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碼可攜服務」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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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電信事業號碼可攜服務管理辦法 第24條 經營者為提供號碼可攜服務所需之建置及維護成本,應自行負擔之。
  2. 行政電信事業號碼可攜服務管理辦法 第28條 …、出借用戶號碼供他經營者提供電信服務時,不得限制他經營者提供號碼可攜服務,並應與其協商第五條、第七條及第二十七條所定事項。
  3. 行政電信法 第20-1條 …障消費者之權益及促進市場之有效公平競爭,第一類電信事業應提供號碼可攜服務及平等接取服務;其實施範圍、提供方式、實施時程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管理辦法,由電信總局訂定之。前項所稱號碼可攜服務,指用戶由原第一類電信事業轉換至經營…
  4. 行政電信法 第61-1條 …核准。第一類電信事業違反第二十條之一第四項規定,未依規定提供號碼可攜服務或平等接取服務,或違反電信總局依第二十條之一第四項所定管理辦法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得連續處罰至…
  5. 行政電信號碼核配及管理辦法 第27條 …號碼供他電信事業提供電信服務時,不得限制他電信事業對用戶提供號碼可攜服務及平等接取服務。電信事業應與他電信事業就履行本法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之方式取得協議,始得出租(借)用戶號碼予他電信事業。
  6. 行政電信號碼管理辦法 第10條 …含實施業務範圍、移轉程序、移轉日期及日移轉量最大值等)。二、號碼可攜服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號碼可攜辦法)所定集中式資料庫管理者出具之電信號碼移轉作業系統測試合格證明文件。第一項經營者受理用戶申請電信號碼移轉作業,有關移轉…
  7. 行政電信號碼管理辦法 第19條 …租電信號碼予第二類電信事業之第一類電信事業及所獲配電信號碼依號碼可攜服務管理辦法之規定為用戶攜出之經營者,得分別向該第二類電信事業與移入經營者收取電信號碼使用費。前項之電信號碼使用費之收取,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因轉售電信…
  8. 行政電信管理法 第16條 …益及促進市場競爭,使用用戶號碼提供電信服務之電信事業,應提供號碼可攜服務或平等接取服務。前項電信事業未能提供號碼可攜服務或平等接取服務者,應檢具相關資料,申請主管機關核准。第一項所稱號碼可攜服務,指用戶由原電信事業轉換至…
  9. 行政電信管理法 第79條 …維護計畫或未按計畫實施。十四、違反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未提供號碼可攜服務或平等接取服務。十五、違反第十六條第四項規定,未共同成立或加入集中式資料庫管理機構。十六、違反主管機關依第十六條第五項所定辦法有關集中式資料庫管理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