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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司法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第47條 …序於法院行之。但因未成年子女、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人、被安置人之利益,於必要時,亦得於其他適當處所行之。調解委員於其他適當處所行調解者,應經法官之許可。
  2. 司法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第53條 …調解程序中,發現有危及未成年人、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人、被安置人利益情事之虞者,應即陳報法院。
  3. 司法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第65條 …合意。就合併審理之親子非訟事件為合意時,應符合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並應依本法第一百零八條之規定徵詢未成年子女之意願。第二項之和解與合意得合併記載於家事訴訟事件之和解筆錄,並於作成和解筆錄時,發生與本案確定裁判同一之效力。
  4. 司法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第93條 …時處分前,為審酌未成年人、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人、被安置人之最佳利益,得先命家事調查官為調查、徵詢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之意見,選任程序監理人,並應使未成年人、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被安置人表達意願或陳述意見。前項情形,應使…
  5. 司法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第107條 處理親子非訟事件,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參考訪視或調查報告而為裁判。法院為前項裁判前,應依子女之年齡及識別能力等身心狀況,於法庭內、外,以適當方式,曉諭裁判結果之影響,使其有表達意願或陳述意見之機會;必要時,…
  6. 司法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第114條 …準備教育課程、精神鑑定、藥、酒癮檢測或其他維護兒童及少年最佳利益之必要事項。四、命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調查被遺棄兒童及少年身分資料。法院命先行共同生活者,宜於裁定中載明其起訖日期。第一項第三款之費用,由收養人負擔。
  7. 司法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第115條 …可向法院聲請認可。前項情形,法院認為收養符合兒童及少年之最佳利益時,應予認可。
  8. 司法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第138-1條 …際精神及心智狀況,參考醫生診斷資料等,以維護應受監護宣告之人利益方式為之。
  9. 司法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第140條 …行選定適當之監護人。有事實足認為監護人不符受監護宣告人之最佳利益,或有顯不適任之情事者,法院得依前項聲請權人之聲請,改定監護人。
  10. 司法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第162條 前二條之聲請或抗告期間,法院認有保障嚴重病人利益之必要時,得依聲請以裁定先為保護嚴重病人本人生命、身體、健康之一定緊急處置。對於前項緊急處置之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11. 司法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第166條 …務人與未成年子女共同會談時,並應注意未成年子女之意願及其最佳利益。法院認第一項第七款履行之方式適當時,得通知債權人為是否接受之表示;債權人表示接受時,請債務人依債權人接受履行之方式為之。第一項各款措施需支出費用者,由法院…
  12. 司法法律扶助法 第15條 …申請人之陳述及所提資料,顯無理由。二、申請人勝訴所可能獲得之利益,小於訴訟費用及律師報酬。但所涉及之紛爭具有法律上或社會上之重大意義者,不在此限。三、同一事件依本法或其他法律已受法律扶助,而無再予扶助之必要。四、同一事件…
  13. 司法法律扶助法 第26條 …依本法規定請領酬金及必要費用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受報酬或不正利益。扶助律師違反前三項規定者,視同違反律師倫理規範,移送評鑑;情節重大者,由基金會移請律師懲戒委員會依律師法處理。有關扶助律師評鑑之辦法,由基金會定之。
  14. 司法法律扶助法 第55條 董事、監察人應遵守利益迴避原則,不得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圖謀本人或第三人之利益。董事、監察人相互間,不得有或曾有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之關係。董事、監察人之配偶及其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擔任基金會總務、會…
  15. 司法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監督管理辦法 第14條 …外,以任何方式對特定人、員工或團體給予任何不合法令或不合理之利益。
  16. 司法司法院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8條 …員將影響稽核結果公正性之情形。本院應以書面與稽核小組成員約定利益衝突之迴避事項及執行稽核之保密義務。
  17. 司法懲戒法院處務規程 第50條 …。三、廉政興革建議之擬訂、協調及推動。四、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利益衝突迴避及廉政倫理相關業務。五、本院有關之貪瀆與不法事項之處理。六、對於具有貪瀆風險業務之清查。七、本院公務機密維護之處理及協調。八、本院安全維護之處理及協…
  18. 考試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第8條 …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擬參選人要求、期約或收受金錢、物品或其他利益之捐助;亦不得阻止或妨礙他人為特定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擬參選人依法募款之活動。
  19. 考試公教人員保險準備金管理及運用辦法 第17條 …。三、解決糾紛之調解與仲裁條款或管轄法院。四、受託機構應遵循利益迴避原則。五、受託機構應負之責任與忠實義務。六、投資於任一上市(上櫃)公司股票、債券或其他有價證券總金額之限制。七、投資於任一上市(上櫃)公司股票占該公司已…
  20. 考試公教人員保險準備金管理及運用辦法 第19條 …、解決糾紛之調解與仲裁條款或管轄法院。四、移轉管理機構應遵循利益迴避原則。五、移轉管理機構應負之責任與忠實義務。六、受託準備金淨資產價值之計算方式。七、承保機關依該委託契約移轉管理性質,認定有必要訂定之其他事項。前項契約…
  21. 監察監察院組織法 第10條 …事項。三、關於調查案件之協查事項。四、關於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利益衝突迴避、政治獻金及遊說事項。五、關於會議紀錄、公報編印及發行事項。六、關於文書收發、保管及印信典守事項。七、關於出納及庶務事項。八、關於綜合計畫之研擬及研…
  22. 監察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人權諮詢顧問遴聘辦法 第5條 …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二、涉有請託關說,以圖本人或第三人之不法利益。三、有事實足認不適任該職務或有損害本會形象之違法或不當行為。
  23. 憲法中華民國憲法 第22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24. 憲法中華民國憲法 第23條 …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25. 總統中央研究院處務規程 第14條 …法規研擬諮詢、整編及救濟事項。二、本院智財法務事項。三、本院利益衝突管理事項。四、本院契約審閱及爭議事項。五、院長交辦事項。
  26. 總統中央研究院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3-1條 本院科技移轉之利益衝突揭露事項由利益衝突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利管會)審議。應揭露利益及揭露方式由利管會另定之。
  27. 總統中央研究院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7條 …研究團隊之名單由創作人指定之。第一項所定權益收入以外之權利或利益者,歸屬於本院。本院因第三人侵害研發成果而獲得之和解金或賠償金,應以扣除所支出之法律及相關費用後之淨收入,提撥分配百分之二十予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或資…
  28. 總統中央研究院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8條 …為技術之移轉或使用之授權者,應在促進科技發展、社會福祉、國家利益,確保研發成果及其智慧財產權之商品化,維護國家安全,遵守國際承諾,且不違反公平原則下,以書面契約就其用途、授權地區、授權期間、再授權、再移轉或其他事項為適當…
  29. 總統中央研究院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8-1條 …三、為因應國家緊急危難或其他重大緊急情況或為增進其他國家重大利益。四、涉及公告之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本院依前項規定停止技術移轉或終止使用授權前,應以書面通知研發成果之技術移轉或授權對象得於一定期限內陳述意見;逾期或無正當理…
  30. 總統中央研究院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12條 …回復原狀或返還不當得利之義務者,創作人或其他因技術移轉而受有利益之人員及創作人所屬單位,應返還該研發成果依本辦法第七條所受分配之權益收入。第一項情形,本院為防止損害擴大,於爭端發生時起,至創作人或研究計畫主持人或其相關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