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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 第7條 …由監督機關就具運動、法律或會計等相關學識經驗者遴選提請行政院院長聘任之;解聘時,亦同。第一項監事,任一性別不得少於監事總人數三分之一。
  2. 行政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 第8條 …聘任之董事、監事,任期屆滿前出缺者,由監督機關遴選提請行政院院長補聘之,其任期至原任者任期屆滿時為止。
  3. 行政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 第10條 本中心置董事長一人,由監督機關就董事中提請行政院院長聘任之;解聘時,亦同。董事長之聘任、解聘、補聘之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監督機關定之。董事長對內綜理本中心一切事務,對外代表本中心;其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由其指定之…
  4. 行政大學法 第13條 大學各學院置院長一人,綜理院務;各學系置主任一人,單獨設立之研究所置所長一人,辦理系、所務。大學並得置學位學程主任,辦理學程事務。院長、系主任、所長及學位學程主任等學術主管,採任期制,其產生方式如下:一、院長,依該校組織…
  5. 行政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條例施行細則 第3條 …體之代表人或負責人,指私法人或民間機構、團體之董(理)事長、院長、會長及其他具有對外代表權限之人。
  6. 行政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舉辦準則 第9條 全障運會長由行政院院長擔任;副會長由本部部長及承辦單位首長分別擔任。全障運得視實際需要,聘請相關機關首長、全國性運動團體會長、理事長及專家學者,擔任顧問、技術顧問或指導委員。
  7.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組成及運作辦法 第3條 …關代表身分之委員為十人至十二人,包括本部部長、國家教育研究院院長,及其他中央與地方機關人員。前項委員,應包括具原住民身分者。第一項委員由本部提名後,送請行政院院長聘任之,並依其職務任免改聘。
  8.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組成及運作辦法 第12條 …院之課程研究發展會委員及其各相關小組召集人。但國家教育研究院院長,不在此限。審議大會委員及各分組審議會召集人、副召集人,不得擔任高級中等教育法第四十三條第二項所定其他教育相關領域之機構、學校、法人及團體(以下簡稱教育團體…
  9. 行政高級中等教育法 第43-1條 …表身分之委員,由教育部就中央與地方機關人員提名後,送請行政院院長聘任之,並依其職務任免改聘。非政府代表之審議大會委員,依下列程序產生之:一、由行政院就國內具教育專業之專家學者、教師組織成員、校長組織成員、家長組織成員、其…
  10. 行政全民運動會舉辦準則 第9條 全民運會長由行政院院長擔任;副會長由本部部長及承辦單位首長分別擔任。全民運得視實際需要,聘請相關機關首長、中華奧會主席、全國性體育團體會長、理事長及專家學者,擔任顧問、技術顧問或指導委員。
  11. 行政全民運動會舉辦準則 第19條 …位名次換算積分數,取前八名,依序頒發總統獎、副總統獎、行政院院長獎、立法院院長獎、司法院院長獎、考試院院長獎、監察院院長獎及大會獎;其積分相同者,再以其金牌數計,依此類推。二、績優個人及團隊獎:獲錄取各競賽項目前三名者,…
  12. 行政全國原住民族運動會舉辦準則 第9條 原民運會長由行政院院長擔任;副會長由本部部長、原民會主任委員及承辦單位首長分別擔任。原民運得視實際需要,聘請相關機關首長、全國性體育團體會長、理事長及專家學者,擔任顧問、技術顧問或指導委員。
  13. 行政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第11條 師範大學、師範學院、師範專科學校校、院長,除應具備本條例相關各條規定之資格外,並以修習教育者為原則。
  14. 行政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董事長與董事及監事遴聘辦法 第2條 …董事,其餘董事,由運動部依本條例第六條規定遴選後,提請行政院院長聘任;解聘時,亦同。前項董事,應至少一人具原住民身分:任一性別不得少於董事總人數三分之一。本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董事,得由設有體育運動相關學系之公立大學…
  15. 行政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董事長與董事及監事遴聘辦法 第3條 本中心置董事長一人,由運動部就董事中提請行政院院長聘任;解聘時,亦同。
  16. 行政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董事長與董事及監事遴聘辦法 第4條 …中心置監事三人,由運動部依本條例第七條規定遴選後,提請行政院院長聘任;解聘時,亦同。前項監事,任一性別人數不得少於監事總人數三分之一,並互推一人為常務監事。本條例第七條第二項所定具運動、法律或會計等相關學識經驗之監事,得…
  17. 行政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董事長與董事及監事遴聘辦法 第6條 …本條例第九條第一項至第三項所定情事之一者,由運動部提請行政院院長解聘。
  18. 行政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組織法 第2條 …事項,交由本學院執行。前項訓練委員會置委員十五人,由最高法院院長擔任召集人,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擔任副召集人;除召集人、副召集人及本學院院長為當然委員外,其餘委員由行政院指定二人、司法院及考試院各指定三人,律師、專家學者及…
  19. 行政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組織法 第3條 本學院置院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至第十四職等。
  20. 行政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組織法 第7條 本學院得借調實任司法官擔任院長、主任秘書、教務組組長、學務組組長、導師職務。其借調應報請司法院或法務部同意後行之。
  21. 行政重要政治性職務之人與其家庭成員及有密切關係之人範圍認定標準 第2條 …、副秘書長。三、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副秘書長。四、中央研究院院長、副院長。五、國家安全局局長、副局長。六、五院院長、副院長。七、五院秘書長、副秘書長。八、立法委員、考試委員及監察委員。九、司法院以外之中央二級機關首長、政…
  22. 行政調度司法警察條例 第11條 …規定事項,著有成績或有廢弛職務之情形者,該管首席檢察官或法院院長得逕予嘉獎、記功、記大功或申誡、記過、記大過,其廢弛職務情節重大者,並得函請該管長官予以撤職或其他處分。
  23. 行政調度司法警察條例 第12條 依前條逕行獎懲之事件,該管首席檢察官或法院院長,除應通知受獎懲人之主管長官外,應陳報法務部或司法院,並分送主管銓敘機關登記。
  24. 行政調度司法警察條例 第13條 …形者,由該管首席檢察官陳請上級檢察長官或法務部,或由該管法院院長陳請上級法院或司法院,轉請其該管長官予以獎懲,該管長官應即切實辦理函復。
  25. 行政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 第2條 …財產:一、總統、副總統。二、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各院院長、副院長。三、政務人員。四、有給職之總統府資政、國策顧問及戰略顧問。五、各級政府機關之首長、副首長及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以上之幕僚長、主管;公營事業總、分支機…
  26. 行政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 第6條 …冊,供人查閱。總統、副總統、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各院院長、副院長、政務人員、立法委員、直轄市長、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等人員之申報資料,除應依前項辦理外,應定期刊登政府公報並上網公告至其喪失原申報身…
  27. 行政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 第7條 總統、副總統、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各院院長、副院長、政務人員、公營事業總、分支機構之首長、副首長、直轄市長、縣(市)長於就(到)職申報財產時,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之下列財產,應自就(到)職之日起三個月內信託予…
  28. 行政國家機密保護法 第7條 …權責如下:一、絕對機密由下列人員親自核定:(一)總統、行政院院長或經其授權之部會級首長。(二)戰時,編階中將以上各級部隊主官或主管及部長授權之相關人員。二、極機密由下列人員親自核定:(一)前款所列之人員或經其授權之主管人…
  29. 行政律師法 第29條 律師與法院院長有配偶、五親等內血親或三親等內姻親之關係者,不得在該法院辦理訴訟事件。律師與檢察署檢察長有前項之親屬關係者,不得在該檢察署及對應配置之法院辦理刑事訴訟案件及以檢察署或檢察官為當事人或參加人之民事事件。律師與…
  30. 行政遴選檢察官職前研習辦法 第3條 …處處長、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司法官學院院長為委員,並以次長為召集人。研習審議小組開會時,由召集人擔任主席。召集人不克出席時,由其指定委員代理之。前項會議應有全體委員三分之二出席,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