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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組織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本學院得借調實任司法官擔任院長、主任秘書、教務組組長、學務組組長、導師職務。
其借調應報請司法院或法務部同意後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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