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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性侵害犯罪加害人身心治療輔導及教育辦法 第6條 地方主管機關評估小組應參酌下列事項辦理評估:一、判決書、緩起訴處分書或宣示筆錄。二、強制治療裁定書。三、前科紀錄。四、家庭生長背景。五、婚姻或親密伴侶之互動關係。六、就學或就業過程。七、生理及精神狀態。八、身心治療、輔導…
  2. 行政性侵害犯罪加害人身心治療輔導及教育辦法 第12條 …人依指定之時間及地點到場進行個案資料之建立,並於二個月內召開地方主管機關評估小組會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接獲第八條、第十條及前條第二項文件、資料後,應於加害人離開矯正機關、保安處分執行處所或感化教育機關後一個月內,…
  3. 行政性侵害犯罪加害人身心治療輔導及教育辦法 第13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地方主管機關評估小組作成之再犯危險性評估報告及處遇建議,決定加害人身心治療、輔導或教育實施之期間及內容。加害人接受身心治療、輔導或教育之期間,指加害人實際接受身心治療、輔導或教育之時間;其期間…
  4. 行政性侵害犯罪加害人身心治療輔導及教育辦法 第15條 執行機構或人員於加害人接受身心治療、輔導或教育期間,應依地方主管機關評估小組處遇建議,按次訂定適當之治療、輔導或教育計畫,並填寫執行紀錄,送交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5. 行政性侵害犯罪加害人身心治療輔導及教育辦法 第16條 …實施期間、內容之必要時,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報告,由地方主管機關評估小組進行再犯危險性評估及作成處遇建議。
  6. 行政性侵害犯罪加害人身心治療輔導及教育辦法 第18條 …人於接受身心治療、輔導或教育期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經地方主管機關評估小組評估認有必要採行本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四款至第八款之處遇時,應檢附再犯危險性評估報告、處遇建議、治療、輔導或教育紀錄與其他相關文件、…
  7. 行政精神疾病強制社區治療審查會作業辦法 第4條 …就法院依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裁定強制社區治療案件,審查經地方主管機關指定機構提報之強制社區治療計畫,並通知該指定機構辦理強制社區治療。
  8. 行政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 第13條 醫事人員發現感染者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向地方主管機關通報;其通報程序與內容,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主管機關為防治需要,得要求醫事機構、醫師或法醫師限期提供感染者之相關檢驗結果及治療情形,醫事機構、醫師或法醫師不得拒絕、規避或…
  9. 行政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 第17條 醫事人員發現感染者之屍體,應於一週內向地方主管機關通報,地方主管機關接獲通報時,應立即指定醫療機構依防疫需要及家屬意見進行適當處理。
  10. 行政針具服務實施辦法 第4條 前條之針具服務,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劃及推動,並督導地方主管機關辦理;必要時,得提供經費補助。
  11. 行政針具服務實施辦法 第5條 …檢驗所、藥局及其他機關、機構、法人或團體(以下併稱機構),經地方主管機關核可後,得辦理針具服務。地方主管機關設置之非營利性針具自動服務機,及同儕教育人員或外展服務人員負責之社區巡迴處所,得辦理針具服務。
  12. 行政針具服務實施辦法 第7條 針具服務處所應張貼地方主管機關核發之識別標誌;針具服務人員於執行職務時,應配戴足資證明身分之證件。
  13. 行政針具服務實施辦法 第10條 …針具服務時,因司法或警察機關查緝而影響針具服務推動者,得報請地方主管機關協助處理。
  14. 行政執行第五類傳染病防治工作致傷病或死亡補助辦法 第11條 …質相同給付者,應予抵充。執行本法防治工作致傷者於醫療終止後,地方主管機關如發現疑似有身心障礙或需社會救助狀況,應通知當地社會行政單位主動協助。
  15. 行政港埠檢疫規則 第3條 …檢疫單位為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國內港埠之檢疫單位為所在地之地方主管機關。
  16. 行政傳染病檢驗及檢驗機構管理辦法 第13條 …定之期限內完成改善;屆期未改善者,由中央主管機關逕行廢止或由地方主管機關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廢止其指定、認可或終止委託。
  17. 行政老人參加全民健康保險無力負擔費用補助辦法 第4條 …付未涵蓋之醫療費用,以疾病、傷害事故所生者為限,其補助比例由地方主管機關依財政狀況訂定補助基準辦理之。
  18. 行政老人參加全民健康保險無力負擔費用補助辦法 第5條 …險費,年滿七十歲者,由中央主管機關全額補助;未滿七十歲者,由地方主管機關依財政狀況訂定補助基準辦理之。二、全民健康保險之部分負擔費用或保險給付未涵蓋之醫療費用,以疾病、傷害事故所生,且其自行負擔金額於最近三個月內累計達新…
  19. 行政老人參加全民健康保險無力負擔費用補助辦法 第6條 地方主管機關應於每月五日以前將中低收入七十歲以上老人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之基本資料以媒體資料方式送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人(以下簡稱保險人)。資料異動時,亦同。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人與地方主管機關媒體資料交換之規範,由保險人定之。
  20. 行政老人參加全民健康保險無力負擔費用補助辦法 第7條 依本辦法補助中低收入七十歲以上老人之保險費,由保險人依地方主管機關所送之媒體資料,經與投保資料確認後,於其所屬投保單位保險費計算表內減免之,並作為投保單位對當事人減免收取保險費之依據。
  21. 行政老人參加全民健康保險無力負擔費用補助辦法 第8條 保險費補助之生效時間,自補助對象經地方主管機關核定生效日之當月起算。前項規定於補助資格變更或喪失時,其變更或停止補助之生效時間準用之。
  22. 行政老人參加全民健康保險無力負擔費用補助辦法 第9條 申請保險費補助應檢附文件及程序,由地方主管機關定之。申請部分負擔費用或保險給付未涵蓋之醫療費用補助時,應檢附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或診所之自付費用收據正本,及醫師診斷確有醫療必要之證明文件,於出院或就醫後六個月內,向老人戶…
  23. 行政老人參加全民健康保險無力負擔費用補助辦法 第11條 地方主管機關得依本辦法訂定審核作業規定,辦理補助事宜。
  24. 行政長期照顧服務法 第5條 下列事項,由地方主管機關掌理:一、提供長照服務,制定轄內長照政策、長照體系之規劃、宣導及執行。二、執行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長照政策、法規及相關規劃方案。三、辦理地方之長照服務訓練。四、轄內長照機構之督導考核及依第三十九條第…
  25. 行政長期照顧服務法 第35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輔導地方主管機關參考地區所得、物價指數、服務品質等,提供長照機構收費參考資訊。長照機構之收費項目及其金額,應報提供服務所在地之主管機關核定;變更時亦同。
  26. 行政長期照顧服務法 第41條 …長照機構應予配合。長照機構未依前項規定為適當之轉介或安置時,地方主管機關得強制之。接受轉介之長照機構應配合主管機關提供必要之協助。
  27. 行政長期照顧服務法 第46條 地方主管機關對接受機構住宿式長照服務使用者,其無扶養義務人或法定代理人,應自行或結合民間團體監督其長照服務品質,長照機構不得拒絕。
  28. 行政長期照顧服務法 第60條 本法所定罰則,由地方主管機關處罰之。
  29. 行政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申請改善排放空氣污染物總量及濃度管理辦法 第5條 公私場所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改善排放空氣污染物總量及濃度,應填具申請表,並檢具下列文件:一、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登記或核准營運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二、空氣污染物總量及濃度排放改善計畫。前項第二款所稱空氣污染物總量及濃度排放…
  30. 行政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申請改善排放空氣污染物總量及濃度管理辦法 第6條 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改善排放空氣污染物總量及濃度之申請後,應於三十日內完成書面審查。經審查符合規定者,公私場所應依核准之空氣污染物總量及濃度排放改善計畫進行改善,並於改善完成後向當地主管機關提報空氣污染物排放檢測報告及其他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