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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 40 頁- 行政經濟部工業局辦事細則 第6條 …職掌如下:一、永續發展規劃科:產業永續發展策略之研擬與推動、工廠管理與督導、工業減廢與工業用水規劃之擬訂及輔導、產業永續發展事項之協調與推動、國際環境管理與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標準之應用推廣輔導等事項。二、工安環保輔導科:工…
- 行政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辦事細則 第10條 …技術相關事項。九、報驗發證科:辦理進出口檢驗、特約檢驗、內銷工廠登記報驗及委託試驗之受理審查、計費收費及發證、核發產地證明書及UL標誌查驗證明書,為民服務及人民申請案件處理、出口檢驗涉違規案調查以及各類檢驗資料及書表之供…
- 行政工廠危險物品申報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工廠管理輔導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工廠危險物品申報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9條 本法第二十一條規定所稱管制量,指工廠製造、加工或使用第三條至前條之危險物品數量達附表一之規定。工廠製造、加工或使用二種以上危險物品,且單項數量均未達前項附表一之管制量時,應另計算綜合管制指數;綜合管制指數之計算方式以各該…
- 行政工廠危險物品申報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0條 …附圖一),其格式如附表二。前項危險物品之申報內容,應一併提供工廠建築物內製造、加工或使用之機械設備配置圖(如附圖二)。
- 行政工廠危險物品申報辦法 第11條 工廠負責人應於工廠製造、加工或使用危險物品達管制量以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網路申報系統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前項申報完成後,工廠負責人應於每年一月、七月定期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工廠負責人於第一項或前項…
- 行政石油業儲油設備設置管理規則 第10條 …萬五千伏特以上者:五公尺以上。七、爆竹煙火工業、實業用爆炸物工廠:儲存輕質油品之油槽,容量在二萬五千公秉以上者:六十公尺以上。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其社會環境與交通狀況,另訂定前項安全距離者,依其規定。
- 行政石油管理法 第5條 …應填具申請書,載明下列事項,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設立許可:一、工廠廠址;蒸餾、精煉、摻配及儲油設備之規模、設置進度及建廠完工日期。二、主要產品及年產能量。三、開始生產後之二年產銷計畫,包括石油煉製、輸入、輸出、銷售及儲存計…
- 行政石油管理法 第6條 …設立之石油煉製業,應辦妥公司設立或變更登記,並於完成試車取得工廠登記證後,檢附下列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發經營許可執照,經領得經營許可執照後,始得經營煉製業務:一、公司執照。二、工廠登記證。三、符合第二十四條所定安全…
- 行政石油管理法 第12條 製造石化原料之工業,得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並填具申請書,載明下列事項,專案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輸入石油製品為自用原料:一、輸入石油製品種類、數量及預定使用期間。二、生產流程。三、生產石化原料種類、數量及比例…
- 行政石油管理法 第13條 …准輸入使用:一、煉製石油之試車,需使用石油。二、製造石化原料工廠之試車,需使用石油製品。三、研究測試,需使用石油。四、輸入國內無產製且無類似規格之特殊用途石油製品。五、輸入一公斤以下隨同容器包裝之非汽油、柴油之石油製品。
- 行政石油管理法 第18條 客貨運輸業、營造工程業、工廠、機關或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者,為供其自用車輛或動力機械加注汽油、柴油或液化石油氣,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專案核准,得設置自用加儲油(氣)設施。前項自用加儲油(氣)設施之設置條件、設備、申請…
- 行政工廠管理輔導法施行細則 第1條 本細則依工廠管理輔導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訂定之。
- 行政工廠管理輔導法施行細則 第3條 …中央工業主管機關會同各該法律之主管機關,對製造、加工該產品之工廠所訂定之設廠規定。
- 行政工廠管理輔導法施行細則 第4條 本法第十條第一項所稱設廠完成,指工廠主要生產設備安裝完竣,得從事物品製造、加工業務者。
- 行政工廠管理輔導法施行細則 第5條 本法第十三條第一項第六款所稱建築物,指工廠所需之下列附屬設施:一、辦公室。二、倉庫。三、生產實驗及訓練房舍。四、環境保護設施。五、員工宿舍。六、員工餐廳。七、福利、育樂、醫療設施。八、其他設施。
- 行政工廠管理輔導法施行細則 第6條 依本法規定申請工廠設立許可或登記時,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書件。依本法規定申請工廠變更設立許可或登記時,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書件。
- 行政工廠管理輔導法施行細則 第9條 同一廠址設置二家以上工廠時,應分別依本法規定申請工廠設立許可或登記。
- 行政工廠管理輔導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本法第十六條第三項所稱變更產業類別,指工廠同次變更全部之產業類別,不包括因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變更產業類別之情形。
- 行政工廠管理輔導法施行細則 第11條 本法第十七條所稱既有工廠,指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停止受理工廠擴充、減量生產或停止生產時,已依本法規定完成登記之工廠。
- 行政工廠管理輔導法施行細則 第12條 本法第十九條所稱利害關係人,指對工廠或工廠所隸屬之事業主體有債權債務關係,或工廠登記資料直接影響其權利或法律上利益者。
- 行政工廠管理輔導法施行細則 第16-1條 位於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三項公告之特定地區內,已補辦臨時工廠登記之低污染事業興辦人,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三十一條之一、第三十一條之二規定提出興辦事業計畫,經中央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六月…
- 行政自用加儲油加儲氣設施設置管理規則 第3條 …本規則所稱自用加儲油(氣)設施,係指客貨運輸業、營造工程業、工廠、機關或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設置之對象,為供其自用車輛或動力機械加注汽油、柴油或液化石油氣者,而備置之儲油(氣)槽(含儲油桶)及加油(氣)設備。前項儲油槽(含…
- 行政自用加儲油加儲氣設施設置管理規則 第4條 …房基地、建築工地、土石採取場、預拌混凝土場或瀝青拌合場。三、工廠之申請基地,應設置於自有或租用之廠房基地或停車場。四、機關之申請基地,應設置於自有或租用之機關用地或停車場。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設置之對象之申請基地,…
- 行政事業用爆炸物製造工廠設置標準 第2條 爆炸物製造工廠應設於偏僻空曠地區,廠外設施至廠房建築基地境界線應保持一百二十公尺以上。但離國家古蹟建築物、特殊重要建築物、飛機場、港口、碼頭、發電廠、變電所、水庫壩址、油槽、氣槽、鐵路、火車站、公園、市街房屋、村莊、學校…
- 行政事業用爆炸物製造工廠設置標準 第3條 爆炸物製造工廠廠區(以下簡稱廠區)應劃定危險區,設危險境界;危險區四週應設二公尺寬之防火空地。前項危險區入口,應標示危險警示並設置警衛。
- 行政事業用爆炸物製造工廠設置標準 第8條 製造工廠廠房之設施應依下列規定:一、如有發生爆炸性粉塵、煙霧或蒸氣之虞者,應設適當通風設備。其扇風機及開關,應採用防爆型,扇翼應不得採用易生火花材料。二、除設置必須之護網通風孔外,如有設置窗戶之必要時,應採用抗震塑膠玻璃…
- 行政先驅化學品工業原料之種類及申報檢查辦法 第7條 …產製造及貯存場所。主管機關或其委託、授權之機關、團體派員進入工廠及營業場所時,應出示證明文件。廠商規避、妨礙或拒絕檢查時,主管機關或其委託、授權之機關、團體得請當地警察機關協助辦理檢查事宜。
- 行政自用發電設備登記規則(920108訂定) 第4條 …在此限:一、在同一工業區。二、在同一科學工業園區。三、相毗鄰工廠。四、透過電力網轉供自用。前項申請共同設置自用發電設備者,應提出聯合聲明書,並推舉一設置人代理辦理申請事項。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者,應檢具在同區內或相毗鄰之…
- 行政火藥庫設置期限及設置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7條 …計算其自庫房外壁起對各類設施之安全距離;火藥庫設於爆炸物製造工廠境界範圍內者,其對其他廠房之安全距離亦同;其安全距離依附表二辦理。前項各類設施種類如下:一、第一類設施:指國家古蹟建築物或特殊重要建築物。二、第二類設施: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