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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65條 申請自由氣球自用駕駛員術科檢定者,應於檢定前六十日內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一、充氣自由氣球:應有一次以上之自由氣球商用駕駛員帶飛訓練。二、熱氣球:應有兩次以上各一小時之自由氣球商用駕駛員帶飛訓練。申請自由氣球自用駕駛員術科檢…
  2.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66條 經檢定合格之自由氣球自用駕駛員,得駕駛經檢定合格之充氣自由氣球或熱氣球及擔任機長作非營業性之飛航。
  3.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67條 申請自由氣球商用駕駛員檢定證者,應有三十五小時以上之飛航總時間,並符合下列條件:一、二十小時之自由氣球飛航時間。二、十次以上之自由氣球飛航。三、二次以上之自由氣球機長飛航。四、十小時以上至少十次之自由氣球商用駕駛員帶飛訓…
  4.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68條 申請自由氣球商用駕駛員檢定證者,應檢定下列學科項目:一、民用航空法及相關法規。二、飛航管理程序。三、自由氣球飛航原理。四、航空氣象。五、基本航行學。六、陸空通訊。七、載重平衡。八、自由氣球一般維護。九、人為因素學。
  5.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69條 申請自由氣球商用駕駛員術科檢定者,應於檢定前六十日內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一、充氣自由氣球:應有兩次以上各兩小時之自由氣球商用駕駛員帶飛訓練。二、熱氣球:應有兩次以上各一小時之自由氣球商用駕駛員帶飛訓練。申請自由氣球商用駕駛…
  6.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70條 經檢定合格之自由氣球商用駕駛員,具有自由氣球自用駕駛員之權利,並得駕駛經檢定合格之充氣自由氣球或熱氣球及擔任機長作營業性或非營業性之飛航。自由氣球商用駕駛員檢定合格者,得執行同級以下之自由氣球飛航及教學工作。
  7.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71條 申請滑翔機自用駕駛員檢定證者,應有至少十小時以上滑翔機飛航訓練總時間,並符合下列條件:一、二十次以上之飛航訓練。二、二小時以上之單獨滑翔機飛航並執行十次以上之起飛及落地。申請滑翔機自用駕駛員檢定證者如具備飛機或直昇機飛航…
  8.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72條 申請滑翔機自用駕駛員檢定證者,應檢定下列學科項目:一、民用航空法及相關法規。二、飛航管理程序。三、滑翔機飛航原理。四、航空氣象。五、基本航行學。六、陸空通訊。七、載重平衡。八、滑翔機一般維護。九、人為因素學。
  9.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73條 申請滑翔機自用駕駛員術科檢定者,於檢定前六十日內應有三次以上之滑翔機飛航教師帶飛訓練,其檢定項目依滑翔機駕駛員術科檢定報告表實施。
  10.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74條 經檢定合格之滑翔機自用駕駛員得駕駛經檢定合格之滑翔機及擔任機長作非營業性之飛航。
  11.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75條 申請滑翔機商用駕駛員檢定證者,應有二十五小時以上之滑翔機飛航時間,其飛航時間應包括一百次以上擔任滑翔機機長之飛航,並符合下列條件:一、三小時以上之滑翔機飛航訓練或十次以上由飛航教師帶飛訓練。二、二小時以上且不少於十次之單…
  12.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76條 申請滑翔機商用駕駛員檢定證者,應檢定下列學科項目:一、民用航空法及相關法規。二、飛航管理程序。三、滑翔機飛航原理。四、航空氣象。五、基本航行學。六、陸空通訊。七、載重平衡。八、滑翔機一般維護。九、人為因素學。
  13.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77條 申請滑翔機商用駕駛員術科檢定者,於檢定前六十日內應有三次以上之滑翔機飛航教師帶飛訓練,其檢定項目依滑翔機駕駛員術科檢定報告表實施。
  14.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78條 經檢定合格之滑翔機商用駕駛員,具有滑翔機自用駕駛員之權利,並得駕駛經檢定合格之滑翔機及擔任機長作營業性或非營業性之飛航。
  15.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79條 申請飛航教師檢定證者,應檢具在經民航局核准或認可之訓練機構完成下列學科項目之訓練證明文件:一、教學方法。二、教學原理。三、學生評鑑及考核。四、教學課程研發。五、教學科目規劃。六、教學技巧。申請飛航教師檢定證者,應檢定下列…
  16.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80條 申請飛航教師檢定證者,應完成該類航空器型別飛航教師之訓練,或依民航局為該檢定核准之訓練計畫完成訓練,並經民航局術科檢定合格,其檢定項目依飛航教師術科檢定報告表實施。
  17.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81條 申請飛機飛航教師檢定證者,應持有飛機民航運輸駕駛員、多組員飛機駕駛員或飛機商用駕駛員檢定證。申請直昇機飛航教師檢定證者,應持有直昇機民航運輸駕駛員或直昇機商用駕駛員檢定證。申請飛艇飛航教師檢定證者,應持有飛艇商用駕駛員檢…
  18.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82條 …飛航紀錄簿上簽證。飛航教師不得於未持有該類航空器型別飛航教師檢定證之航空器上擔任教師。
  19.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83條 申請飛機儀器飛航檢定者,得於申請飛機自用駕駛員或飛機商用駕駛員檢定證時一併提出申請,並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一、得採認為飛機或直昇機機長越野飛航總時間五十小時以上,其中十小時以上應符合申請航空器類別之飛航時間。二、飛機或直…
  20.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84條 申請直昇機儀器飛航檢定者,得於申請直昇機自用駕駛員或直昇機商用駕駛員檢定證時一併提出申請,並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一、得採認為飛機或直昇機機長越野飛航總時間五十小時以上,其中十小時以上應符合申請航空器類別之飛航時間。二、飛…
  21.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85條 申請儀器飛航檢定者,應檢定儀器飛航學科,其內容如下:一、儀器飛航規則、飛航指南、飛航公告。二、儀器飛航管理程序、陸空通話程序。三、航空器儀器飛航空地裝備運用、限制及失效處置。四、儀器飛航原理及程序。五、儀器飛航航空圖表、…
  22.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86條 申請儀器飛航檢定之術科檢定者,於檢定前六十日內應有三小時以上之儀器飛航訓練時間,或依民航局為該檢定核准之訓練計畫完成訓練,其檢定項目分別依第二十七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四條及第四十九條之駕駛員術科檢定報告表之規定實施。
  23.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87條 航空器駕駛員經儀器飛航檢定合格者,始得執行儀器飛航;其年度訓練及考驗應含儀器飛航,考驗不合格者,暫停其儀器飛航資格,並於檢定證加註限制目視飛航;非經重新檢定合格者,不得從事儀器飛航。航空器駕駛員儀器飛航檢定或檢定加簽,使…
  24.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88條 申請飛航工程師檢定證者,其年齡應滿二十一歲,且未逾六十五歲,並具下列資格之一及提出相關文件:一、專科以上學校航空工程、機械、電機或電子科系畢業,經完成飛航工程師訓練(包括地面學科、飛行模擬機或飛行訓練器操作、隨機見習及實…
  25.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89條 申請飛航工程師檢定證者,應檢定下列學科項目:一、民用航空法及相關法規。二、飛航原理。三、載重平衡。四、航空氣象。五、航空發動機。六、航空儀表。七、航空器一般維護。八、航空器結構學。九、人為因素學。
  26.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90條 申請飛航工程師術科檢定者,其檢定項目依飛航工程師術科檢定報告表實施。
  27.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91條 飛航工程師之檢定證應註明航空器型別。飛航工程師僅得擔任經檢定合格航空器型別之航空器機械操作、管理及維護工作。
  28.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92條 航空器維修工程師之檢定類別分為:一、A類:指航空器一般維修。二、B1類:指航空器機體及發動機維修。三、B2類:指航空電子及電器系統維修。四、B3類:指最大起飛重量二千公斤以下,裝置往復式發動機之非加壓艙式飛機維修。五、C…
  29.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93條 申請航空器維修工程師檢定者,需年滿十八歲,其學科檢定項目如附件一;術科檢定項目依航空器維修工程師術科檢定報告表實施。
  30.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94條 申請航空器維修工程師檢定證者,應符合下列資格並檢附相關文件,經民航局審查合格後,發給檢定證:一、申請A類、B1.2子類、B1.4子類或B3類檢定證者,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一)具所申請檢定類別或子類別之航空器實際維修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