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2 / 3 頁-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人會議準則 第13條 …議方式提出:一、更換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基金保管機構。二、終止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三、變更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種類。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訂定) 第2條 證券投資信託契約除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另有規定外,應記載下列各款事項:一、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基金保管機構之名稱及地址。二、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以下簡稱基金)之名稱及其存續期間。三、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之權利、義務…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訂定) 第6條 …需之投資組合調整。二、保證金帳戶調整或支付權利金。三、給付依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約定應由基金負擔之款項。四、給付依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約定應分配予受益人之可分配收益。五、給付受益人買回其受益憑證之買回價金。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訂定) 第10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基金,應依本辦法及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之規定,運用基金資產,除本辦法或本會另有規定外,並應遵守下列規定:一、不得投資於未上市、未上櫃股票或私募之有價證券。二、不得為放款或提供擔保。但符合第十條之一規定者,…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訂定) 第10-1條 …基金保管機構以基金專戶名義向金融機構辦理短期借款,並應揭露於證券投資信託契約及公開說明書:一、借款對象以依法得經營辦理放款業務之國內外金融機構為限。二、為給付買回價金之借款期限以三十個營業日為限;為辦理有價證券交割之借款…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訂定) 第14條 …券數額不得超過所持有該有價證券數額之百分之五十。但私募基金之證券投資信託契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二、出借證券之借貸期間自借貸成交日起算,最長以六個月為限。三、出借證券其交易型態屬議借交易者,借券人提供擔保品之種類,以現…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訂定) 第20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運用基金從事有價證券投資時,應依證券投資信託契約所載得投資地區、市場、種類及範圍,適用本辦法相關規定。基金有約定到期日,且為符合投資策略所需者,得於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中明定基金到期日前之一定期間內,不受第二…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訂定) 第24條 …金為區隔配置或交叉組合各種類基金。三、每一子基金應簽訂個別之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並敘明下列事項:(一)當任一子基金未達成立條件時,該傘型基金即不成立。(二)子基金間不得有自動轉換機制,子基金間之轉換應由投資人申請方得辦理,其…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訂定) 第28條 …用債券型基金投資於任一公司所發行無擔保公司債或金融債券,應於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中明定其信用評等等級。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訂定) 第29條 …產組合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應在一年以上。但基金成立未滿三個月、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終止日前一個月或主要投資於正向浮動利率債券者,不在此限。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訂定) 第34條 指數型基金之證券投資信託契約除依第二條第一項規定辦理外,並應載明下列事項:一、標的指數名稱。二、指數授權契約之重要內容:載明簽約主體與其義務及責任、指數名稱之授權使用、指數授權費、契約終止相關事宜及其他重要內容。三、發生…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訂定) 第37條 …標的指數表現,並在證券交易市場交易,且申購、買回採實物或依據證券投資信託契約規定方式交付之基金。前項標的指數之成分證券包括股票、債券及其他經本會核准之有價證券。標的指數成分證券同時包括股票及債券者,指數編製規則應明定各類…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訂定) 第37-1條 …型ETF)或反向倍數(簡稱反向型ETF)表現者,除依本辦法及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之規定辦理外,並應遵守下列規定:一、於基金名稱中明確顯示所追蹤、模擬或複製標的指數之單日正向倍數或反向倍數表現。二、為因應投資策略所需,投資於基…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訂定) 第38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指數股票型基金,其證券投資信託契約除依第二條第一項之規定外,並應載明在證券交易市場交易、申購買回方式、指數授權契約及參與契約重要內容等相關事項。但符合第三十七條第四項規定之指數股票型基金,得不載明指數…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訂定) 第39條 …條第一項第二款限制:一、借入有價證券之目的,以指數股票型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所定,基金所持有之有價證券不足因應實物買回所需有價證券之事由為限。二、每一指數股票型基金借入有價證券之總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十…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訂定) 第41-1條 …分析作成決策,並在證券交易市場交易,且申購、買回採實物或依據證券投資信託契約規定方式交付之基金。前項主動式交易所交易基金投資範圍包括股票、債券及其他經本會核准之有價證券。主動式交易所交易基金除依本辦法及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之…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訂定) 第41-2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主動式交易所交易基金,其證券投資信託契約除依第二條第一項之規定外,並應載明在證券交易市場交易、申購買回方式及參與契約重要內容等相關事項。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訂定) 第53條 …日起五日內,應填具申報書及檢附下列書件,向本會申報備查:一、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二、董事會決議私募基金議事錄。三、基金經理人符合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規定資格條件之證明文件影本。四、基金保管機構無第五十九…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訂定) 第54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應依私募基金之證券投資信託契約運用基金,除本會另有規定外,並應遵守下列規定:一、不得投資證券交易法第六條規定以外之有價證券。二、不得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以外之交易。三、不得為放款。四、不得與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訂定) 第55條 …三十四條、第四十二條至第五十條及第六十五條規定,除私募基金之證券投資信託契約另有規定外,亦適用之。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訂定) 第56條 …基金應依第七十二條規定每一營業日計算基金之淨資產價值,並得依證券投資信託契約規定向受益人報告基金每一受益權單位之淨資產價值,不適用第七十三條有關公告之規定。私募基金之買回程序及買回價金之給付期限,依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之規定…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訂定) 第57條 …求或行使其他權利。基金保管機構應依本法、本法授權訂定之命令及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之規定,按基金帳戶別,獨立設帳保管基金。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訂定) 第60條 基金保管機構應依本法、本法授權訂定之命令及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之規定,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及忠實義務,本誠實信用原則,保管基金資產。基金保管機構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業務人員及其他受僱人員,不得以職務上所知悉之消息從事有…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訂定) 第61條 基金保管機構知悉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有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契約或相關法令,應即請求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依證券投資信託契約或相關法令履行義務;其有損害受益人權益之虞時,應即向本會申報,並抄送同業公會。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因故意或過失致損害…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訂定) 第62條 基金保管機構因故意或過失違反本法、本法授權訂定之命令及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之規定,致生損害於基金之資產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並應為基金受益人之權益向其追償。基金保管機構之代理人、代表人或受僱人,履行證券投資信…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訂定) 第70條 證券投資信託契約載有受益人得請求買回受益憑證之約定者,受益人得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請求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買回受益憑證,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不得拒絕;對買回價金之給付不得遲延。但有下列情事之一,並經本會核准者,不在此限:一、證券…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訂定) 第71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受益人請求買回受益憑證,其買回價金之給付依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之規定辦理:一、於國內募集投資國外之基金。二、於國外募集投資國內之基金。三、指數股票型基金及主動式交易所交易基金。四、組合型基金。五、保本型基金…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訂定) 第75條 基金之會計年度,除證券投資信託契約另有約定或經本會核准者外,為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訂定) 第77條 基金投資所得依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之約定應分配收益,除經本會核准者外,應於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分配之,並應於證券投資信託契約內明定分配日期。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訂定) 第78條 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之變更應報經本會核准;經核准後,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應於二日內公告其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