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價證券借貸業務」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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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 2 頁- 行政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管理辦法 第31條 …。三、因附賣回交易所取得者。四、自客戶借入者。五、自其他辦理有價證券借貸業務之證券商或證券金融事業借入者。
- 行政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管理辦法 第38條 …二十六條規定,於中央登錄公債借貸業務準用之。證券商與其他辦理有價證券借貸業務之證券商或證券金融事業借入或出借中央登錄公債,除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四項及第三十三條第一項至第三項外,準用本章之規定。
- 行政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管理辦法 第40條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業務,應由證券交易所、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擬訂業務操作辦法,規定有價證券借貸交易之交易標的、申請與償還、擔保品種類、更換與處分、擔保比率之計算、授信作業與風險控管程序,及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應記載之事項,…
- 行政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管理辦法 第14條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五款至第七款之出借有價證券總金額,加計辦理有價證券借貸業務之出借有價證券總金額,不得超過其淨值百分之四百。證券商由金融機構兼營者,前四項規定之淨值,改按指撥營運資金計算。但不得超過前四項證券商之同期最高…
- 行政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管理辦法 第15條 …不得超過其淨值百分之十。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與辦理有價證券借貸業務,對每種證券融券與出借之總金額,合計不得超過其淨值百分之五。證券商由金融機構兼營者,前二項規定之淨值,改按指撥營運資金計算。
- 行政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管理辦法 第22條 …。二、作為向證券金融事業轉融通資金或證券之擔保。三、作為辦理有價證券借貸業務之出借券源。四、作為向證券交易所借券系統借券之擔保。五、出借予辦理有價證券借貸業務之證券商或證券金融事業作為辦理有價證券借貸業務或有價證券融資融…
- 行政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管理辦法 第23條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每種證券融券餘額、辦理有價證券借貸業務之出借餘額與辦理前條第一項第五款至第七款之出借餘額合計數達下列各款數額之合計數時,應即停止融券及出借:一、融資餘額。二、自有有價證券。三、向證券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