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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 18 頁- 行政國營國際機場園區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 第7條 機場公司執行下列事項,應報交通部核定:一、機場公司章程及董事會組織章則。二、機場公司資本額調整及股票發行。三、機場公司年度營業方針、計畫、預算及決算。四、機場公司投資或轉投資事項。五、以機場公司財產為擔保或借款。六、其他…
- 行政國營國際機場園區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 第8條 機場公司成立,得由交通部以民航事業作業基金資產投資。
- 行政國營國際機場園區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 第9條 機場公司成立當年度創業預算,依預算法第八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辦理,該創業預算並應於公司成立四個月前送立法院審議。
- 行政國營國際機場園區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 第10條 機場公司副總經理以下之從業人員,除第十一條及第十三條規定外,其進用及管理,依機場公司人事規章及契約辦理,不適用公務員有關法令之規定。前項機場公司人事規章有關薪給、退休、撫卹、資遣等事項,由董事會通過後報交通部核轉行政院核…
- 行政國營國際機場園區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 第11條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及所屬改制機場公司之航空站(以下簡稱原機關)於該公司成立之日隨同業務移撥之現職人員,除具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者,得由交通部依其個人意願協助安置轉調其他機關(構)外,均轉調機場公司。但於該公司成立之日起七個月…
- 行政國營國際機場園區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 第13條 原機關現有編制內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律任用之公務人員,於機場公司成立之日隨同業務轉調該公司繼續任用,仍具公務人員身分者,其任用、俸給、陞遷、保障、考績、服務、獎懲、保險、退休、資遣及撫卹等事項,仍依原適用之公務員有關法令規定…
- 行政國營國際機場園區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 第14條 …加公保,請領養老給付時,承保機構應代扣原請領之補償金,並繳還機場公司,不受公教人員保險法第十八條不得作為讓與、抵銷、扣押或供擔保標的之限制。但請領之養老給付較原請領之補償金額低時,僅代扣請領金額。
- 行政國營國際機場園區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 第15條 原機關現職人員於機場公司成立之日隨同業務轉調該公司,其因休職、停職(含免職未確定)及留職停薪者,由原機關列冊交由機場公司繼續執行。留職停薪人員依法令提前申請復職者,應准其復職。依法復職或回職復薪人員,不願隨同轉調機場公司…
- 行政國營國際機場園區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 第17條 機場公司員工所需退休給與費用,由機場公司依精算之退休金成本額提撥準備金予以支應。原機關工友(含技工及駕駛)於機場公司成立之日隨同轉調該公司者,其退休準備金未提足額部分,應於該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內提足。
- 行政國營國際機場園區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 第18條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所屬航空站於改制機場公司前,已辦理退休或撫卹人員,仍適用原公務人員退休法、公務人員撫卹法或交通部郵電事業人員退休撫卹條例之規定。前項人員退休金、撫卹金、撫慰金之發放及退休照護等事項,應由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承…
- 行政郵政總局軍郵總管理處組織規程 第5條 …長一人,局員二人至四人,郵務士、差二人至七人。軍郵轉運站設於機場、港口及交通衝要地點,置站長一人,郵運聯絡員一人至三人,郵務士、差一人至三人。
- 行政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所屬航空站辦事細則 第4條 …停車場、服務台、有線電話及計時子母鐘等作業之管理督導。(十)機場警衛及交通管理之協調、聯繫。(十一)通行證之核發及製證。(十二)客運量之統計。(十三)機場商店、餐廳之管理及督導。(十四)手推車管理及督導。(十五)航廈標誌…
- 行政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所屬航空站辦事細則 第5條 …核計、通知、收繳及陳報。(八)各種收費券及月票之保管。(九)機場警衛及交通管理之協調、聯繫。(十)通行證之核發及製證。(十一)客貨運量之統計。(十二)機場商店、餐廳之管理及督導。(十三)清潔維護管理及督導。(十四)手推車…
- 行政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所屬航空站辦事細則 第6條 …)第一類及第二類財產之產權取得、登記、使用管理及租賃。(二)機場商店及廣告業務之管理及督導。(三)輿情評論之建議、分析、研究、改善及查詢事件之處理。(四)場站業務改進之研究擬議及推行。(五)工作目標之擬訂、陳報及管理。(…
- 行政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所屬航空站辦事細則 第7條 …施使用、租賃、收費及管理。(十)通行證之核發及製證。(十一)機場商店之管理及督導。(十二)機場保安業務之協調、聯繫及綜合彙辦事項。(十三)境外移入傳染病及機場衛生防治事項。(十四)施工安全及工地管理。(十五)印信典守、文…
- 行政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所屬航空站辦事細則 第8條 …具備文書之查驗。二、飛航組員及地面作業人員酒精含量抽測。三、機場周圍禁限建、禁養飛鴿、防制鳥擊及影響飛航安全事項之處理。四、航空器失事、航空器重大意外事件、航空器意外事件等飛航安全相關事件之緊急處理及查報。五、飛航公告之…
- 行政身心障礙者搭乘國內大眾運輸工具優待實施辦法 第6條 …人購票,並協助身心障礙者優先乘坐。國內民用航空運輸業者應在各機場明顯處懸掛無障礙標誌,並對身心障礙者優先乘坐予以適當之協助。
- 行政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及所屬改制機場公司之航空站隨同轉調繼續任用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國營國際機場園區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及所屬改制機場公司之航空站隨同轉調繼續任用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之適用對象,以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及所屬改制國營國際機場園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機場公司)之航空站現有編制內依公務人員相關任用法律任用之人員,於機場公司成立之日隨同業務轉調該公司繼續任用,仍具公務人員身分者(以下簡稱…
- 行政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及所屬改制機場公司之航空站隨同轉調繼續任用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第3條 機場公司應依原機關改制前之職稱及改制後等級相當之職稱,訂定職務對照表,並報交通部備查。
- 行政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及所屬改制機場公司之航空站隨同轉調繼續任用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第4條 繼續任用人員之陞遷,依下列方式辦理:一、機場公司應就繼續任用人員改制前原適用之航空站組織法規,依職務高低、性質及業務需要,訂定陞遷序列表。二、原航空站組織法規所定職務出缺時,應依前款所定陞遷序列表,由具任用資格之繼續任用…
- 行政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及所屬改制機場公司之航空站隨同轉調繼續任用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第5條 繼續任用人員以其銓敘審定之職務辦理考績,由機場公司核定後,送銓敘部銓敘審定。
- 行政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及所屬改制機場公司之航空站隨同轉調繼續任用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第6條 …工作獎金(慰問金)、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其所需經費於機場公司年度預算相關科目項下支應。
- 行政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及所屬改制機場公司之航空站隨同轉調繼續任用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第7條 …人員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費用,由機場公司編列預算支應,並依公教人員保險法、全民健康保險法、公務人員退休法、公務人員撫卹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撥繳事宜。繼續任用人員依公務人員相關法令辦理退休、撫卹或…
- 行政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經管國際機場園區公有土地提供使用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經管國際機場園區公有土地提供使用辦法 第2條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以下簡稱民航局)經管國際機場園區(以下簡稱園區)之公有土地,得以出租、設定地上權方式,提供國營國際機場園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機場公司)開發、興建、營運使用。
- 行政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經管國際機場園區公有土地提供使用辦法 第3條 民航局以土地出租機場公司使用時,其租賃期限,每次不得逾二十年。土地租賃期間屆滿六個月前,由機場公司向民航局申請續約,經民航局審核,無未依原約定用途使用經限期改善未改善、積欠租金或國家重大政策變更等情形,得辦理續約。
- 行政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經管國際機場園區公有土地提供使用辦法 第4條 …年息百分之七計價為基準。前項土地租金費率,每三年得由民航局與機場公司,視園區發展狀況,檢討調整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隨時檢討調整:一、國內或國際之社會經濟環境發生重大變化。二、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指定…
- 行政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經管國際機場園區公有土地提供使用辦法 第6條 機場公司承租之土地轉租或再提供予第三人使用之期限,不得逾民航局與機場公司簽訂之土地租賃期間。
- 行政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經管國際機場園區公有土地提供使用辦法 第7條 機場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得申請民航局同意以設定地上權之方式提供土地使用:一、委託經營。二、與他人合作經營。三、開發土地或興建地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