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業設備」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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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電業法 第71-2條 對前條第一項電業設備之核心資通系統,以下列方法之一,危害其功能正常運作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一、無故輸入其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其電腦或相關設…
  2. 行政電業法 第76條 …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一、未依第二十五條第三項所定規則中有關電業設備之範圍、項目、配置及安全事項之規定設置電業設備。二、未依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之電壓及頻率標準供電。三、未依第二十九條規定置備各種必要之電表儀器。四、未依…
  3. 行政電業法 第78條 …二、違反第六十七條第一項規定,未於期限內修理或改換不合規定之電業設備或安全保護設施。三、違反第六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規避、妨礙或拒絕查驗。
  4. 行政電業法 第81條 …工會員證明單,即允許接電。七、違反第五十九條第三項規定,受理電業設備或用戶用電設備工程之審查核定時,未查明應檢附之電機技師公會核發之會員證明,即擅自審查核定或接電。八、違反第六十五條第二項規定,未依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方式…
  5. 行政電業法 第86條 …次處罰:一、未依第七十一條準用第二十五條第三項所定規則中有關電業設備之範圍、項目、配置及安全事項之規定裝置自用發電設備。二、未依第七十一條準用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之電壓及頻率標準供電。三、未依第七十一條準用第二十九條規定…
  6. 行政電器承裝業管理規則 第2條 本規則稱電器承裝業(以下簡稱承裝業),指經營與電業設備及用戶用電設備相關承裝事項之事業。中央主管機關依本規則應執行事項,得委任所屬機關或委託其他機關辦理。本規則所訂事項,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得委託相關電氣工程工業同業…
  7. 行政電器承裝業管理規則 第19條 …執照送繳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核存之次日起,不得續行或承攬電業設備與用戶用電設備相關承裝工程及業務。但受限期改善之通知者,其已施工而未完成之工程,得繼續施工。
  8.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4條 …荷重及第七章機械強度規定之支持物,得視為具備有基本耐震能力。電業設備之設置應將天然災害潛勢納入設置場所選用考量或將設備予以適當補強。電業應準備支持物、導線及礙子等關鍵性器材備品,以加速災後設備更換維修及復電。
  9. 行政電業事故通報程序標準 第2條 …電業發生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停止發電或供電:(一)天然災害造成電業設備或儲能設備損壞。(二)電業設備或儲能設備發生爆炸、火災。(三)電業設備或儲能設備發生故障或異常。(四)電業設備或儲能設備遭竊取、毀壞或其他非法侵害。(五…
  10. 行政電業事故通報程序標準 第5條 …有停電情形仍能保持聯繫暢通。發生丙級規模之設備運轉事故,且有電業設備或儲能設備發生爆炸、火災、高壓氣體洩漏或可燃氣體洩漏者,比照第一項規定有關乙級規模事故之時限及方式進行通報。中央主管機關必要時得要求發生未達丙級規模事故…
  11. 行政輸配電業分離會計處理準則 第24條 …般共同成本分攤表。三、部門別資產負債表。四、轉撥計價表。五、電業設備變動明細表。六、內部轉撥單位成本及毛利計算表。
  12. 行政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3條 …施作之竣工試驗報告;如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達一百瓩以上,符合電業設備及用戶用電設備工程設計及監造範圍認定標準者,應另檢附依法登記執業之電機技師或相關專業技師辦理設計與監造之證明文件及監造技師簽證之竣工試驗報告。七、再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