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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 33 頁- 行政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管理辦法 第10條 依本辦法規定進行之檢測結果及改善修護,應作成紀錄,並保存二年備查。
- 行政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 第2條 …:指空氣污染物經污染防制設備處理後之排放量削減百分比,依同步檢測污染防制設備前端及後端廢氣濃度及排放量進行計算,其計算公式如下:處理效率=(E-E0)/E×100%;單位為%。E:經密閉排氣系統進入污染防制設備前之空氣污…
- 行政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 第5條 …適用規定,應於申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時,併同空氣污染物排放檢測報告提出,並經地方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政府其他機關核可後登載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本標準發布施行日前已設立之光電業,其排放標準之適用,應於中華…
- 行政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 第6條 …量、輸出量等資料應每月記錄。光電業應配合前項紀錄、監測及相關檢測作業結果計算全廠揮發性有機物、氫氟酸及鹽酸等空氣污染物之年排放量,於每年一月底前向地方主管機關申報前一年排放量。第一項紀錄及第二項排放量資料應保存五年備查。
- 行政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 第7條 排放管道之空氣污染物監測及檢測作業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揮發性有機物單位小時許可排放量達一.三公斤以上者,其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制設備之廢氣導入處及排放口應設置連續自動監測設施。但同一公私場所排放之單一空氣污染物經二個以上排…
- 行政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 第2條 …告應自行或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以下簡稱檢測機構),實施定期檢驗測定(以下簡稱定期檢測)之固定污染源。前項適用對象應實施之定期檢測分類如下:一、例行性定期檢測:經各級主管機關公告固定污染源應自行或委託…
- 行政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 第3條 …固定污染源應依各級主管機關公告之污染物項目及頻率,自行或委託檢測機構實施例行性定期檢測,其檢測頻率分級如下:一、第一級:每季檢測一次,於每年一月至三月、四月至六月、七月至九月及十月至十二月期間內應各執行一次定期檢測。二、…
- 行政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 第4條 …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公告固定污染源應實施例行性定期檢測時,其檢測頻率分級,應依前條規定辦理。前項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固定污染源,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有必要時,得以較高之檢測頻率級數公告之。
- 行政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 第5條 …一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指定固定污染源實施功能性定期檢測。但不包括火化場:一、申報例行性定期檢測之結果與申請操作許可證之檢測值差異達百分之五十以上。二、以未經操作許可證核定之收集、處理設施或排放管道排放空氣污染物…
- 行政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 第6條 公私場所應依空氣污染物排放檢測計畫(以下簡稱檢測計畫)執行固定污染源定期檢測,其取得方式如下:一、依規定應申請操作許可證者: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申請,經依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
- 行政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 第7條 前條檢測計畫之內容應包含下列事項:一、固定污染源製程排放檢測清單,包含排放管道、檢測項目、頻率、檢測方法及檢測作業規定等。二、固定污染源廢氣流向說明,包含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及排放管道等。三、檢測期間污染源、防制設備…
- 行政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 第8條 檢測計畫記載之各項操作條件或數值,於未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最大處理容量,且符合排放標準及本法相關管制規定者,得有百分之十之容許差值。
- 行政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 第9條 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屬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其檢測計畫內容應納入經環境影響評估法審查通過之書件所載應實施排放管道定期檢測項目及頻率。前項應納入檢測計畫實施排放管道定期檢測者,適用第十一條至第十六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三條、第…
- 行政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 第10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執行固定污染源功能性定期檢測之查核,應依檢測計畫內容確認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收集設施、防制設施、使用原(物)料及燃料之項目與用量、監督排放檢測,並於公私場所完成通知檢測翌日起,將排放檢測日期公開於…
- 行政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 第11條 公私場所應於執行定期檢測前七日以電子網路傳輸方式通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但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另予核准通知期限者,不在此限。公私場所於執行定期檢測當日,因故無法執行前項通知之檢測者,得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
- 行政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 第12條 公私場所於檢測機構執行檢測前、檢測期間及檢測後之申報,應由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依固定污染源檢測作業紀錄表確認符合檢測計畫內容,並簽章及建立電子化紀錄。未設置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之公私場所,應由負責人或其授權之人為前…
- 行政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 第13條 公私場所應於固定污染源完成檢測後翌日起三十日內,將檢測結果作成紀錄,依規定格式填製檢測報告書,並應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電子傳輸方式向公私場所所在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但執行戴奧辛、重金屬空氣污染物檢測之申報期間…
- 行政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 第14條 前條檢測結果紀錄內容如下:一、空氣污染物排放濃度、排放削減率或排放量。二、檢測期間與空氣污染物排放檢測有關之主要原(物)料、燃料之用量成分及產品產量。三、檢測期間污染源及污染防制設備操作參數。四、固定污染源檢測作業紀錄表…
- 行政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 第15條 公私場所申報檢測結果,應符合下列規定:一、空氣污染物種類符合各級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二十二條公告之內容及頻率,且應申報之項目均無缺漏。二、符合本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執行檢測。三、依第七條檢測計畫執行檢測,且檢測結果紀錄內容符合前…
- 行政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 第16條 公私場所有修正檢測計畫內容之必要者,應檢具符合第七條規定之檢測計畫修正內容,並依許可證管理辦法規定,併同提出操作許可證內容變更或異動之申請,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後,依核准內容執行定期檢測。但未涉及操作許可證內容…
- 行政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 第17條 …情形之一者,得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後,調整污染物檢測頻率級數。但空氣污染物項目為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有害空氣污染物種類,其檢測頻率級數調整僅適用第一款規定:一、按次調整檢測頻率級數:(一)屬三級防制區應削減排放…
- 行政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 第18條 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依前條申請檢測頻率級數調整者,其同一排放管道公告應實施例行性定期檢測之空氣污染物檢測項目含粒狀污染物、硫氧化物或氮氧化物之一者,應就該公告之空氣污染物檢測項目均符合前條第一項規定,始得適用檢測頻率級數調…
- 行政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 第19條 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有下列情形之一,致無法依檢測計畫內容執行檢測者,於應執行定期檢測期間內,檢具相關說明或佐證資料,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後得為替代方案:一、領有操作許可證者:產能條件無法達第七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
- 行政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 第20條 …明文件,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者,得免實施例行性定期檢測:一、原(物)料、燃料之使用未含或未衍生應檢測之空氣污染物項目。二、製程條件、燃料及燃燒條件維持不變,經連續二次定期檢測其戴奧辛排放濃度低於零.零一ng-T…
- 行政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 第21條 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於應執行例行性定期檢測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免實施例行性定期檢測:一、申請操作許可證變更或異動之檢測作業期間。二、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本辦法規定令重新檢測作業期間。三、依環境影響評估法審查…
- 行政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 第22條 …定或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擇一定數量排放管道進行檢測。但連續二次檢測之排放管道不得相同。前項一定數量(X)之擇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依下列方式計算辦理:X=lnN,以四捨五入方式取整數ln:自然對數N…
- 行政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 第23條 …產生之廢氣收集至同一排放管道排放者,其個別污染源除應符合個別檢測項目及頻率規定外,該同一排放管道應依較高之頻率實施例行性定期檢測。
- 行政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 第24條 …源裝設粒狀污染物不透光率監測設施者,其粒狀污染物仍應依第二級檢測頻率實施例行性定期檢測及申報。但建立粒狀污染物排放濃度與不透光率換算關係式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可者,其粒狀污染物濃度得以其不透光率換算之粒狀污染物…
- 行政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 第25條 …長十日。二、第七條第三項規定替換管道、第十六條第一項申請修正檢測計畫之審核、第十九條規定替代方案、第二十條規定免實施例行性定期檢測或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規定擇一定數量排放管道檢測之核准,總審查日數均不得超過十五日,受理各項目…
- 行政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 第27條 …及加註操作許可證操作條件建議後翌日起七日內通知公私場所並核發檢測計畫;其許可證由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審核者,應一併通知。二、第七條第三項、第十七條、第二十條及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申請文件,應於完成審查後翌日起七日內通知公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