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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28條 …貨物所有人或倉單持有人負責賠償或調換者,應由買賣雙方聯名填具退貨申請書,報經海關核准,其免徵關稅準用關稅法第五十一條規定辦理。存儲保稅倉庫之外貨供應科技產業園區或科學園區、農業科技園區、保稅工廠,退貨再存儲者,其二年期限…
  2. 行政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34條 …四、重整後不合格之貨物,如屬國內採購者,不得報廢除帳,應辦理退貨,如屬國外採購者,除依規定退貨調換者外,如檢具發貨人同意就地報廢文件,准予報廢除帳。五、重整後之產地標示,應依其他法令有關產地之規定辦理。貨物所有人或倉單持…
  3. 行政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41條 …副本,憑以辦理沖退稅。前項自用保稅倉庫自課稅區進儲國產貨物之退貨,應於進儲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提出申請,出口人已領有出口報單副本者,應予收回註銷或更正;其已辦理沖退稅者,應補徵已沖退稅款,並通知所屬稅捐稽徵機關。進儲逾三個月…
  4. 行政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第30條 保稅工廠進口原料、自用機器、設備因退貨、調換或其他原因復運出口者,應繕具報單依照一般復運出口貨物出口之規定辦理通關手續。
  5. 行政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第32條 前條第一項貨品發生退貨情事時,應於進廠之翌日起三個月內由買賣雙方聯名繕具退貨申請書,報經監管海關核准。原供應廠商已領有視同出口證明文件者,應予收回註銷或更正,並通知有關機關註銷或更正;其已辦理沖退稅捐者,應繳回已沖退稅捐…
  6. 行政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第33條 …機器、設備者,應併於報單中敘明改變原用途之原因。前項貨品發生退貨或運回時,應由雙方聯名繕具報單,檢附報關必備文件,向海關辦理通關手續。前二項交易除自用機器、設備外,準用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
  7. 行政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第33-1條 保稅工廠之保稅物品進儲物流中心、保稅倉庫或進儲之物品發生退貨時,其通關手續依前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辦理。前項保稅物品進儲物流中心或屬自用之保稅倉庫,除退貨外,得向海關申請先憑發票、裝箱單及相關文件點驗出廠並登帳,於次月十…
  8. 行政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第36條 保稅工廠出口之保稅產品因故退貨復運進口者,應繕具報單依照一般復運進口貨物進口之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並於進廠後存入成品倉庫並入帳。
  9. 行政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第38條 前條保稅產品售與外銷加工廠後發生退貨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由買賣雙方聯名繕具退貨申請書及報單,於報單上註明「XXX報單退貨」字樣,並檢附裝箱單及原報單影本,於視同出口及進口放行之翌日起一年內向監管海關申請核辦,經核准…
  10. 行政貨物稅條例 第11-1條 …為第一級或第二級之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非供銷售且未退貨或換貨者,該等貨物應徵之貨物稅每臺減徵稅額以新臺幣二千元為限,並按電冰箱冷暖氣機除濕機減徵貨物稅稅額表規定減徵之。前項減徵貨物稅稅額應由買受人申請退還。前二…
  11. 行政貨物稅稽徵規則 第72條 外銷免稅貨物,於出廠後因故不能出口或退貨改為內銷者,除退運回廠外,應向產製廠商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報備自行填用完稅照後,始得運銷。
  12. 行政貨物稅稽徵規則 第82條 已稅貨物出廠後,因市場滯銷或其他原因必須退還原廠者,得憑退貨交運單等文件自行退運,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退廠整理:退廠整理後該貨物之品質、外觀、形狀及售價均未變更,准免填完稅照復運出廠。二、改裝改製:產製廠商應事先申請主…
  13. 行政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 第19條 …並依同業利潤標準核計其所得額。外銷貨物之退回,其能提示海關之退貨資料等有關證明文件者,查明後應予核實認定。
  14. 行政購買電冰箱冷暖氣機除濕機退還減徵貨物稅稅額辦法 第2條 …第一級或第二級之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非供銷售且未退貨或換貨者。二、購買日:指買受人購買符合本條文規定之電器類貨物取得之統一發票或收據記載之交易日期。三、銷售人:指銷售符合本條文規定之電器類貨物與買受人之營業人…
  15. 行政購買電冰箱冷暖氣機除濕機退還減徵貨物稅稅額辦法 第5條 買受人購買符合本條文規定之電器類貨物且領取減徵貨物稅稅額後退貨,應於退貨事實發生日之次日起三十日內,向原核定退還稅額之國稅局申請填發繳回減徵貨物稅稅額繳款書後向公庫繳納;已申請惟尚未領取減徵貨物稅稅額者,應於退貨事實發生…
  16. 行政免稅商店設置管理辦法 第9條 …理及貨物控管等有關業務之設備及能力,將貨物移倉、銷售、領用、退貨及提貨等資料,以逐筆之方式傳輸至保稅智慧服務平臺國際免稅商店系統(以下簡稱免稅商店系統)。五、設置便利監管海關辦公之適當設備及場所。但因地理環境特殊,經海關…
  17. 行政免稅商店設置管理辦法 第17條 …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之規定辦理。免稅商店之保稅貨物,如需維修、退貨、轉售、重整、銷毀及退運出口等,應移運至其自用保稅倉庫辦理。
  18. 行政物流中心貨物通關辦法 第12條 進儲物流中心貨物發生退貨情事,應將退貨理由填報於申請書表其他申報事項欄,依下列規定辦理:一、退回課稅區者,依第十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辦理後銷帳。二、退回保稅區或自由貿易港區者,依第十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辦理後銷帳。三…
  19. 行政物流中心貨物通關辦法 第13條 物流中心運出之貨物發生退貨情事,應將退貨理由填報於申請書表其他申報事項欄,依第九條規定辦理。
  20. 行政貨棧貨櫃集散站保稅倉庫物流中心及海關指定業者實施自主管理辦法 第10條 …處之加封及啟封作業。六、辦理出境旅客預購貨物逾六個月未提領或退貨案件,運回市區免稅商店或免稅商店市區預售中心之加封作業。七、使用海關封條(含電子封條)加封、解封及核銷規費證作業。八、辦理准單、核准文件或放行附帶條件所指示…
  21. 行政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設置管理辦法 第7條 …與海關完成電腦連線作業,逐筆傳輸貨物移倉、銷售、領用、提貨及退貨等資料至海關離島免稅購物商店系統。六、設置二十四小時連續錄影之監視系統。
  22. 行政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設置管理辦法 第22條 …店系統,始得辦理銷售貨物之除帳作業。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辦理旅客退貨,原售貨單上應加註退貨字樣或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並應將退貨資料以電子資料傳輸方式傳送至海關離島免稅購物商店系統。
  23. 行政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設置管理辦法 第23條 離島免稅購物商店依第十五條第一項進儲自用保稅倉庫之貨物因故退貨,應依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及相關關務法規辦理。依前項規定辦理自課稅區廠商購買加工外銷品之退貨,應於進儲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提出申請,原供廠商已領有視同出口報單副…
  24. 行政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設置管理辦法 第32條 …三項規定開立售貨單。十三、未依第二十二條規定辦理傳輸、除帳或退貨作業。十四、未依第二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辦理退貨。十五、未依第二十四條規定辦理非銷售貨物之通關、進儲、領用、贈送、傳輸及除帳作業。十六、未依第二十六條規定配合海…
  25. 行政關稅法 第57條 外銷品在出口放行之翌日起三年內,因故退貨申請復運進口者,免徵成品關稅。但出口時已退還之原料關稅,應仍按原稅額補徵。前項復運進口之外銷品,經提供擔保,於進口之翌日起六個月內整修或保養完畢並復運出口者,免予補徵已退還之原料關…
  26. 行政國內廠商標價優惠實施辦法 第8條 …五、依本法第七十二條第一項規定通知廠商限期改善、拆除、重作、退貨或換貨。六、依本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辦理。七、契約規定之其他措施。
  27. 行政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法 第15條 …五、依本法第七十二條第一項規定通知廠商限期改善、拆除、重作、退貨或換貨。六、依本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辦理。七、契約規定之其他措施。
  28. 行政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16條 …庫、軟體程式及系統,於購置之次日起三年內,轉借、出租、轉售、退貨或變更原使用目的者,應向稅捐稽徵機關補繳已抵減之所得稅款,並自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繳納之日止,依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按…
  29. 行政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投資智慧機械或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抵減辦法 第18條 …、技術或技術服務,於交貨之次日起三年內,有轉借、出租、轉售、退貨、拍賣、報廢、失竊、經他人依法收回、安裝或布署地點不符前條規定或變更原使用目的之情形,應向稅捐稽徵機關補繳已抵減之所得稅款,並自抵減當年度或各該年度營利事業…
  30. 行政加工出口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第23條 區內事業進口貨品,因退貨、調換或其他原因得申請復運出口者,依一般貨品輸出規定向海關辦理通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