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隨組織」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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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九條第一項正當理由及許可要件辦法 第3條 …者外,自本條例公布之日起禁止處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政黨、附隨組織或其受託管理人得向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申請許可處分該財產:一、就該財產為重大修繕所成立之勞務契約所生之給付義務。二、就該財產所成立之行政契…
  2. 行政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九條第一項正當理由及許可要件辦法 第4條 政黨、附隨組織或其受託管理人申請許可處分,應提出申請書,記載下列事項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一、申請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明文件字號、住居所及聯絡方式;申請人為法人或團體者,其名稱、立案證號、事務所或營業所所在地。二、…
  3. 行政獎勵舉發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十三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4. 行政獎勵舉發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辦法 第2條 向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提供政黨、附隨組織或其受託管理人之財產所在、來源、取得方式或處分等相關資訊,並因而使本會發現並追回政黨、附隨組織或其交付、移轉或登記於受託管理人隱匿、遺漏申報之財產或不當取得財產者,依…
  5. 行政獎勵舉發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辦法 第5條 …舉發人依第三條規定向本會進行舉發,因而使本會發現並追回政黨、附隨組織或其交付、移轉或登記於受託管理人隱匿、遺漏申報之財產或不當取得財產者,應視其所提供事證之重要性,於不逾該財產價值百分之一比例範圍內,由本會循預算程序核發…
  6. 行政促進轉型正義條例 第2條 …條規定之限制。促轉會隸屬於行政院,為二級獨立機關,除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另有規定外,依第四條至第七條規定,規劃、推動下列事項:一、開放政治檔案。二、清除威權象徵、保存不義遺址。三、平復司法不法及行政不法、…
  7. 行政促進轉型正義條例 第3條 …十一月六日止之時期。二、政治檔案,指由政府機關(構)、政黨、附隨組織及黨營機構所保管,於威權統治時期,與二二八事件、動員戡亂體制、戒嚴體制相關之檔案或各類紀錄及文件;已裁撤機關(構)之檔案亦適用之。三、政黨,指依據政黨及…
  8. 行政促進轉型正義條例 第7條 …追徵、權利回復及其他相關事項,由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為之。
  9. 行政促進轉型正義條例 第16條 …例接受調查之有關人員,提供促轉會因其職務或業務所知悉與政黨、附隨組織或黨營機構之相關資料者,不受其對政黨、附隨組織或黨營機構所負保密義務之拘束,免除其因提供該等資料之法律責任。促轉會依本條例規定進行之調查,涉及個人資料保…
  10. 行政促進轉型正義條例 第18條 政黨、附隨組織或黨營機構持有政治檔案者,應通報促轉會,經促轉會審定者,應命移歸為國家檔案。前項通報得以書面或言詞向促轉會表示;其以言詞為之者,促轉會應作成紀錄。促轉會得主動調查政黨、附隨組織或黨營機構持有政治檔案之情形,…
  11. 行政促進轉型正義條例 第19條 明知為由政府機關(構)、政黨、附隨組織或黨營機構所保管之政治檔案,以毀棄、損壞、隱匿之方式或致令不堪用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