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住宅」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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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 第21條 …畫核定前,住宅主管機關以住宅基金購置或已報奉核定列管作為興辦社會住宅之土地。四、非屬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之學產地。
  2. 行政保險法 第146-2條 …取得及處分,應經合法之不動產鑑價機構評價。保險業依住宅法興辦社會住宅且僅供租賃者,得不受第一項即時利用並有收益者之限制。
  3. 行政保險業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管理辦法 第3條 …等交通運輸之設施。二、水力、電力、電信等公用事業之設施。三、社會住宅及老人住宅之興建。四、河川、下水道之整治,垃圾、廢棄物處理等環境保護之設施,以及殯葬設施。但前述殯葬設施不包括公墓及骨灰(骸)存放設施。五、國民休閒等公…
  4. 行政平均地權條例 第51條 …幼、養老、救災、濟貧、衛生、扶助身心障礙等公共福利事業、興辦社會住宅、徵收公共設施保留地、興辦公共設施、促進農業發展、農村建設、推展國民教育及實施平均地權之用。
  5. 行政市地重劃實施辦法 第31條 …配。主管機關辦理市地重劃時,為配合整體建設、大街廓規劃或興建社會住宅之需要,得經協調後調整相關土地分配位次,不受第一項分配方法之限制。重劃前政府已取得之公共設施用地,已依計畫闢建使用,且符合本條例施行細則第八十二條第一款…
  6. 行政市地重劃實施辦法 第33條 …計畫,且報經權責機關核定或有償撥用者。三、重劃計畫書核定前,社會住宅主管機關以住宅基金購置或已報奉核定列管為社會住宅用地有案者。四、非屬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之學產地。
  7. 行政市地重劃實施辦法 第54條 …重劃區內之抵費地,於土地分配結果公告確定後,除得按底價讓售為社會住宅用地、公共事業用地或行政院專案核准所需用地外,應訂定底價辦理公開標售、標租或招標設定地上權。經公開標售而無人得標時,得於不影響重劃區財務計畫之原則下,予…
  8. 行政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 第48條 …用地時,應予標售或出租與農民。前項應行標售之土地,如適宜興建社會住宅或公共設施使用者,得優先讓售與需用土地人。其餘土地應隨時公開底價標售。前二項標售底價及讓售之地價,依各直轄市、縣(市)公產管理法令規定辦理。
  9. 行政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 第84條 …折價抵付。前項折價抵付之土地(簡稱抵費地),除得按底價讓售為社會住宅用地、公共事業用地或行政院專案核准所需用地外,應訂底價公開標售、標租或招標設定地上權。經公開標售而無人得標時,得於不影響重劃區財務計畫之原則下,予以降低…
  10. 行政租賃住宅服務業資訊提供辦法 第2條 …在樓層、有無電梯、有無管理員、有無管理組織、附屬設備及是否為社會住宅。二、受託管理契約資訊:委託人、契約簽訂日期、代管期間、代管費用、代收租金及代收押金。前項第二款之契約提前終止時,代管業應提供提前終止之日期及原因。
  11. 行政租賃住宅服務業資訊提供辦法 第3條 …租金總額、車位類別、車位面積、車位所在樓層、附屬設備及是否為社會住宅。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之契約提前終止時,包租業應提供提前終止之日期及原因。
  12. 行政住宅法 第2條 …與其他相關制度之建立及研究。(六)基本居住水準之訂定。(七)社會住宅之興辦。(八)其他相關事項。二、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一)轄區內住宅施政目標之訂定。(二)轄區內住宅計畫之擬訂及執行。(三)轄區內住宅計畫之財務規…
  13. 行政住宅法 第3條 …義如下:一、住宅:指供居住使用,並具備門牌之合法建築物。二、社會住宅:指由政府興辦或獎勵民間興辦,專供出租之用之住宅及其必要附屬設施。三、公益出租人:指住宅所有權人或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住宅且所有人不明之房屋稅納稅義…
  14. 行政住宅法 第4條 主管機關及民間興辦之社會住宅,應以直轄市、縣(市)轄區為計算範圍,提供至少百分之四十比率出租予經濟或社會弱勢者,提供至少百分之二十比率出租予新婚二年內或育有未成年子女之婚育家庭,另提供一定比率予未設籍於當地且在該地區就學…
  15. 行政住宅法 第5條 …貸款、住宅補貼或其他策略辦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興辦之社會住宅,應每年將經濟或社會弱勢者入住比率及區位分布,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16. 行政住宅法 第6條 …議住宅計畫、評估提供經濟或社會弱勢者入住比率及區位分布、評鑑社會住宅事務等,應邀集相關機關、民間相關團體及專家學者成立住宅審議會;其中民間相關團體及專家學者之比率,不得少於二分之一。前項住宅審議會設置辦法,由各級主管機關…
  17. 行政住宅法 第7條 主管機關為健全住宅市場、辦理住宅補貼、興辦社會住宅及提升居住環境品質,得設置住宅基金。中央住宅基金來源如下:一、政府依預算程序撥充。二、本基金財產之處分收入。三、社會住宅興辦之收益。四、本基金之孳息收入。五、其他收入。直…
  18. 行政住宅法 第18條 …將其供給區位、戶數需求、房型配比及所需公共設施,作為將來擬訂社會住宅興辦計畫之依據,並於主管機關之網站公開之。第一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建置之申請登記平臺,得介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之社會住宅登記平臺。
  19. 行政住宅法 第19條 主管機關得依下列方式興辦社會住宅:一、新建。二、利用公有建築物及其基地興辦。三、接受捐贈。四、購買建築物。五、承租民間住宅並轉租及代為管理。六、獎勵、輔導或補助第五十二條第二項租屋服務事業承租民間住宅並轉租及代為管理,或…
  20. 行政住宅法 第19-1條 前條第一項第六款興辦之社會住宅,各年度計畫物件總量中,採承租民間住宅並轉租及代為管理以達百分之五十為原則,並優先轉租予符合本法第四條第二項之對象。
  21. 行政住宅法 第20條 主管機關新建社會住宅之方式如下:一、直接興建。二、合建分屋。三、以公有土地設定地上權予民間合作興建。四、以公有土地或建築物參與都市更新分回建築物及其基地。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者。
  22. 行政住宅法 第21條 主管機關依本法興辦社會住宅,需用公有非公用土地或建築物者,得辦理撥用。主管機關依本法興辦社會住宅使用國有土地或建築物衍生之收益,得作為社會住宅興辦費用,不受國有財產法第七條規定之限制。主管機關依本法興辦社會住宅,需用之公…
  23. 行政住宅法 第21-1條 …衡酌當地人口發展及居住狀況,會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評估社會住宅使用之需求,劃設社會住宅所需用地。
  24. 行政住宅法 第22條 社會住宅於興辦期間,直轄市、縣(市)政府應課徵之地價稅及房屋稅,得予適當減免。前項減免之期限、範圍、基準及程序之自治條例,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並報財政部備查。第一項社會住宅營運期間作為居住、長期照顧服務、身心…
  25. 行政住宅法 第23條 …管機關為促進以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五款、第六款或第二項第四款興辦社會住宅,得獎勵租屋服務事業辦理。住宅所有權人依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五款、第六款或第二項第四款規定將住宅出租予主管機關、租屋服務事業轉租及代為管理,或經由租屋服務事…
  26. 行政住宅法 第24條 主管機關得視新建、購買、增建、改建、修建或修繕社會住宅資金融通之必要,自行或協助民間向中長期資金主管機關申請提供中長期資金。
  27. 行政住宅法 第25條 社會住宅承租者,應以無自有住宅或一定所得、一定財產標準以下之家庭或個人為限。前項社會住宅承租者之申請資格、程序、租金計算、分級收費、租賃與續租期限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或自治法規,由主管機關定之。社會住宅承租者之租金計算…
  28. 行政住宅法 第26條 …前條第三項屬依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五款、第六款或第二項第四款興辦社會住宅者,主管機關得給予入住者租金補助。
  29. 行政住宅法 第27條 民間興辦社會住宅,應檢具申請書、興辦事業計畫及有關文件,向興辦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受理前項申請,對申請資料不全者,應一次通知限期補正;屆期不補正或不符規定者,駁回其申請。直轄…
  30. 行政住宅法 第28條 民間興辦之社會住宅係以新建建築物辦理者,其建築基地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一、在實施都市計畫地區達五百平方公尺以上,且依都市計畫規定容積核算總樓地板面積達六百平方公尺以上。二、在非都市土地甲種建築用地及乙種建築用地達五百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