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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147條 …,應具有艏艛,且艛長至少應為船長L百分之七,艛高不得低於標準高度。船長未滿一○○公尺者,並應具有標準高度之艉艛或調艉甲板,該高艉甲板上並應設有甲板室或堅固鋼篷,其總高度應至少與標準相同。
  2.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149條 …之,舷墻上並應設有必要之洩水口;如無上述舷墻時,則應裝有相同高度之有效欄杆,該欄杆之構造須特別堅固。
  3.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151條 …井圍內,均須滿裝木材,並儘量予以裝實,且至少應高達喬艛標準之高度。若後端無船艛時,則甲板木材之儲放至少應達最後貨艙口之後端。二、木材甲板貨物之裝載除因欄杆、舷墻支柱、載木用直杆、引水人通道及其他障礙物所應留之適度餘裕外,…
  4.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154條 …障船員安全之欄杆或扶繩,其垂直間距不得大於三百五十毫米,其總高度應至少高出木材甲板貨物一公尺以上,儲放於該處之木材貨物,應力求平坦以作通路之用。除前項規定外,在最靠近船舶中心線處,應增設一條能調整拉緊之扶手鋼索。前二項之…
  5.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177條 …有活動艙口蓋並以帆布及壓條保持氣候密之艙口,其艙口緣圍之最小高度,自甲板量起規定如左:第一位置:四五○公釐。第二位置:三○○公釐。
  6.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182條 …扉,應按第七十四條之規定裝置鋼製或其他相當材料之門扉,其門檻高度,在第一位置者至少應為四五○公釐,在第二位置者至少應為二三○公釐。
  7.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183條 …之鍋爐風口緣圍、煙囪及通風筒緣圍,應在甲板上具有合理而實用之高度,鍋爐艙通風緣圍之開口處,應用堅強之鋼蓋,固定其適當之位置上,但船艛甲板上之鍋爐艙風口緣圍高出乾舷甲板以上四.五公尺時,得免用口蓋。前項甲板之機器間天窗,應…
  8.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184條 …板上暴露升降口道,及封閉船艛內升降口道,均應構造堅強,其門檻高度,在第一位置者應為四五○公釐,在第二位置者應為三○○公釐,門之構造應堅強,並可內外開閉。
  9.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185條 …相當材料所製之緣圍,構造堅強,並有效連接於甲板上。通風筒緣圍高度超過九○○公釐時,應特別支撐之。前項通風筒之關閉裝置如為暫時性者,其緣圍高度在第一位置者至少應為七五○公釐,在第二位置上者至少應為六○○公釐。
  10.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186條 …上時,其外露部分應構造堅強,自管口水可浸入艙櫃之點起至甲板之高度,在乾舷甲板上時,至少應為六百毫米,在船艛甲板上時,至少應為三百毫米。前項規定之高度,妨礙船上作業,而各管口裝有永久固著之有效關閉裝置時,航政機關得酌准減低…
  11. 行政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15條 …表之規定,如附錄一。除附牌外,中英文相關比例,英文大寫字母之高度為中文字高度之二分之一,小寫字母之高度為中文字高度之八分之三為原則。
  12. 行政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18條 …殊狀況,得在影響行車最小原則下,設置於路面。豎立式標誌設置之高度,以標誌牌下緣距離路面邊緣或邊溝之頂點一公尺二十公分至二公尺十公分為原則,其牌面不得妨礙行人交通。共桿設置時,同支柱同方向至多以三面為限,並依禁制標誌、警告…
  13. 行政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83條 (因條文排版無法完整呈現內容,請詳閱完整條文檔案)車輛高度限制標誌「限3」,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通過前方道路結構物之高度限制,超限之車輛不准通行。設於結構物垂直淨高小於公路或市區道路設計標準地點將近之處,並須考慮超限車輛能…
  14. 行政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140條 …改道,設於道路臨時性交通阻斷之處。本拒馬長度為一百二十公分,高度至少一百二十公分。圖例如下:本拒馬各牌面均須具反光性能,除底條牌面為橙白相間斜紋外,其餘均為橙底黑字黑框黑箭頭,牌面之文字或圖案得參酌左列圖例或實際需要更換…
  15. 行政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141條 …。交通錐,設於日間或行車速限低於每小時七十公里以下之路段者,高度至少四十五公分;其設於夜間、高(快)速公路、行車速限每小時七十公里以上之路段或須明顯指引處者,高度至少七十公分。交通錐夜間使用時上端應安裝銀白色反光材料或反…
  16. 行政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144條 …定光燈號兩種,顏色為黃色或紅色。安裝於拒馬或獨立活動支架上,高度以一二○公分為度。其鏡面閃爍頻率、光度及適用地點,依左表規定:┌───────┬─────────────┬────────┐│種類│閃光燈號│定光燈號│├…
  17. 行政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160條 …線,線寬十公分至三十公分,自上至下向路心或右傾斜四十五度,其高度距地面為一百八十公分。為促進夜間行車安全,本標線得加裝危險標記。本標線設置圖例如下:
  18. 行政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161條 …斜紋線,線寬一○公分至三○公分,自上至下向路心傾斜四五度,其高度距地面為一八○公分。但護欄、緣石及行道樹得標繪白色。為促進夜間行車安全,本標線得加裝危險標記。本標線設置圖例如左:
  19. 行政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168條 …緣以三十公分為度。本標線為黃實線,線寬除設於緣石正面者以緣石高度為準外,其餘皆為十公分。本標線得加繪黃色「禁止停車」標字,三十公分正方,每字間隔三十公分,沿本標線每隔二十公尺至五十公尺橫寫一組。本標線禁止時間為每日上午七…
  20. 行政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169條 …三○公分為度。本標線為紅色實線,線寬除設於緣石,正面者以緣石高度為準外,其餘皆為一○公分。本標線得加繪紅色「禁止臨時停車」標字,三○公分正方,每字間隔三○公分,沿本標線每隔二○公尺至五○公尺橫寫一組。本標線禁止時間為全日…
  21. 行政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195條 …序,燈光之照度與顏色、應用與操作,桿柱之顏色及其佈設之位置與高度等,均應依本章之規定。匝道、狹路、狹橋、隧道或施工路段等實施單向交通輪放管制之行車管制號誌,其佈設之位置與高度視實際需要調整之。
  22. 行政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197條 因臨時交通管制或其他特殊狀況得設置活動號誌,其設置位置及高度視實際狀況調整之。活動號誌之設置以不超過三個月為原則,超過者應改為固定設置。
  23. 行政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220條 …設置方式分為柱立式、懸臂式、門架式及懸掛式四種,各類號誌設置高度規定如下:一、行車管制號誌(一)採用柱立式設於路側者,燈箱底部應高出人行道地面二點四公尺至四點六公尺。如無人行道,或係設於路中之交通島上者,應以道路中心線之…
  24.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66條 …使用時,不致造成不舒適。五、垂直引燃時,火箭至少達三百公尺之高度,並於接近其彈道頂點處,火箭應彈射出降落傘信號火燄,且應符合下列規定:(一)發出明亮之紅光。(二)平均不少於三萬燭光之光度均勻燃燒。(三)燃燒之時間不少於四…
  25.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07條 …與機艙圍壁內之空間。但計算圍壁內容積時僅需計算至該圍壁之某一高度,在該高度上圍壁內之水平面積為該空間面積百分之四○或以下。如船舶有雙層底者,該空間面積之計算,應以雙層底頂部與圍壁最低部分之中點水平面積為準。(二)最大空間…
  26.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20條 …,除為抵達適當配電板所必需外,應避開廚房、機艙空間與其他具有高度火災危險之圍閉空間,並應接至接近噴水泵之自動轉電開關。有關之饋電線上不准聯接其他開關。同時,自動轉電開關之設計,應當主配電板之供電有效時,能由主配電板供應。…
  27.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32條 …擺動及潮濕等影響其效能。並易於迅速發出音響信號,其操縱位置之高度應距甲板一.二公尺至一.五公尺。其操縱部分應加紅色標誌。
  28.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51條 …來不適時,可准許在任何起居艙室或艙室的一部分酌量有限降低上述高度。但總噸位一萬以上之船舶,應為一百九十八公分以上,總噸位未滿一萬者,應為一百九十公分以上。七、為提供船員適當的船上生活環境,起居艙室、娛樂設施及膳食服務設備…
  29.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34條 …(一)在正常傳播情況下,當雷達天線架設於海平面以上十五公尺之高度時,其操作應無騷擾,並能清晰顯示左表距離之目標物:┌─────────────────────┬─────┐│目標物│距離(浬)│├────┬───────…
  30.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85-12條 …動或以自動方式開啟,並裝有防止意外啟動之裝置。五、自二十公尺高度落入水中不致受損,於水深十公尺處可持續五分鐘水密。在規定之浸水條件下承受攝氏溫度四十五度之熱衝擊時,亦能保持水密性。並可在周圍溫度攝氏零下二十度至攝氏五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