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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船舶艙區劃分規則 第57條 …折斷、碰撞及擱淺受損而發生浸泛。吸水管之任何部分靠近船邊達客船寬度五分之一,或在箱形龍骨內者,應於管末端開口所在之艙區內裝置止回閥。四、與水抽排佈置連接之分配箱、旋塞及閥,應設於易接近之位置。其佈置應於浸泛時,任一艙區均…
  2. 行政船舶丈量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2條 …量至較低部分甲板之延長線上,該線應與較高部分之甲板平行。四、船寬:指舯部船舶之最大寬度。外板為金屬材料者,應量至肋骨模線上;外板採用金屬以外其他材料者,應量至外板之外側。五、法長:指在設計滿載吃水線上,自艏柱前端量至舵軸…
  3. 行政船舶丈量規則 第8條 …船舶編號。二、船籍港。三、船舶號數及信號符字。四、船長。五、船寬。六、舯部模深。七、計畫總噸位。八、建造或改建船廠名稱及地點。九、申請丈量或重行丈量事由。十、申請丈量地點。十一、申請施行丈量日期。十二、船舶所有人及其地址…
  4.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100條 …內部應予區分,每一區分之長度不得超過九點三公尺,寬度不得超過船寬之二分之一。但經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考慮該船舶之構造及航線等情況而認可者,不在此限。四、依前款規定之區分內,設置有縱通之防波板,其相互間之距離,及與區分側面之…
  5. 行政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 第17條 …空間或數量。三、非屬前二款之漁船改造,其改造後未變更總長度、船寬、船深,且經丈量所增加之噸位未超過該次改造前總噸位二分之一。漁船經改造後,超過原核准之規模級別者,應依第十五條規定取得改造後規模級別之汰建資格,並得保留原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