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證」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1,534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20 / 52 頁
  1. 行政礦業申請及年度施工計畫相關書圖專業技師簽證規則 第9條 …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規定檢查專業技師之業務時,得查詢或調閱有關簽證之文件及工作底稿。
  2. 行政礦業申請及年度施工計畫相關書圖專業技師簽證規則 第10-1條 簽證涉及不同科別專業技師執業範圍者,應由不同科別專業技師為之,並分別註明各自負責之範圍。前項簽證應由礦業權者指定之專業技師負責整合,並與其他涉及科別之專業技師共同簽證負責。
  3. 行政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 第2條 公共工程實施技師簽證,除其他法規另有規定者外,依本規則之規定。前項技師簽證,指技師受委託辦理公共工程與本科技術相關事務,為其所完成工作簽證負責之行為。
  4. 行政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 第4條 國家、地方自治團體以外之公法人受機關補助興辦之工程,其簽證適用本規則之規定。
  5. 行政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5條 …程。十八、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工程。前項各類公共工程實施簽證之範圍、項目及主管各類公共工程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如附表。第一項公共工程除前項所定之簽證範圍及項目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主辦工程機關得視該工程之特性及…
  6. 行政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 第6條 公共工程委託技師辦理設計、監造技術事項並簽證負責者,主辦工程機關應於委託設計、監造服務之招標文件中,明定技師辦理之工程項目或內容,並規定得標廠商須於簽約後提報其辦理設計、監造工作之簽證執行計畫,經主辦工程機關同意後執行之…
  7. 行政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 第8條 公共工程實施技師簽證,涉及不同科別技師執業範圍者,應由不同科別技師為之,並分別註明各自負責之範圍。其關聯二以上科別技師執業範圍之介面部分,得標廠商應指定一技師負責整合,並由其與其他涉及科別之技師共同簽證負責。
  8. 行政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 第9條 技師執行簽證時,應依本法第十六條規定於所製作之圖樣、書表及簽證報告上簽署,並加蓋技師執業圖記。
  9. 行政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 第10條 技師應就辦理事項向委託機關提出工作簽證報告,其內容應包括下列項目:一、案名;有案號者,其案號。二、技師姓名、科別及執業執照字號。三、工作簽證之法令依據。四、委託人姓名或名稱、地址。五、委託事項、日期。六、受委託廠商名稱、…
  10. 行政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 第11條 技師執行簽證時,應將簽證經過確實作成紀錄,連同所有相關資料、文據彙訂為工作底稿。工作底稿為技師製作圖樣、書表及編撰工作簽證報告之主要依據,其編製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明列重要事實或數字之來源及取得日期;其屬自行演算或判斷者…
  11. 行政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 第12條 …除應委託人要求借閱者外,不得洩漏其中任何資料,並應自提出工作簽證報告之日起,至少保存五年;其依本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二款或第三款規定執業者,由執業機構負責保管工作底稿。
  12. 行政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 第13條 技師執行業務之工作簽證紀錄,應每六個月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其紀錄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一、案名;有案號者,其案號。二、技師姓名、科別及執業執照字號。三、工作簽證之法令依據。四、委託人姓名或名稱、地址。五、委託事項、日期。…
  13. 行政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 第14條 …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規定檢查技師之業務時,得查詢或調閱有關工作簽證之文件及工作底稿。
  14. 行政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 第15條 主管機關發現技師執行簽證數量異常,有降低品質之虞時,應加強該技師之業務查核。
  15. 行政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 第16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會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技師工作簽證品質評鑑;其結果得評列等級或優缺點,並公告之。前項評鑑,得委託相關技師公會或學術團體辦理。
  16. 行政技師法 第13條 …務品質或維護公共衛生安全,得擇定科別或技術服務種類,實施技師簽證;簽證規則,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或公法人依其他法律自行辦理第一項應實施技師簽證之事務時,應指派所屬依法取得相關技師…
  17. 行政技師法 第16條 …別註明負責之範圍。技師僅得就其本人或在本人監督下完成之工作為簽證;涉及現場作業者,技師應親自赴現場實地查核。技師執行簽證,應提出簽證報告,並將簽證經過確實作成紀錄,連同所有相關資料、文據彙訂為工作底稿。
  18. 行政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 第24條 …計制度設置相關法規訂定。本中心財務報表,應委請會計師進行查核簽證。
  19. 行政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 第25條 …終了後三個月內,應將年度執行成果及決算報告書,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提交董事會審議,並經全體監事通過後,報請監督機關備查,並送審計機關。前項決算報告,審計機關得審計之;審計結果,得送監督機關或其他相關機關為必要之處理。
  20. 行政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 第4條 …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六、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前項第三款證明,除依法令就一定專門技能人員之人數為規定者外,不得對其人數…
  21. 行政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 第5條 …得包括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一)權益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十二分之一。(二)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22. 行政建築物結構與設備專業工程技師簽證規則 第4條 專業技師辦理建築物結構與設備專業工程相關技術事務並簽證負責(以下簡稱簽證)時,應先檢具下列文件、資料,申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許可,並公告後始得為之:一、申請書。二、執業技師之簽名及印鑑卡、執業圖記。三、執業執照及其影本各一…
  23. 行政建築物結構與設備專業工程技師簽證規則 第5條 專業技師辦理簽證業務時,應依中央主管建築機關指定項目為之。
  24. 行政建築物結構與設備專業工程技師簽證規則 第7條 …調閱,或應委託者要求借閱外,不得洩漏其中任何資料,並應自提出簽證報告之日起,至少保存五年。
  25. 行政建築物結構與設備專業工程技師簽證規則 第8條 專業技師執行業務所為之簽證記錄,應每三個月向當地主管建築機關申報。各級主管建築機關有疑問時,得向專業技師查詢其簽證紀錄,或調閱有關簽證事實之文件及工作底稿,專業技師不得規避、拒絕或妨礙。
  26. 行政建築物結構與設備專業工程技師簽證規則 第9條 專業技師辦理簽證業務時,其簽證報告、執行業務所製作之圖樣及書表,應由技師本人簽署,並加蓋技師執業圖記,簽證報告並應載明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許可文號。
  27. 行政建築物結構與設備專業工程技師簽證規則 第11條 專業技師辦理簽證業務時,應與建築物起造人及設計人或監造人訂定書面契約。
  28. 行政建築物結構與設備專業工程技師簽證規則 第12條 專業技師執行簽證業務違反本規則者,除依本法有關規定懲罰外,中央主管建築機關得廢止其簽證許可,並視其情節輕重停止二個月以上三年以下簽證許可之申請。
  29. 行政政府採購公告及公報發行辦法 第7條 …租賃、定製或兼具二種以上之性質。十五、是否屬公共工程實施技師簽證者。十六、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者。
  30. 行政政府採購公告及公報發行辦法 第9條 …。十、是否屬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十一、是否屬公共工程實施技師簽證者。十二、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者。前項名單有效期限內之預估採購總額,得於公告中一併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