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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土壤處理標準 第2條 本標準所稱土壤處理指以管線或溝渠輸送廢(污)水,排放、滲透於土壤,以去除水中污染物或降低其濃度之方法。
  2. 行政土壤處理標準 第7條 …可文件(以下簡稱排放許可證(文件));其以桶裝、槽車或其他非管線、溝渠,清除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之廢(污)水,至作業環境外者,應同時依廢棄物清理法之規定,申請審查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3. 行政土壤處理標準 第9條 …測、監測相關資料、圖說。(三)緊急應變方法。(四)相關設施及管線工程設計、圖說。(五)水措設施設置完工及標示完妥之照片、證明文件。五、土壤及地下水相關檢測報告。六、中央農業主管機關所屬農業試驗單位、直轄市、縣(市)農業主…
  4. 行政土壤處理標準 第16條 …同意文件影本。(二)攔水渠現況照片。十、以桶裝、槽車或其他非管線、溝渠,清除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之廢(污)水,至作業環境外者,其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影本。
  5. 行政土壤處理標準 第18條 …二、前處理設施單元之種類、尺寸、配置及相關機具設施。三、輸送管線、溝渠。四、水量計測設施。五、廢(污)水排放於土壤前之採樣口位置及告示牌。六、地下水監測井位置及數量。七、土壤採樣位置及數量。八、其他經地方主管機關認定必要…
  6. 行政土壤處理標準 第28條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產生之廢(污)水,以桶裝、槽車或其他非管線、溝渠,清除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之廢(污)水,至作業環境外者,其清除及後續處理行為,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辦理。本標準修正施行前,領有地方主管機關核發之排放土壤…
  7. 行政土壤處理標準 第29條 …項換發涉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規定,應進行設施與管線之標示、水量計測設施及採樣口告示牌以外之工程、管線之設置者,應於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後二個月內,檢具工程改善說明書,申請審查,經審核後,應於六個月內完成改善,並…
  8. 行政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8條 …放廢(污)水中氫離子濃度指數小於二或大於十一。三、以共同排放管線排放廢(污)水設有採樣口者,自採樣口排放廢(污)水。四、取得貯留許可之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排放廢(污)水,其排放水質有第二款第一目或第二目情形之一。五、其他…
  9. 行政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廢(污)水分別處理後共同排放,且於各股廢(污)水進入共同排放管線、溝渠或放流口前,有設置各自採樣口者,得以各採樣口之放流水導電度與各股之前一處理設施處理後廢(污)水導電度分別認定。
  10. 行政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13-1條 …、廢(污)水收集、貯存、處理或排放之單元、桶槽、泵浦、閥門、管線及溝渠。二、輸送或貯存原料、中間產物、產品、副產品、油品、藥劑、廢棄物之設備。本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所稱之疏漏,包含溢流、滲漏或洩漏。
  11. 行政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16條 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二項所稱注入地下水體,指利用鑿井、注入管線或加壓設施等設備,將事業廢(污)水灌注至地下水體者。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之規定審查同意,將土壤、地下水污染整治…
  12. 行政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17條 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一項所稱排放於土壤,指以管線、溝渠或桶裝、槽車等其他非管線方式,將事業廢(污)水排入、逸散、流布於土壤者。但不含下列情形之一:一、經農業主管機關依據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規定,核准農業廢棄物之再利用…
  13. 行政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19條 …準,針對排放於地面水體管制標準,指事業之放流水標準、海洋放流管線放流水標準及特定業別適用之放流水標準。不包含針對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總量管制區等環境特殊或需特予保護區域之水體增訂或加嚴之放流水標準…
  14.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勞務中心辦事細則 第6條 技術隊掌理事項如下:一、各類管道、管線、水管、配電、電纜埋設工程、水泥製品及混凝土製造銷售。二、各類廢品處理。三、水電、消防、冷凍、空調設計施工及污水工程設計施作。四、其他有關技術勞務事項。
  15.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支領退休俸贍養金或生活補助費人員使用自來水優待付費辦法 第7條 …屬關係變更不符優待條件者。四、拒絕自來水事業查驗用水量或調查管線保養情況者。五、積欠應繳水費或其他各項有關費用者。六、不遵守自來水事業營業章程致自來水事業營業遭受損害者。七、有竊水行為者。
  16. 行政電信線路遷移費用及電信基礎設施損壞賠償負擔辦法 第3條 …者(以下簡稱設置者)設置之電信設備與其所需之架空、地下或水底管線、電信引進管線、建築物內之管線。本辦法所稱電信基礎設施,指電信設備與其所需之架空、地下或水底管線、電信引進管線、建築物內之管線,與其各項電信線路所需之管道、…
  17. 行政電信線路遷移費用及電信基礎設施損壞賠償負擔辦法 第5條 …時,應先以協商方式辦理,協商不成者,得洽請當地政府或許可各該管線設置之主管機關協助處理:一、無適當地點可供遷移者。二、施工技術或經濟上有重大困難無法解決者。三、有關於遷移費用負擔之爭議者。四、電信線路遷移有發生糾紛之虞者…
  18. 行政電信線路遷移費用及電信基礎設施損壞賠償負擔辦法 第11條 其他管線單位因維修或建設需要,要求遷移電信線路,經設置者會勘受理者,所需遷移費用由提出需求之管線單位全額負擔。
  19. 行政電信線路遷移費用及電信基礎設施損壞賠償負擔辦法 第13條 因修建房屋、道路、溝渠、埋設管線等工程或其他事故損壞依法設置之電信基礎設施者,應負賠償責任。前項情形之施工,除緊急事故依其他法令規定辦理者外,應於開始施工十五日前,書面通知設置者攜帶管線圖面資料到場指明電信線路設置位置,…
  20. 行政民用航空器及公務航空器重大飛航事故調查作業處理規則 第14條 …專案調查小組得要求經濟部督導相關公民營事業提供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輸電線路圖、標示資料及其他必要之資料圖表。
  21. 行政土地所有權人辦理農村社區土地重劃辦法 第52條 重劃區內之電信、電力、自來水、瓦斯等各項管線設施,應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洽請各該事業機構,於重劃工程施工時一併施設。
  22. 行政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51條 …、施工費、材料費、工程管理費、整地費、第五十二條規定應分擔之管線工程費用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必要公共設施之全部或部分費用。所稱公共設施管理維護費,指自公共設施完成之日起至移交接管前及移交接管後共計三年內,辦理管理維護所需…
  23. 行政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52條 區段徵收範圍內必要之管線工程所需工程費用或遷移費用,由需用土地人與管線事業機關(構)依下列分擔原則辦理:一、原有架空線路或管線辦理遷移時,需用土地人應協調管線機關(構)勘定遷移位置,管線機關(構)應依協調結果配合辦理遷移…
  24. 行政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 第5條 …。中華民國在其大陸礁層享有並得行使舖設、維護或變更海底電纜或管線之管轄權。
  25. 行政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 第82-1條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辦理重劃區之電力、電信、自來水管線工程所需工程費用或遷移費用,除法規另有規定,從其規定外,由參加重劃土地所有權人與管線事業機關(構)依下列分擔原則辦理:一、原有架空線路或管線辦理遷移時,應協調管線…
  26. 行政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 第33-1條 自辦市地重劃區內自來水、電力、電訊及天然氣等相關管線設施工程,由各該事業機構配合規劃及設計,按重劃工程進度施工,並依各該事業機構出具發票或繳費收據所載費用計入前條第二項計算負擔總計表有關工程費用項目。
  27. 行政下水道工程設施標準 第20條 …最小,渦卷式抽水機之吸入淨揚程應為五公尺以下。九、抽水機出水管線有發生水錘作用之虞時,應設防止或減輕此項作用之措施,其位置應接近抽水機出口。十、抽水機吸水管:(一)每臺抽水機應分設吸水管一支。(二)吸水管應避免水平裝置。…
  28. 行政下水道工程設施標準 第43條 …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五十,管內平均流速為每秒三公尺至十五公尺,管線之氣壓總水頭損失為七百公厘至一千公厘。應裝置空氣計量器,各支管及主要送氣管並應裝置開關。(五)鼓風機應設二部以上。最大送風壓力應大於散氣裝置所需水壓及氣壓總…
  29. 行政市區道路條例 第23條 …關核定之經費。前項第二款市區道路使用費,應向使用市區道路設置管線或設施者收取;其收費基準,由內政部定之。第一項第四款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由公路主管機關統一徵收;其分配比例,由交通部會商內政部辦理之。
  30. 行政市區道路條例 第27條 因施作工程有挖掘市區道路之必要者,該項工程主管機關(構)、管線事業機關(構)或起造人應向該管市區道路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並繳交許可費。但為維護生命、財產、公共安全之必要,採取緊急應變措施者,得事後補行申請。市區道路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