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工程業」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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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電信工程人員資格取得與遴用及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 第14條 申請登記電信工程業,應檢附下列文件,向主管機關辦理登記;經審查符合者,由主管機關核發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一、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二、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影本。三、資本額之證明文件影本。四、應聘…
  2. 行政電信工程人員資格取得與遴用及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 第15條 …名稱。三、代表人。四、資本額。五、公司或行號營業所在地。六、電信工程業登記等級。七、有效日期。
  3. 行政電信工程人員資格取得與遴用及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 第16條 …檢附第十四條第一項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換發。電信工程業者所領登記執照遺失或破損者,應檢附申請書及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補發。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換發或補發之登記執照,其有效期間與原登記執照…
  4. 行政電信工程人員資格取得與遴用及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 第17條 …資本額之證明文件影本。三、原登記執照影本。四、營業項目已登載電信工程業之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五、有效之公會會員證書。
  5. 行政電信工程人員資格取得與遴用及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 第18條 …因故不能執行業務時,應於三個月內補足人數並報請主管機關備查。電信工程業未依前項規定報請主管機關備查時,其受僱之應聘人員得檢具離職相關證明文件報請主管機關備查。電信工程業未於期限內補足應聘人員人數,主管機關應命其限期改善。…
  6. 行政電信工程人員資格取得與遴用及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 第19條 電信工程業申請停業,期限不得超過一年,並應將其登記執照送繳主管機關核存;於申請恢復營業時,發還之。電信工程業終止其業務或解散時,應於終止或解散一個月內向主管機關申請廢止其登記,並將原領登記執照繳還。
  7. 行政電信工程人員資格取得與遴用及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 第20條 電信工程業申請登記不實者,主管機關應撤銷其登記。電信工程業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主管機關應廢止其登記:一、以登記執照借與他人使用。二、擅自減省工料或未經核准擅自施工因而發生危險,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三、工程投標有違法情事,代…
  8. 行政電信工程人員資格取得與遴用及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 第22條 …格續予認定為乙級電信工程人員。已取得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執照之電信工程業,其效期繼續至有效期間屆滿;執照之有效期間屆滿前得依本規則第十七條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換發。
  9. 行政電信法 第43條 連接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設備,應交由電信工程業者施工及維護。但建築物責任分界點以內之所有電信設備得由電器承裝業者施工及維護。前項設備經主管機關公告為簡易者,不在此限。電信工程業者應向主管機關登記,並於一個月內加入相關電信…
  10. 行政電信管理業務規費收費標準 第9條 電信工程業執照之核發、換發或補發,每張收取證照費九百元。
  11. 行政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110.02.22 訂定) 第16條 …任分界點內之所有電信設備,除本會公告之簡易電信設備外,應交由電信工程業者施工及維護,或交由電器承裝業者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