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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緩起訴處分金與認罪協商金補助款收支運用及監督管理辦法 第9條 公益團體或地方自治團體之下列費用,除第四條第一款情形外,不得以補助款補助:一、興建、購置或維修辦公房舍。二、購置、維修設備或其他固定資產。三、房租。四、水電費、瓦斯費及通訊費用。五、人事薪資及加班費。但該人事薪資需求係因…
  2. 行政緩起訴處分金與認罪協商金補助款收支運用及監督管理辦法 第10條 補助對象為地方自治團體者,屬政府依法令應編列經費或已編列經費之項目,均不予支付。
  3. 行政緩起訴處分金與認罪協商金補助款收支運用及監督管理辦法 第11條 補助公益團體或地方自治團體,除下列情形者外,其申請計畫之自籌款不得低於申請計畫總款項之百分之二十:一、第四條第一款情形。二、法務部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三、由法務部指揮監督之更生保護會。
  4. 行政緩起訴處分金與認罪協商金補助款收支運用及監督管理辦法 第12條 依第七條規定申請受補助之公益團體或地方自治團體,應於計畫執行完竣日起一個月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檢察機關陳報支用明細、用途、範圍等之執行情形,以為續予補助之審查依據。前項受補助公益團體或地方自治團體於計畫執行完竣後,如尚…
  5. 行政緩起訴處分金與認罪協商金補助款收支運用及監督管理辦法 第13條 …報告,應提報審查會,以為續予補助之審查依據。受查核評估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有下列情事之一,情節重大者,檢察機關得經審查會決議,廢止其補助並追繳其金額,經廢止補助者,自廢止日起三年內不得依本辦法申請補助:一、無正當理…
  6. 行政緩起訴處分金與認罪協商金補助款收支運用及監督管理辦法 第14條 各檢察機關應將不得依本辦法申請補助之公益團體及地方自治團體名稱刊登於法務部內部網站。
  7. 行政緩起訴處分金與認罪協商金補助款收支運用及監督管理辦法 第15條 …項:一、審查會委員名單。二、審查會之會議紀錄。三、受補助公益團體或地方自治團體名稱。四、受補助計畫名稱、計畫要旨、補助金額。五、受補助計畫之查核評估結果。前項情形,各檢察機關應每季更新其內容。
  8. 行政檢察官評鑑實施辦法 第2條 …:一、請求人之姓名及住所或居所、所屬機關名稱;請求人為機關、團體者,其名稱、代表人姓名及機關、團體所在地。二、受評鑑檢察官之姓名及所屬或評鑑事實發生機關名稱。三、依本法第八十九條第四項請求評鑑之事項。四、請求評鑑之具體事…
  9. 行政檢察官評鑑實施辦法 第5條 …要旨。本會調查所得資料,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提供其他機關、團體、個人,或供人閱覽、抄錄。
  10. 行政檢察官評鑑實施辦法 第15條 …:一、請求人之姓名及住所或居所、所屬機關名稱;請求人為機關、團體者,其名稱、代表人姓名及機關、團體所在地。二、受評鑑檢察官之姓名及現職機關或評鑑事實發生機關名稱。三、決議。四、事實。但不付評鑑或請求不成立之決議書,得不記…
  11. 行政檢察機關辦理沒收物及追徵財產之發還或給付執行辦法 第3條 …分證明文件編號。三、請求權人姓名、身分證明文件編號;為法人或團體者,其名稱、立案證號、事務所或營業所所在地;為外國人、法人或團體者,並應註明其國籍、護照號碼及相關證明文件。四、聲請發還或給付及依前條第一項何款為請求之意旨…
  12. 行政更生保護會接受政府補助及向外籌募經費管理辦法 第4條 …助機關徵得審計機關之同意,得免送有關憑證外,應依審計機關審核團體私人領受公款補助辦法第五條規定,如期編具會計報告或收支清單,連同原始憑證,送由補助機關核轉各該管審計機關審核。
  13. 行政更生保護會接受政府補助及向外籌募經費管理辦法 第18條 …部備查。前項使用情形,如係將籌募活動所得財物轉贈其他更生保護團體使用者,並應檢附移交清冊。
  14. 行政更生保護會組織及管理辦法 第3條 …、第七款、第九款、第十款、第十二款及第十三款事項,得結合相關團體,以委託或合作方式辦理。
  15. 行政更生保護會組織及管理辦法 第4條 …助人得指定總額不超過三分之一之董事外,餘由法務部就有關機關、團體主管人員、學者專家、熱心社會公益之適當人士聘任之。任期三年,連聘得連任。前項連任之董事人數,不得逾改聘董事總人數三分之二。但因業務特殊需要者,不在此限。前項…
  16. 行政更生保護會組織及管理辦法 第8條 …人至五人,無給職,其中一人為常務監察人,由法務部就有關機關、團體主管人員、學者專家、熱心社會公益之適當人士聘任之,任期三年,連聘得連任。監察人掌理捐助財產、存款之稽核,財務狀況之監督及決算表冊之查核等事項。常務監察人應列…
  17. 行政更生保護會組織及管理辦法 第10條 …若干人,無給職,其中一人為主任委員,由更生保護會就有關機關、團體主管人員、學者專家、熱心社會公益之適當人士聘任之。任期三年,連聘得連任。前項委員中學者專家比例不得低於委員總人數五分之一。主任委員綜理分會業務,對外代表分會…
  18. 行政更生保護會組織及管理辦法 第11條 …委員一人,無給職,協助處理分會會務,由更生保護會就有關機關、團體主管人員、學者專家、熱心社會公益之適當人士聘任之。任期三年,連聘得連任。榮譽主任委員任期未屆滿前,有辭職、死亡、不適任、因故無法執行職務或機關、團體代表職務…
  19. 行政更生保護會組織及管理辦法 第16條 …盈餘之行為。前項財產,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存放或貸與個人、團體或非金融機構。但基於推動更生保護事業,經董事會決議及法務部許可之貸與,不在此限。
  20. 行政行政執行法 第13條 …年齡、性別、職業、住居所,如係法人或其他設有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團體,其名稱、事務所或營業所,及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姓名、性別、年齡、職業、住居所;義務發生之原因及日期;應納金額。
  21. 行政行政執行法 第24條 …。二、商號之經理人或清算人;合夥之執行業務合夥人。三、非法人團體之代表人或管理人。四、公司或其他法人之負責人。五、義務人死亡者,其繼承人、遺產管理人或遺囑執行人。
  22. 行政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第3條 …、監察人、經理人或相類似職務之營利事業、非營利之法人及非法人團體。但屬政府或公股指派、遴聘代表或由政府聘任者,不包括之。五、經公職人員進用之機要人員。六、各級民意代表之助理。前項第六款所稱之助理指各級民意代表之公費助理、…
  23. 行政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第4條 …利益,指有利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在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機關(構)團體、學校、法人、事業機構、部隊(以下簡稱機關團體)之任用、聘任、聘用、約僱、臨時人員之進用、勞動派遣、陞遷、調動、考績及其他相類似之人事措施。
  24. 行政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第6條 …知指派、遴聘或聘任機關。三、其他公職人員,應通知其服務之機關團體。前項之公職人員為首長者,應通知其服務機關團體及上級機關團體;無上級機關者,通知其服務之機關團體。
  25. 行政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第7條 …員有應自行迴避之情事而不迴避者,得向前條第二項或第三項之機關團體申請迴避。前項申請,前條第二項及第三項之機關團體對收受申請權限之有無,應依職權調查;其認無收受申請權限者,應即移送有收受申請權限之機關團體,並通知申請人。不…
  26. 行政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第8條 前二條受通知或受理之機關團體認該公職人員無須迴避者,應令其繼續執行職務;認該公職人員應行迴避者,應令其迴避。
  27. 行政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第9條 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團體、上級機關、指派、遴聘或聘任機關知公職人員有應自行迴避而未迴避情事者,應依職權令其迴避。前條及前項規定之令繼續執行職務或令迴避,由機關團體首長為之;應迴避之公職人員為首長而無上級機關者,由首長之職務…
  28. 行政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第10條 …停止執行該項職務,並由該職務之代理人執行。必要時,由各該機關團體指定代理執行該職務之人。
  29. 行政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第11條 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團體、上級機關、指派、遴聘或聘任機關應於每年度結束後三十日內,將前一年度公職人員自行迴避、申請迴避、職權迴避情形,依第二十條所定裁罰管轄機關,彙報予監察院或法務部指定之機關(構)或單位。
  30. 行政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第13條 公職人員之關係人不得向公職人員服務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人員,以請託關說或其他不當方法,圖其本人或公職人員之利益。前項所稱請託關說,指不循法定程序,而向前項機關團體人員提出請求,其內容涉及該機關團體業務具體事項之決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