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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0 / 27 頁-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3條 …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二月十七日修正施行日前輸入或已安放龍骨或建造已達類似安放龍骨階段之漁業巡護、漁業試驗或漁業訓練之船舶,準用第十四級船之規定。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47條 …,適用本編規定。但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二十日前已安放龍骨或建造已達類似安放龍骨階段之船舶,不適用本編第一百四十八條、第一百五十三條至第一百五十七條、第一百六十條、第一百六十四條及第一百六十六條規定,另依附件八規定。供客…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53條 …部之艙壁及與前款規定各艙室間之隔艙均以鋼材或其他經核准之材料建造,並保持水密。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71-1條 …年十一月十六日(不含)之後安放龍骨者;無安放龍骨日者,以該船建造裝配達五十公噸或所有結構材料總估算數的百分之一,取其少者為適用基準日。二、一百零九年十一月十六日(不含)之後經漁政機關核定為居住設備重大改建者。三、一百零九…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45條 …指示器。七、回音測深儀,但在中華民國六十九年五月二十四日以前建造之船舶得免之。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65-3條 …供電,其供電小時數不得少於下列規定:一、八十四年二月一日以後建造之客船,三十六小時。二、八十四年二月一日以後建造之貨船,十八小時。前項應急電源應為獨立自足式,得為發電機或蓄電池,其詳細要求應符合相關國際法規之規定。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65-4條 …約船,所需備用電源最低小時數要求:(一)八十四年二月一日以前建造之適用海上人命安全國際公約船分別備有應急電源三十六小時與十八小時者,至少應有備用電源一小時,否則應備有六小時。(二)符合第二百六十五條之三第一項規定者,至少…
- 行政船舶艙區劃分規則 第3條 …運散裝液化氣體船舶構造與設備國際章程。四、外海補給船之設計及建造準則。五、特種目的船安全章程。六、載重線國際公約,規則二十七破損穩度要求。但不包含甲板載貨船舶。
- 行政船舶艙區劃分規則 第5條 船舶所有人應於船舶建造前將該船與艙區劃分有關圖說及計算書檢送航政機關審核。
- 行政公民營事業機構投資興建或租賃經營商港設施作業辦法 第9條 …金率計算之。(二)設施租金:包含碼頭、建物及設備等項目,依其建造成本按年租金率計算之。二、管理費:依公民營事業機構投資經營業務項目性質,按承租面積、使用範圍、營業額、前款租金總額、營運實績、營業規模及保證運量等事項計收。
- 行政遊艇管理規則 第4條 遊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向驗證機構辦理驗證:一、新船建造完成後。二、自國外輸入。三、船身經修改或換裝推進機器。四、現成船變更使用目的為遊艇。前項驗證包括第一次特別檢查、改裝特別檢查、丈量及適航水域。第一項第四款驗證得免除…
- 行政遊艇管理規則 第15條 遊艇因建造完成後或自國外輸入而申請施行第一次特別檢查時,其所有人應向驗證機構同時申請丈量遊艇之容積。前項遊艇使用之丈量公式與中華民國丈量程式相同者,免重新丈量。遊艇因船身經修改而申請施行特別檢查時,其所有人應向驗證機構申…
- 行政遊艇管理規則 第32條 乘員定額於新船建造完成後、自國外輸入、現成船變更使用目的為遊艇或船身經修改而施行驗證時,依據驗證機構核定之乘員限載人數,由航政機關登載於遊艇證書。前項乘員定額以第三十三條之計算結果為上限。但未滿一歲之兒童不計。
- 行政遊艇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42條 …名。二、所有人及地址。三、船籍港或註冊地。四、船舶號數。五、建造日期與地點。六、檢查紀錄及丈量紀錄,包括檢查種類、完成日期、檢查地點、檢查機關與下次檢查期限。七、乘員定額。八、船身與主機種類。九、設備目錄。十、自用遊艇或…
- 行政高雄港國內航線或港區工程用之中華民國船舶不適用強制引水辦法 第5條 動力船舶拖曳新建造船舶港內移泊作業限於第六至第八船渠區域。前項區域經引水人引領移泊達四航次後,得由船舶所有人或船長檢送前條第一項規定文件及動力船舶租傭證明,申請區域間不適用強制引水。經核准不適用強制引水規定之動力船舶拖曳…
- 行政商港法 第9條 …指定機關公告之區域外,應經航港局或指定機關核准;未經核准擅自建造、設置者,應由航港局或指定機關依法拆除。
- 行政商港法 第37條 …體、有毒物質、有害物質、污油水或其他污染物之行為。二、船舶之建造、修理、拆解、清艙或打撈,致污染之行為。三、裝卸、搬運、修理或其他作業,致污染海水或棄置廢棄物之行為。四、船舶排煙、裝卸作業、輸送、車輛運輸或於堆置區,發生…
- 行政船員服務規則 第17條 船上應備船史,記錄船舶自建造至停止使用之重大修繕改裝、重要人事變遷及其他重要事件。
- 行政船舶丈量規則 第8條 …圖說。前項規定之申請書,並應載明左列事項:一、船名。但船舶在建造中尚未命名者,得填建造廠之船舶編號。二、船籍港。三、船舶號數及信號符字。四、船長。五、船寬。六、舯部模深。七、計畫總噸位。八、建造或改建船廠名稱及地點。九、…
- 行政船舶丈量規則 第12條 …各圍蔽艙間體積均予量計,絕熱或類似裝置亦應包含在內,金屬材料建造之船舶,應量計至船殼板或結構圍板之內側;非金屬材料建造之船舶,應量計至船殼板之外側或結構圍板之內側。在量計貨物艙間之體積時,有關空間內裝置之絕熱、夾條板與墊…
- 行政船舶丈量規則 第15條 …員並應登船勘丈各有關部分確使船舶之實況與有關之圖說完全相符。建造中船舶之丈量,除登船勘丈外,並應至船廠之放樣間核對船體線圖。
-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3條 …適用於船舶自用之物料及設備、油輪所載之油或其他載運特殊貨物而建造或全部改裝之船舶上所載運之貨物。
-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6條 …置位置規定。本規則中華民國107年1月9日修正發布後,新申請建造、變更使用目的或型式、或自國外輸入之船舶應依本條規定辦理。
- 行政船舶檢查規則 第14條 新建船舶申請建造中檢查時,應由申請人於船舶建造前依主管機關所訂頒有關法令規定將建造圖說分別送請第五條規定之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審核,未經核可不得施工。前項圖說必須包括船舶曲線圖、一般佈置圖、船體結構圖、輪機佈置圖、規範說明…
- 行政船舶檢查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6-1條 …船舶,應符合下列條件:一、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前建造或自國外輸入者,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後之第一次特別檢查起,應由船舶所有人或船長洽請合格之造船廠、造船技師或造船設計公司製備散裝貨油裝載資料及相…
- 行政船舶檢查規則 第17條 建造中之船舶,其船體、主輔機與設備等各部分,應按事先核定之圖說,並依有關法令規定,於適當時期,就其必要之部分施行特別檢查。其圖說需修改或變更,應重經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之審核核可。
- 行政船舶檢查規則 第17-1條 載重噸六百噸以上之油輪,其建造中特別檢查應確認船體為雙殼結構。
- 行政船舶檢查規則 第18條 建造中船舶之特別檢查,自施工開始以迄試航為止,其材料、工藝、工作情況與佈置等,均應經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檢查核可,經發現未能符合有關法令之規定,或與業經審核之圖說有出入時,應予改正。
- 行政船舶檢查規則 第19條 新建船舶應在船體建造完成階段之適當時期,在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檢查人員之監督下,施行傾側試驗,以決定船舶之穩度。但新建船舶其同型船業經施行傾側試驗,其有關穩度之計算書等業經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核可者,得申請准免施行。
- 行政船舶檢查規則 第21條 現成船之特別檢查,應於船舶完成建造中檢查之日起或完成前一次特別檢查之日起,不超過五年之期限內施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