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航計畫」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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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71條 …視飛航規則飛航者,應依下列規定攜帶油量:一、除應攜帶飛抵操作飛航計畫中之目的地機場油量外,應再攜帶於最佳航程空速下飛行二十分鐘所需之油量。二、應變油量。
  2.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72條 …五十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之情況而不需備用機場者,除應攜帶飛抵操作飛航計畫中之目的地機場油量外,應再攜帶下列油量:(一)於標準溫度下,在目的地機場標高上空一千五百呎高度以待命空速飛航三十分鐘及進場、降落所需之油量。(二)應變油…
  3.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73條 …因航程過短或場站加油設施之限制,得採用經民航局核准之簡易操作飛航計畫從事飛航。但所攜帶之油量不得違反第六十六條至第七十二條之規定。
  4.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76條 …用人以二具以上渦輪發動機之飛機實施延展轉降時限作業,應在操作飛航計畫中選定航路備用機場,並依民航局核定採用之國際飛航標準辦理。
  5.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32條 航空器應裝置導航裝備並符合下列需求:一、操作飛航計畫。二、飛航管制之要求。航空器為於儀器天氣情況下,能實施儀器進場及降落作業之飛航,應裝置通信裝備接收導引信號,使其能抵達目的地機場及備用機場之目視降落之起始點。航空器依目…
  6.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77條 …二、提供所需資料以協助機長完成飛航準備工作。三、協助機長完成飛航計畫,並依當地規定向飛航管制機構提出。四、提供機長於飛航中安全飛航所必需之資料。五、飛機航行位置不能經由第八條之三第二項規定之飛機位置資訊自動追蹤機制位置所…
  7.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78條 …程序衝突。二、提供機長安全飛航所需之資料,包括飛航中任何改變飛航計畫之資訊。
  8.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03-1條 航空器使用人應依安全管理系統評估飛航計畫中所定機場之救援及消防服務等級,以確保其航空器獲得必要之防護。前項評估作業應依民航局核定採用之國際飛航標準辦理。航空器使用人應將評估合格之救援及消防服務等級之相關資訊訂於操作手冊。
  9.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10條 …載合乎規定並繫牢。六、本次飛航未超越航空器操作限度。七、操作飛航計畫已完成。除前項第三款紀錄應保存至少一年外,航空器使用人應保存前項完整飛航準備文件至少三個月。航空器使用人應訂定第三項機長檢查認可之程序。
  10.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14條 依儀器飛航規則製作之操作飛航計畫,除下列情況外,至少應列有一處備用機場:一、預定降落機場已訂有標準儀器進場程序。二、所獲得之最新氣象資訊顯示,預定到達目的地機場時間前後一小時內之氣象狀況符合下列規定:(一)飛機:雲幕高超…
  11.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21條 …:一、依第二百十四條之情況而不需備用機場者,除應攜帶飛抵操作飛航計畫中之目的地機場油量外,應再攜帶四十五分鐘正常巡航油量。二、需備用機場者:除應攜帶飛抵操作飛航計畫中之目的地機場並轉赴備用機場油量外,應再攜帶四十五分鐘正…
  12.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21-1條 …航者,應依下列規定攜帶油量:一、日間飛航者,除應攜帶飛抵操作飛航計畫中之目的地機場油量外,應再攜帶三十分鐘正常巡航油量。二、夜間飛航者,除應攜帶飛抵操作飛航計畫中之目的地機場油量外,應再攜帶四十五分鐘正常巡航油量。
  13.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22條 …視飛航規則飛航者,應依下列規定攜帶油量:一、除應攜帶飛抵操作飛航計畫中之目的地機場油量外,應再攜帶最佳航程空速下飛行二十分鐘所需之油量。二、應變油量。
  14.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23條 …而不需備用機場者,應依下列規定攜帶油量:一、除應攜帶飛抵操作飛航計畫中之目的地機場油量外,應再攜帶於標準溫度情況下,於目的地機場標高上空一千五百呎,以待命空速飛航三十分鐘所需之油量。二、應變油量。直昇機依儀器飛航規則飛航…
  15.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27-1條 雙渦輪發動機之飛機於實施延展轉降時限作業時,應在操作飛航計畫中選定航路備用機場,其作業應依民航局核定採用之國際飛航標準辦理。
  16.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62條 航空器應裝置導航裝備並符合下列需求:一、操作飛航計畫。二、飛航管制之要求。航空器為於儀器天氣情況下,能實施儀器進場及降落作業之飛航,應裝置通信裝備接收導引信號,使其能抵達目的地機場及備用機場之目視降落之起始點。航空器依目…
  17.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85-5條 …飛航降落限度以下或因某種原因不能轉回降落於起飛之機場時,操作飛航計畫應選定起飛備用機場。
  18.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94條 …帶油量,並考慮風及預報天氣等條件:一、日間:除應攜帶飛抵操作飛航計畫中之第一個目的地機場油量外,應再攜帶三十分鐘正常巡航油量。二、夜間:除應攜帶飛抵操作飛航計畫中之第一個目的地機場油量外,應再攜帶四十五分鐘正常巡航油量。…
  19.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95條 …應依下列規定攜帶油量,並考慮風及預報天氣等條件:一、飛抵操作飛航計畫中之第一個目的地機場之油量。二、由第一個目的地機場飛抵備用機場之油量。三、四十五分鐘正常巡航油量。直昇機依儀器飛航規則飛航時,應依下列規定攜帶油量,並考…
  20.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96條 依儀器飛航規則製作之操作飛航計畫,應列有一處以上之備用機場。但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不在此限:一、第一個目的地機場有標準之儀器進場程序或民航局核准航空器所有人或使用人使用特殊儀器進場程序。二、飛機於預計到達機場時間前後一小…
  21.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43條 …修理能力之地點。二、飛航紀錄器於航空器起飛後失效,得繼續依原飛航計畫飛航。三、執行適航試飛或測試該航空器裝置之通信或電子設備,需將飛航紀錄器關閉時。四、運渡至裝置飛航紀錄器地點之飛航。五、飛航紀錄器失效時,符合下列規定之…
  22. 行政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辦事細則(112.10.04訂定) 第9條 …航諮詢服務之提供。四、飛航前簡報服務之提供。五、本區離場航班飛航計畫、長期飛航計畫與相關飛航情報之處理及傳遞。六、駕駛員地面報告之協調及傳遞。七、所屬作業單位、人員之業務督導、考核及在職訓練。八、其他有關飛航情報事項。
  23. 行政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辦事細則(112.10.04訂定) 第10條 …傳遞。四、國內外軍民航空通信業務之協調聯繫。五、飛航管理系統飛航計畫之核對及修正。六、飛航動態之核對;飛航服務收費事項之處理。七、所屬作業單位、人員之業務督導、考核及在職訓練。八、其他有關航空通信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