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創意產業」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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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中華民國一百年度廣播金鐘獎獎勵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二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2. 行政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度電視金鐘獎獎勵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二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3. 行政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度廣播金鐘獎獎勵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二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4. 行政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度電視金鐘獎獎勵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二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5. 行政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度廣播金鐘獎獎勵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二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6. 行政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度電視金鐘獎獎勵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二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7. 行政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度廣播金鐘獎獎勵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二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8. 行政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度電視金鐘獎獎勵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二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9. 行政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度廣播金鐘獎獎勵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二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10. 行政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度電視金鐘獎獎勵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二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11. 行政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度廣播金鐘獎獎勵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二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12. 行政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度電視金鐘獎獎勵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二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13. 行政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度廣播金鐘獎獎勵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二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14. 行政文化部輔導及獎勵主管事業機構成立關係企業僱用身心障礙者辦法 第5條 …定之事業機構或其成立之關係企業,向主管機關申請文化資產保存、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人文發展、出版產業發展、藝術發展、文化交流及主管機關所推動相關計畫等輔導或補助時,主管機關得優先考量。
  15. 行政數位出版金鼎獎獎勵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二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16.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之創業投資事業子公司參與投資金融事業以外非上市或上櫃公司一定限額及應遵行事項辦法 第2條 …該被投資事業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百分之十五之限制:一、投資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五款及第八款至第十五款所定產業,金額合計未逾新臺幣一億五千萬元。二、投資綠能科技、亞洲矽谷、生技醫藥、國防產業、智慧機械…
  17. 行政國立故宮博物院文化創意資產公共化利用辦法 第1條 …物館公共化、發揮文化社教功能、提供文化創意資產利用及提升國內文化創意產業,依博物館法第一條及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二十一條第五項規定訂定本辦法。
  18. 行政國立故宮博物院藏品圖像授權及出版授權利用辦法 第1條 …博物院(以下簡稱本院)為管理藏品圖像授權及出版授權利用,依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二十一條第五項規定公有文化創意資產之授權規定,特訂定本辦法。
  19. 行政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 第79條 …分之二十五為限,準用本款第二目規定之計算公式計算之。(七)依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所為捐贈,以不超過新臺幣一千萬元或所得額百分之十為限。上述所定不超過所得額百分之十為限,準用本款第二目規定之計算公式計算之。二、…
  20. 行政機關邀請或委託文化藝術專業人士機構團體提供藝文服務作業辦法 第3條 …從事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第三條第二項所列各款事務之一,或係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三條第一項所列各款產業之一,且具有相關專業知識、能力、造詣或技藝之自然人、法人、機構或團體。
  21. 行政工業園區各種用地用途及使用規範辦法 第3條 …保護設施。五、單身員工宿舍。六、員工餐廳。七、從事觀光工廠或文化創意產業之相關設施。
  22. 行政著作財產權人不明著作利用之許可授權及使用報酬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五項規定訂定之。
  23. 行政著作財產權人不明著作利用之許可授權及使用報酬辦法 第5條 …,著作權專責機關應以書面敘明理由,駁回申請案:一、申請事項與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二十四條規定不符。二、著作權專責機關依前條規定限期補正,申請人屆期未補正或補正仍未齊備。
  24. 行政交通部所屬機關機構所轄公有公共運輸系統之場站或相關設施優先提供文化創意產品或服務廣告空間比例及使用費率標準 第1條 本標準依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八條及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十九條規定訂定。
  25. 行政文化內容策進院董事長董事與監事遴聘解聘及補聘辦法 第2條 …務所屬機關之首長共兩位為當然董事,經濟部、數位發展部指派督導文化創意產業業務之副首長、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指派督導前瞻及應用科技業務之副首長、國家發展委員會指派督導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業務之副首長為當然董事,其餘董事由文化…
  26. 行政文化創意產業運用國家發展基金提撥投資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九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27. 行政文化創意產業運用國家發展基金提撥投資管理辦法 第2條 …下簡稱國發基金)應依本法第九條第一項規定,提撥一定比例,投資文化創意產業。
  28. 行政文化創意產業運用國家發展基金提撥投資管理辦法 第5條 …款規定辦理者,應檢附下列文件、資料:一、投資申請書。二、從事文化創意產業之證明。三、投資計畫書。四、營運計畫書。五、其他為評估投資所需之文件、資料。申請投資依第三條第二款規定辦理者,其相關檢附之文件、資料,應適用國發基金…
  29. 行政文化創意產業運用國家發展基金提撥投資管理辦法 第6條 文化部為辦理文化創意產業之投資,得設立文化創意產業投資評估審議會(以下簡稱審議會);其組織設置及流程,另以要點訂之。
  30. 行政文化創意產業運用國家發展基金提撥投資管理辦法 第12條 文化部辦理第三條第一款文化創意產業之投資,應委託信託業者設立信託專戶。審議通過之投資申請案所需投資款項,由文化部按預估投資金額,向國發基金申請撥交,文化部再以代收代付方式撥付至信託專戶保管後,由信託專戶撥款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