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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 6 頁-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 第16條 期貨經理事業業務員,於從事第七條所列各款業務所為之行為,視為該期貨經理事業授權範圍內之行為。
-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 第17條 期貨經理事業應於辦理公司登記後,向主管機關指定之金融機構繳存營業保證金新臺幣二千五百萬元。前項之金融機構應為經主管機關核准經營保管業務,並符合主管機關所定條件之銀行。第一項之營業保證金,應以現金、國內政府債券或符合主管機…
-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 第18條 期貨經理事業不得為任何保證人、票據之背書或提供財產供他人設定擔保。
-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 第19條 期貨經理事業不得購置非營業用之不動產。
-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 第20條 期貨經理事業之資金,非屬經營業務所需者,不得貸與他人或移作他項用途;其資金之運用,以下列為限:一、銀行存款。二、購買國內政府債券或符合主管機關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評等達一定等級以上之有價證券。三、購買國庫券、可轉讓銀…
-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 第21條 期貨經理事業應依規定編製財務報告,並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公告並向主管機關申報經主管機關依會計師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查核簽證核准準則核准之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開業會計師二人以上共同查核簽證、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認之…
-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 第22條 期貨經理事業接受委任人全權委託期貨交易前,應提供期貨交易風險預告書、期貨交易全權委任契約,指派登記合格之業務員向委任人告知交易或投資之性質、可能之風險及委任契約之內容;另應提供下列事項之書面資料,向委任人詳細說明:一、交…
-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 第23條 期貨經理事業接受委任人全權委託期貨交易,應與委任人簽訂期貨交易全權委任契約,並將契約副本送交保管機構。前項期貨交易全權委任契約,應記載下列事項:一、契約當事人之名稱及地址。二、簽約前期貨經理事業依前條規定之告知說明義務。…
-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 第24條 期貨經理事業接受共同委任從事全權委託期貨交易時,應由期貨經理事業與全體共同委任人簽訂期貨交易全權委任契約。前項期貨交易全權委任契約除適用前條之規定外,並應記載下列事項:一、各共同委任人之委託資產。二、期貨經理事業與全體共…
-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 第25條 …度中增訂相關風險監控管理措施及會計處理事宜,提經董事會通過。期貨經理事業於簽訂期貨交易全權委任契約後,因法令變更致增加得交易或投資範圍,應於完成期貨交易全權委任契約之修訂,始得為之。
-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 第26條 期貨經理事業接受委任人全權委託期貨交易,於受託期貨經紀商或證券經紀商開立帳戶,應以委任人名義為之。期貨經理事業應依委任人之授權,代理委任人於受託期貨經紀商、證券經紀商從事交易或投資。期貨經理事業運用全權委託資產從事期貨交…
-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 第27條 期貨經理事業接受委任人全權委託期貨交易,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保管委任人委託資產及以該資產取得之標的。期貨經理事業接受委任人全權委託期貨交易,委任人應指定保管機構,並與保管機構另行簽訂委任契約,委託保管機構辦理期貨交易或期…
-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 第29條 委任人指定之保管機構,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期貨經理事業應對委任人負告知義務:一、投資於期貨經理事業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二、擔任期貨經理事業之董事或監察人者;或其董事、監察人擔任期貨經理事業之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
-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 第30條 期貨經理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期貨交易業務,其接受委任人委託交易時之資產,最低限額由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 第31條 期貨經理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期貨交易業務,接受委託交易或投資之總金額,不得超過其淨值之一定倍數,其倍數由主管機關定之。但他業兼營依規定須指撥營運資金者,該淨值改按指撥營運資金淨值計算。前項淨值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董事會…
-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 第32條 期貨經理事業運用全權委託資產從事交易或投資,其範圍應符合下列規定:一、經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五條公告期貨商得受託從事之期貨交易。二、經主管機關核准非在交易所進行衍生自貨幣、有價證券、利率、指數或其他商品之期貨交易。三、由其他…
-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 第33條 期貨經理事業運用委託資產從事前條第一項第二款交易,應確保取得交易之公平或合理價格。期貨經理事業運用委託資產從事前項非在交易所交易之選擇權契約賣出買權交易時,應持有標的現貨或持有達標的現貨市值以上之其他資產,作為擔保。第一…
-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 第34條 期貨經理事業運用全權委託資產,除主管機關另有規定外,應遵守下列規定:一、不得為放款。二、不得與本事業經理之各期貨信託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其他期貨或證券全權委託投資帳戶、自行買賣期貨或有價證券帳戶、或自有資金間為交易或…
-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 第35條 …易全權委任契約、受託期貨經紀商及證券經紀商之受託契約,應載明期貨經理事業運用全權委託資產從事交易逾越法令或期貨交易全權委任契約所定限制範圍者,應由期貨經理事業自負其責。
-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 第36條 期貨經理事業之宣傳資料及廣告物,其形式、內容、製作及傳播等相關事項,由同業公會訂定管理辦法,申報主管機關備查;其修正時亦同。前項宣傳資料、廣告物及相關紀錄應保存二年。主管機關得隨時抽查期貨經理事業之宣傳資料、廣告物及相關…
-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 第37條 期貨經理事業為推廣或招攬業務,以文字、圖畫或口頭所為之宣傳或在報章、雜誌、廣播電台、電視、電傳系統或其他大眾傳播媒體製作之廣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對交易或投資性質內容為不實陳述或強調獲利而未同時說明相對之風險。二、…
-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 第38條 期貨經理事業運用全權委託資產從事交易或投資時,應依據分析報告作成決定書,並執行之。前項分析報告應載明分析基礎、根據及交易或投資建議;決定書應載明決定交易或投資標的種類、數量、價格及時機;執行紀錄應載明實際交易標的種類、數…
-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 第39條 期貨經理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期貨交易業務,應按委任人別設帳,按日登載交易或投資情形、期貨交易未沖銷部位、期貨相關現貨商品庫存數量及金額、委託資產餘額及其他有關事項。保管機構對前項委任人帳戶之登載內容,應予核對確認。委任人得要…
-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 第40條 期貨經理事業應每月定期編製委任人交易紀錄及現況報告書送達委任人。但經委任人書面同意者,得依同業公會所定作業規範,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委任人委託資產之淨值,減損達原委託資產百分之二十以上時,期貨經理事業應於事實發生當日內,…
-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 第41條 期貨經理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期貨交易業務,應由同業公會擬訂業務操作辦法,規定簽約、開戶、交易或投資、保證金與權利金之繳交、款券保管、結算交割,及其他有關事項之處理等事項,申報主管機關核定;其修正時亦同。期貨經理事業經營全權委…
-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 第42條 期貨經理事業應於營業處所備置所有有關業務之憑證、單據、帳簿、表冊、紀錄、契約及相關證明文件,隨時供主管機關或主管機關指定之機構查核。前項憑證、單據、帳簿、表冊、紀錄、契約及相關證明文件之保存年限,除依商業會計法及相關法令…
-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 第43條 主管機關或主管機關指定之機構得對期貨經理事業之業務、財務及其他必要事項進行查核。期貨經理事業對於前項之查核,應提出說明及提供相關文件。
-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 第44條 期貨經理事業因破產、解散、停業、撤銷或廢止營業許可等事由,致不能繼續經營全權委託期貨交易業務者,應依第四十一條規定之業務操作辦法及期貨交易全權委任契約所定處理方式,了結破產、解散、停業、撤銷或廢止營業許可前所為之交易或投…
-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 第45條 期貨經理事業應於每月十日以前,向同業公會申報上月份經營全權委託期貨交易相關業務表冊。前項之相關業務表冊,其格式由同業公會訂定,申報主管機關備查;其修正時亦同。
-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 第46條 期貨經理事業辦理業務或從事交易行為,除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外,並應遵守下列規定:一、不得有背信、不當利益輸送或其他違反法令之情事。二、不得有為本事業、負責人、受僱人或任一委任人之利益,而損及其他委任人權益之情事。三、為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