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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 21 頁- 行政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 第20條 …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擔任補習班設立人及班主任:一、現役軍人、現職公務人員、現任公私立學校專任教師、代理代課教師及在學學生。但設立人或班主任因在職進修取得學生身分者,不在此限。二、曾犯殺人、搶劫、搶奪、強盜、恐嚇取財、擄人…
- 行政幼兒園在職人員修習幼兒園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辦法 第2條 …支領專任人員待遇,具備足資證明文件。教保條例第九條第一項所定現職之園長、教保員,應符合下列條件:一、於幼兒園實際從事教保服務工作滿三年。二、按月支領專任人員待遇,具備足資證明文件。前二項人員(以下併稱幼兒園在職人員),以…
- 行政幼兒園不適任教保服務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辦法 第7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查詢現職教保服務人員有無本條例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之情事,應於每年一月十日、三月十日、六月十日、七月十日及九月十日前,將所轄幼兒園之人員名冊,報中央主管機關核轉法務部查詢。中央主管機關為協助…
-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2條 …議之事項。本會辦理前項第一款教師初聘之審查時,應以公開甄選或現職教師介聘方式為之。辦理公開甄選時,得經本會決議成立甄選委員會、聯合數校或委託主管機關辦理。前項甄選委員會之組織及作業規定,由辦理之學校或機關定之;現職教師之…
- 行政高級中等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3條 現職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依本法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經各該主管機關逕行分發學校任教者,由受分發學校校長直接發給教師聘書。但聘期屆滿之續聘,應依教師法之規定辦理。
-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辦學績效考評辦法 第3條 …其相關事項之審議。二、校長任期屆滿申請連任、延任之審議。三、現職校長參加出缺學校校長遴選(以下簡稱轉任)之審議。四、出缺學校新任校長遴選(以下簡稱新任)之審議。前條第二項第五款教師代表及家長代表於審議前項第一款事項時,不…
-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辦學績效考評辦法 第13條 …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辦理。現職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任期屆滿後,一年內屆齡退休者,經遴選會審議通過,得延任至核定退休生效日止。校長於任期中因故無法任職時,由各該主管機關或學校財團法人董事會…
- 行政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評鑑獎勵輔導及接續辦理辦法 第15條 …理校長,應具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所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資格之現職人員。無前項資格人員或有必要時,本部得指派其他適當人員代理。代理校長應於代理二週內召開臨時校務會議,研議校務移交相關事宜。本部得指定適當機關(構)或委聘律師…
- 行政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介聘辦法 第2條 …中等學校及國立特殊教育學校高級中等教育階段(以下併稱學校)之現職教師。
- 行政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介聘辦法 第4條 …序如下:一、自願接受介聘者。二、非自願接受介聘者:(一)具有現職學校編制內合格專任教師期間之服務年資較淺者。(二)年齡較輕者。(三)抽籤決定。
- 行政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介聘辦法 第5條 超額教師經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於現職學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介聘:一、依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四條第一項各款規定應予留職停薪,且其介聘未經本人同意。二、教師法第十六條不續聘之情事。三、教師法第三十條各款所定情事之一…
- 行政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介聘辦法 第14條 …校教育發展條例、離島建設條例、原住民族教育法另有規定外,應在現職學校實際服務滿六學期以上,且無下列各款情事,並經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者,始得申請介聘:一、教師法第十六條不續聘之情事。二、教師法第三十條各款所定情事之…
- 行政運動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8條 …人,協助綜理管理會會務;另得分組辦事,所需人員,由本部體育署現職人員派兼之。
- 行政大學研究人員聘任辦法 第12條 本辦法施行前已進用之現職助理研究員、研究助理,如繼續任職而未中斷,得比照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之規定,逕依相當等級教師原升等辦法之規定辦理升等。
- 行政原住民重點學校及原住民教育班教師主任校長聘任遴選辦法 第4條 …生人數二分之一之原住民重點學校校長於聘任主任時,應優先就該校現職教師中具原住民身分及主任資格者聘兼之;其聘任之順序,準用第二條第三項規定。
- 行政財團法人法 第63條 …財團法人之董事總人數超過二分之一係由政府遴聘、指派、推薦或由現職公務員兼任。二、政府機關對該財團法人之董事長或實際負責執行經營政策之執行首長,具有核派權或推薦權。三、依法律、法規命令或捐助章程規定,該財團法人之預算、決算…
- 行政檢察官評鑑實施辦法 第15條 …名稱、代表人姓名及機關、團體所在地。二、受評鑑檢察官之姓名及現職機關或評鑑事實發生機關名稱。三、決議。四、事實。但不付評鑑或請求不成立之決議書,得不記載事實。五、理由要旨。但依本法第八十九條第一項準用第三十七條第一款至第…
- 行政高等檢察署以下各級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檢察長職期調任辦法 第5條 …行時現任臺灣臺北、士林及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長之職期,自其到任現職之日起算。
- 行政交通部公路總局組織法 第7條 本法於修正施行前本局及所屬機關(構)現職人員,依下列各款規定辦理:一、以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審定有案之佐級以上現職人員,得依交通事業人員與交通行政人員相互轉任資格及年資提敘辦法(以下簡稱二類人員轉任辦法)或行政、教育、公…
- 行政交通部航港局暫行組織規程 第6條 …任用,適用公務人員任用法,另依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審定有案之現職人員及原財政部關稅總局依關務人員人事條例審定有案之現職人員,仍依各該人員原適用之相關法令辦理。
- 行政交通部組織法 第21條 …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本法修正施行前原依雇員管理規則僱用之現職雇員,其未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者,得占用第一項書記職缺,繼續僱用至離職時為止。
- 行政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各機廠組織通則 第3條 …行前,原臺灣省政府交通處臺灣鐵路管理局原依雇員管理規則僱用之現職雇員,其未具任用資格者,得占用前項書記職缺繼續僱用至離職時為止。
- 行政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各機廠組織通則 第8條 各機廠原依公務人員任用法銓敘審定有案之現職及依職期輪調規定調進之人事、主計、政風人員,得繼續適用公務人員任用法相關規定至離職時為止。前項人員經派充為第四條至第六條所定之職稱,其人事室及政風室主任、臺北、高雄機廠會計室會計…
- 行政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所屬分支機構組織通則 第8條 …施行前,原臺灣省政府交通處臺灣鐵路管理局依雇員管理規則僱用之現職雇員,其未具任用資格者,得占用前項業務助理職缺繼續僱用至離職時為止。
- 行政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所屬分支機構組織通則 第17條 各分支機構原依公務人員任用法銓敘審定有案之現職及依職期輪調規定調進之人事、主計、政風人員,得繼續適用公務人員任用法相關規定至離職時為止。前項人員經派充為第十四條及第十五條所定之職稱,其人事室及政風室主任職務均列薦任第八職…
- 行政國營國際機場園區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 第11條 …公司之航空站(以下簡稱原機關)於該公司成立之日隨同業務移撥之現職人員,除具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者,得由交通部依其個人意願協助安置轉調其他機關(構)外,均轉調機場公司。但於該公司成立之日起七個月內自願退休、資遣或離職者,最高…
- 行政國營國際機場園區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 第12條 原機關屬各項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之現職公務人員,經協助安置轉調至原分發任用之主管機關及其所屬機關、學校、原請辦考試機關及其所屬機關、學校以外之機關、學校服務時,得不受公務人員考試法、公務人員任用法及各項公務人員考試規則有關轉…
- 行政國營國際機場園區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 第15條 原機關現職人員於機場公司成立之日隨同業務轉調該公司,其因休職、停職(含免職未確定)及留職停薪者,由原機關列冊交由機場公司繼續執行。留職停薪人員依法令提前申請復職者,應准其復職。依法復職或回職復薪人員,不願隨同轉調機場公司…
- 行政國營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 第12條 本條例施行前之交通部各港務局及其所屬機構(以下簡稱原機構)現職人員,除隨同業務移撥至航港主管機關外,具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者,得由交通及建設部依其個人意願協助安置轉調其他機關(構),其餘人員均轉調港務公司。港務公司成立之日…
- 行政國營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 第13條 原機構屬各項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之現職公務人員,經協助安置轉調至原分發任用之主管機關及其所屬機關、學校、原請辦考試機關及其所屬機關、學校以外之機關、學校服務時,得不受公務人員考試法、公務人員任用法及各項公務人員考試規則有關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