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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 2 頁- 行政醫療法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0條 …(一)流動負債。(二)非流動負債。三、淨值或社員權益:(一)醫療財團法人:1.永久受限淨值。2.暫時受限淨值。3.未受限淨值。4.淨值其他項目。(二)醫療社團法人:1.出資額。2.資本公積。3.保留盈餘或累積虧損。4.社…
- 行政醫療法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25條 第十條第三款第一目醫療財團法人資產負債表之淨值,其項目分類與其帳項內涵及應註明事項如下:一、永久受限淨值:指醫療財團法人因下列因素所形成之淨值:(一)創設基金及其他接受捐贈或其他資產流入,因法令規定或捐贈人所設約定之限制…
- 行政醫療法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27條 …列之投資損益、兌換損益、處分投資損益等,得以其淨額列示。七、醫療財團法人應將捐贈收入依捐贈人是否限制捐贈資產之使用用途及限制之程度,分為捐贈收入-未受限、捐贈收入-暫時受限及捐贈收入-永久受限三類。八、所得稅費用或利益:…
- 行政醫療法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29條 第五條第一款第三目淨值變動表,指醫療財團法人之永久受限淨值、暫時受限淨值及未受限淨值項目變動情形之報告,應依永久受限、暫時受限及未受限三類,分別列示本期稅後餘絀、受限淨值提撥、限制解除轉出、限制解除轉入、淨值增加(減少)…
- 行政醫療法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32條 …法人捐贈之金額達其實收基金總額三分之一以上之財團法人。三、對醫療財團法人設立時之原始捐助金額達該醫療財團法人之創設基金百分之二十以上之捐助人。四、醫療社團法人之出資額達該醫療社團法人登記總出資額百分之二十以上之社員。五、…
- 行政醫療機構設置標準 第11條 捐血機構之設立,以公立醫療機構、醫療財團法人為限。捐血機構設置基準,規定如附表(八)。
- 行政醫療財團法人董事選任辦法 第2條 醫療財團法人之董事,任期屆滿未能改選,經中央主管機關限期改選,屆期仍未完成改選者,中央主管機關得依本法第四十五條第一項規定,選任董事充任之。
- 行政醫療財團法人董事選任辦法 第3條 醫療財團法人之董事出缺,未能補任,顯然妨礙董事會組織健全之虞,經中央主管機關限期補任,屆期仍未完成補任者,中央主管機關得依本法第四十五條第一項規定,選任董事充任之。
- 行政醫療財團法人董事選任辦法 第4條 …、第三條規定選任董事時,除由中央主管機關自行遴選外,得指定該醫療財團法人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董事或利害關係人推薦候選人。前項候選人之推薦,應以書面敘明推薦之理由及被推薦者之簡歷,並檢具足資證明之文件。
- 行政醫療財團法人董事選任辦法 第5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選任董事,得視醫療財團法人屬性,就下列人員中,邀請適當人選,組成董事遴選小組,提供諮詢意見及協助評選董事候選人:一、中央主管機關代表。二、該醫療財團法人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衛生主管機關及社政主管機關代表…
- 行政醫療財團法人董事選任辦法 第6條 …成會議紀錄。但會議過程不對外公開。董事遴選小組開會時,得請該醫療財團法人檢送三年內董事會會議紀錄及簽到單;必要時得邀請該法人相關人員、董事或被推薦之董事候選人,列席說明。
- 行政醫療財團法人董事選任辦法 第8條 …董事之人數、名額比例及具備之資格,應符合本法之規定,並斟酌該醫療財團法人之屬性,考量各類人選之代表性及衡平性。
- 行政醫療財團法人董事選任辦法 第9條 醫療財團法人之董事,其屬任期屆滿未能改選者,經中央主管機關選任董事後,由中央主管機關召集全體董事,推選董事長。
- 行政醫療財團法人董事選任辦法 第10條 選任董事之任期,依該醫療財團法人章程規定,並自中央主管機關選任之日起算;其屬出缺未能補任者,以補足原任期為限。
- 行政醫院設立或擴充許可辦法 第5條 …少一般病床數時,應檢具設立或擴充、減少計畫書及計畫摘要;其為醫療財團法人或醫療社團法人設立之醫院,並應分別檢具董事會或社員總會同意醫院設立或擴充、減少之會議紀錄。前項計畫書,應載明下列事項:一、目的、地點、各類病床數、現…
- 行政醫療法施行細則 第20條 …法第三十九條第一項所稱醫療法人得與其他同質性醫療法人合併,指醫療財團法人間或醫療社團法人間之合併。
- 行政醫療法施行細則 第21條 醫療財團法人之合併,依本法第三十九條第一項規定申請中央主管機關許可時,應檢附下列文件:一、合併契約書。二、合併計畫書。三、合併前各醫療財團法人之捐助章程。四、合併前各醫療財團法人之財產目錄及財務報表。五、合併前各醫療財團…
- 行政醫療法施行細則 第22條 醫療財團法人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合併者,合併後之醫療財團法人向該管地方法院辦理法人登記前,應檢附下列文件,依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或第四十四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一、中央主管機關之許可函。二、本法第三十三…
- 行政醫療法施行細則 第25條 醫療財團法人之設立,依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一項規定申請中央主管機關許可時,應檢附下列文件:一、捐助章程。二、設立計畫書。三、捐助人名冊與其所捐財產,及法人獲准登記成立時,即將所捐財產移轉為法人所有之承諾書或其他文件。四、財產…
- 行政醫療法施行細則 第26條 …十二條第一項所定捐助章程,應載明下列事項:一、設立目的。二、醫療財團法人之名稱及地址。三、依本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設立之醫療機構或附設其他機構之名稱及地址。四、捐助財產。五、關於董事之名額、任期等事項。六、設有監察人者,關於…
- 行政醫療法施行細則 第27條 醫療財團法人依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時,應檢附下列文件一式三份:一、中央主管機關之許可函。二、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二項所定之章則。三、董事會成立會議紀錄。四、法人及董事印鑑。五、董事名冊、願任董事同意書…
- 行政醫療法施行細則 第28條 醫療財團法人捐助章程之變更,應檢附下列文件一式三份,依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報請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一、章程變更對照表。二、董事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會議紀錄。
- 行政醫療法施行細則 第29條 醫療財團法人改選或補選董事長或董事者,應自改選或補選之日起三十日內,檢附下列文件一式三份,依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二項規定報請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一、董事會決議通過改選或補選之會議紀錄。但董事長或董事之改選係由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
- 行政醫療法施行細則 第30條 本法第四十四第二項所稱財產,指設立基金及固定資產。醫療財團法人之財產或其他應登記事項如有變更,應於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檢附有關文件,報請中央主管機關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