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組織法 第3條 法規: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組織法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組織目 第3條 本學院置院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至第十四職等。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