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人員」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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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 第90條 …人員至少各一人:一、輔具評估人員。二、輔具維修技術人員。三、社會工作人員。前項輔具評估人員之設置,以直轄市、縣(市)身心障礙人口數為基準,身心障礙人口數超過三萬人時,每增加一萬人,應增置一名。
  2. 行政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 第26條 本法第八十四條第二項所定社會工作人員,包括下列人員:一、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編制內或聘僱之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人員。二、受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委託之社會福利團體、機構之社會工作人員。三、醫療機構之社會工作人員。四、…
  3.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 第16條 本法第六十一條第二項所定社會工作人員,包括下列人員:一、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編制內或聘僱之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人員。二、受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委託之社會福利團體、機構之社會工作人員或執業之社會工作師。三、醫療機構之…
  4. 行政脆弱家庭之兒童及少年通報協助與資訊蒐集處理利用辦法 第4條 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教保服務人員、警察、司法人員、移民業務人員、戶政人員、村(里)幹事、村(里)長、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及其他執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業務人員,於執行業務時知悉有該兒童及少年有未獲適當照…
  5. 行政無依兒童及少年安置處理辦法 第2條 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警察、司法人員及其他執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業務人員知悉無依兒童及少年時,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填具通報表,以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等方式通報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情況緊急時,…
  6. 行政無依兒童及少年安置處理辦法 第3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接獲前條通報後,應立即指派社會工作人員進行訪視、調查;並依實際需要,分別為下列處置:一、無依兒童及少年係被遺棄或走失者,應立即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其父母或監護人;必要時,得發布新聞協尋。二、將無依…
  7. 司法家事事件法施行細則 第7條 …法院得依本法第十一條之規定,通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派社會工作人員或其他適當人員陪同在場。
  8. 司法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第18條 …達意願,法院認為有必要時,應通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派社會工作人員或其他適當人員陪同。前項情形,除社會工作人員外,亦得由未成年人、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人之親屬或學校老師等其他適當人員陪同在場。法院於未成年人、受監護或輔…
  9. 司法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第19條 …關係人。陪同未成年人、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人陳述意見或表達意願之社會工作人員,得於報到簽名時,以其所屬機關、機構、工作證號或代號代替。陪同人之人別資料,若有危及陪同人之安全者,亦同。
  10. 司法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第25條 …益衝突之情形者,應即向法院陳明之。受監理人之親屬、學校老師或社會工作人員發現有前項情形,亦得向法院陳明之。
  11. 司法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第153條 …,得適用本法第十一條之規定,通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派社會工作人員或其他適當人員陪同。訊問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所定之被害人時,應通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派社會工作人員陪同在場,並得陳述意見。前項被害人之法…
  12. 司法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第159條 …,得適用本法第十一條之規定,通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派社會工作人員或其他適當人員陪同。
  13. 行政土地徵收條例 第34-1條 …良物被徵收,致無屋可居住者,或情境相同經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社會工作人員查訪屬實者,需用土地人應訂定安置計畫,並於徵收計畫書內敘明安置計畫情形。前項安置,包括安置住宅、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租金補貼等。
  14. 行政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 第21條 非營利幼兒園之教保服務人員、學前特殊教育教師、社會工作人員、護理人員、職員及廚工之服務人員,其薪資支給基準,規定如附表一至附表四。前項人員屬初任人員者,按第一級之薪資計算。但初任人員曾任相同職務之下列年資,得予採計;其採…
  15. 行政中途學校教育實施辦法 第16條 …應成立個案評估小組,以專業分工合作模式,整合教師、專業人員、社會工作人員、行政人員及民間資源等共同運作,以提供學生適性、多元與具有體驗性及服務性之學習機會,並於學生入校一個月內擬具輔導安置計畫。前項計畫內容應包括學生之基…
  16. 行政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17條 …務人員總人數之三分之一。幼兒園得視需要配置學前特殊教育教師及社會工作人員。幼兒園及其分班應置護理人員,其合計招收幼兒總數六十人以下者,以特約或兼任方式置護理人員;六十一人至二百人者,以特約、兼任或專任方式置護理人員;二百…
  17. 行政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19條 依本法進用之社會工作人員及護理人員,其資格應符合相關法律規定。
  18. 行政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 第5條 …條第四項所稱專業輔導人力,指下列人員:一、本法第十九條所定之社會工作人員。二、特殊教育法第十七條所定之特殊教育教師、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三、學生輔導法第三條所定具有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或…
  19. 行政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第2條 …二、於幼照法施行後依勞動基準法規定進用之教保員、助理教保員及社會工作人員、護理人員、廚工與職員等之其他人員。前項人員之進用,除園長之進用應依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四項規定辦理外,應依第三條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採聯合或自行公開甄…
  20. 行政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第13條 教保員、助理教保員、社會工作人員及護理人員之薪資支給基準,規定如附表。但有第二條第四項所定繼續原契約情形者,仍依原規定薪資給付。前項以外契約進用人員之薪資,各幼兒園或學校得依其擔任工作繁簡難易、責任輕重及應具備之知能條件…
  21.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 第2條 …員。二、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八十條第一項規定聘用之社會工作人員或專任輔導人員。三、依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十一條第五項聘用之專業輔導人員或社會工作人員。
  22. 行政幼兒園行政組織及員額編制標準 第6條 …務人員二人。四、護理人員:依本法第十七條第四項規定配置。五、社會工作人員、學前特殊教育教師:(一)公立幼兒園:招收人數在二百四十人以下者,得以特約、兼任或專任方式視需要配置;招收人數逾二百四十人者,視需要置專任一人。(二…
  23. 行政幼兒園行政組織及員額編制標準 第7條 …數逾二十三班,且附設幼兒園招收人數逾二百人者,專任一人。五、社會工作人員、學前特殊教育教師:視需要配置。六、廚工:招收人數在七十二人以下者,置一人;超過者,每七十二人增置一人,不足七十二人以七十二人計;並以專任或兼任方式…
  24. 行政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 第9條 …健服務。六、合理配置教師、行政人員、護理人員、專業輔導人員及社會工作人員,並協助其專業發展。七、提供教職員工生住宿設施或安排適當人力等措施。前項所需經費,中央主管機關應依地方政府財力級次及偏遠地區學校級別優予補助,並應專…
  25. 行政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 第11條 …管機關應以國民中學學區為範圍,於偏遠地區學校置專業輔導人員或社會工作人員;其進用人數、工作內容、資格順序、補助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26. 行政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 第21條 …報行政院核定。偏遠地區學校專聘教師、代理教師、專業輔導人員及社會工作人員,準用前項規定給與鼓勵久任之獎金及其他激勵措施。
  27. 行政酒駕毒駕防制教育及酒癮毒品戒癮治療實施管理辦法 第3條 …書之人員。(二)曾從事酒駕或毒駕防制工作二年以上之專業人士或社會工作人員。汽車駕駛人完成酒駕毒駕防制教育訓練後,由辦理機關(構)、學校造冊送當地公路監理機關登記列管。
  28. 行政社會救助機構設立標準 第6條 …會救助機構應置下列人員:一、主任:置一人,綜理機構業務。二、社會工作人員:至少置一人,負責個案收容與轉介業務、諮詢服務、社會資源之結合與運用、個案輔導工作及紀錄管理。三、服務人員:收容人數於二十人以下者至少置一人,逾收容…
  29. 行政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第7條 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移民管理人員、移民業務機構從業人員、戶政人員、村里幹事、警察人員、司法人員、觀光業從業人員、電子遊戲場業從業人員、資訊休閒業從業人員、就業服務人員、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及其他執…
  30. 行政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第9條 …審判時,詢(訊)問被害人,應通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派社會工作人員陪同在場,並得陳述意見。被害人於前項案件偵查、審判中,已經合法訊問,其陳述明確別無訊問之必要者,不得再行傳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