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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 2 頁- 行政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第37條 …屬碎屑、污水或其他可能造成污染之物質混入食品添加物。三、符合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之規定。
- 行政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第45條 食品器具、容器或包裝之製造業者,其製造應依最終使用條件,選用適宜原料,並保存相關衛生安全資料。
- 行政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第46條 食品器具、容器或包裝之製造業者,其製造場所之混料區、加工區或包裝區,應採取措施,避免粉塵或油氣污染。
- 行政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第47條 食品器具、容器或包裝之製造業者,其製程及品質管制,應作成紀錄;有異常發生者,應採取矯正及預防措施,並作成紀錄。
- 行政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第48條 食品器具、容器或包裝之製造業者,其每批成品應確認符合其品保要求;不符合者,應有適當處理程序,並作成紀錄。
- 行政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第49條 食品器具、容器或包裝製造業,依本準則規定所建立之紀錄,應至少保存五年;產品訂有有效日期者,其紀錄應保存至各該批成品有效日期後三年,且自紀錄作成日起不得少於五年。
- 行政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第50條 第四十五條至前條規定,食品器具、容器或包裝製造業,除塑膠類製造業外,其施行日期如下:一、非塑膠類之製造工廠,其資本額新臺幣三千萬以上者,自本準則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六月四日修正發布後三年施行。二、前款以外之非塑膠類製造業,…
- 行政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 第3條 食品器具、容器或包裝不得有不良變色、異臭、異味、污染、發霉、含有異物或纖維剝落。
- 行政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 第4條 專供三歲以下嬰幼兒使用之食品器具及容器,不得添加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鄰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及鄰苯二甲酸丁苯甲酯(BBP)四種塑化劑。
- 行政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 第6條 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應符合下列試驗標準:一、一般規定,如附表一。二、塑膠材質,除應符合一般規定外,另應符合附表二之規定。三、乳品用容器、包裝材質,除應符合一般規定外,另應符合附表三之規定。
- 行政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 第2條 …:一、報驗義務人:指輸入食品、基因改造食品原料、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及食品用洗潔劑(以下併稱產品)之業者。二、查驗機關:指中央主管機關或其委任、委託之機關(構)、法人或團體。三、查核:指由查驗人員臨場核對…
- 行政食品用洗潔劑衛生標準(96.09.20訂定) 第2條 本標準所稱食品用洗潔劑,指用於消毒或洗滌食品、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之物質。作為商業滅菌用途之食品用洗潔劑,不適用本標準。
- 行政食品用洗潔劑衛生標準(96.09.20訂定) 第4條 用於清洗食品器具、容器及包裝等食品接觸面之主要消毒成分,使用後不再經清水沖洗,且列於附表一者,應符合附表一之使用規定。
- 行政健康食品申請許可辦法 第28條 …,其製造廠出具變更之證明或同意文件。(四)材質變更者,其符合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之相關佐證資料。九、中文標籤、容器或包裝及說明書變更:(一)第二條第一項第十二款之文件、資料。(二)產品為輸入者,其製造廠出具中文標籤、…
- 行政新化學物質及既有化學物質資料登錄辦法 第4條 …理法所稱化粧品。八、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所稱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及食品用洗潔劑。九、菸害防制法所稱菸品。十、菸酒管理法所稱菸及酒。十一、原子能法及游離輻射防護法所稱放射性物質。十二、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
- 行政健康食品製造良好作業規範標準 第10條 …,並採取避免交叉污染之措施。三、應具有足夠空間,供作業設備與食品器具、容器、包裝之放置、衛生設施之設置及原材料之貯存。四、食品作業場所之設備相互間或設備與牆壁間,應有適當之通道,避免衣物或身體接觸食品、原材料、半成品、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