載用管路之末端應位於艙櫃底部附近。(四)應備有標…
  15. 行政汽車運輸業客貨運運價準則 第9條 …輕笨貨物、整體貨物、易損品、貴重品、危險品、正常工作時間以外運送之貨物及以小貨車、特種運輸車運輸之貨物,其運價得按基本運價加成計算,其加成率由中央或省、市公路主管機關核定之。
  16. 行政小船檢查丈量規則 第12條 …主要推進動力之漁船及使用目的為專供小船所有人自用,不以客、貨運送或其他特殊使用為目的之小船。二、船身內外各部分應剷刷清潔,並將非固著之物移去。船齡未滿十五年之非載客小船實施入塢、上架、上坡或吊岸有困難者,經航政機關同意,…
  17. 行政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2條 …貨兩用車租與他人自行使用為營業者。七、汽車貨運業:以載貨汽車運送貨物為營業者。八、汽車路線貨運業:在核定路線內,以載貨汽車運送貨物為營業者。九、汽車貨櫃貨運業:在核定區域內,以聯結車運送貨櫃貨物為營業者。前項汽車運輸業營…
  18. 行政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30條 汽車運輸業對客、貨運輸,應準時安全運送之。但急病患者、郵件包裹、易腐貨物或於公益上有正當理由者,得優先運送。
  19. 行政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31條 汽車運輸業對於站、車內所有人不明之運送物、寄存品或遺留物,應公告招領之;公告逾一年,仍無權利人領取時,取得其所有權。前項運送物、寄存品或遺留物,如有易於腐壞之性質,或其保管困難,或顯見其價值不足抵償運雜費時,汽車運輸業得…
  20. 行政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44-6條 …五、貨物屬違禁品、危險品或有危害他人身體或財產之虞者,應拒絕運送。公路汽車客運業及市區汽車客運業依前條規定經營貨運服務者,不受本規則及汽車運輸業審核細則有關貨運業立案程序、營運、運費及監督管理等事項之限制。
  21. 行政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64條 公路客運班車行至中途因路阻不能運送旅客至到達站時,得依左列規定辦理:一、旅客願在停行地點下車者,其未經行路段之票價應予退還。二、旅客願在停行地點候路修通後搭乘下次班車者,得改搭下次班車。三、旅客願返回原起程站者,應免費送…
  22. 行政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69條 …行李之班車,託運行李時,概憑客票交運。交運之行李不能一次隨車運送時,得交下一次班車運送,但交運之數量過多無法運送時,公路汽車客運業得拒絕承運。
  23. 行政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70條 公路汽車客運業運送郵件,依郵政法第二十六條規定。
  24. 行政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72條 下列物品,公路及市區汽車客運業應予拒絕攜帶或運送:一、違禁品。二、危險品。三、易於變壞或破損之物品。四、不潔或易污損他物之物品。五、厭惡品。六、不適宜隨客車運送之動物類。但視覺、聽覺、肢體功能障礙者攜帶之導盲犬、導聾犬、…
  25. 行政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77條 …客運業認為有疑竇時,得會同旅客檢驗,如發現夾帶第七十二條拒絕運送之物品時,應依左列規定辦理:一、如係違禁品,除將關係人連同物品一併交當地主管機關究辦外,其已收之運費概不退還。二、如係危險品,即應卸下,其已運里程應照運價加…
  26. 行政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105條 …各營業所揭示左列事項:一、營業時間表。二、運費及雜費表。三、運送契約、託運單。其應註明貨物毀損、滅失之損害賠償,除貨物之性質、價值於裝載前經託運人聲明,並註明於契約外,其賠償金額,以每件不超過新台幣三千元為限。四、其他託…
  27. 行政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107條 …外,應依民法之規定;但左列請求權,因一年間不行使而消滅:一、運送物喪失、毀損或遲交之損害賠償。二、運費、雜費之補收及退還。三、運送物之交付。四、代收貨價之支付。前項請求權之消滅時效,依左列日期起算:一、運送物喪失、毀損或…
  28. 行政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119條 …貨物如有包裝不妥者,貨運業者應請託運人整理,不整理時,得拒絕運送或由託運人在託運單上註明自負喪失毀損責任。
  29. 行政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121條 依物品之性質,有危害他人身體或財產之虞者,貨運業得拒絕運送。前項運送物,因申報不實,致貨運業蒙受損害者,託運人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30. 行政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122條 運送物之名稱、性質或數量,如貨運業對託運人之申報有疑義時,得檢驗之;檢驗結果,認所收運費不足者,按四倍以下之差額補收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