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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 3 頁- 行政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 第26條 …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但收單機構所辦理其他業務經主管機關核准接受持卡人以信用卡支付款項者,不在此限:一、非經簽訂特約商店契約,不得提供刷卡設備並接受特約商店請款。二、簽立特約商店前,應確實徵信。三、簽立特約商店後,應加強教育…
- 行政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 第27條 …約商店應確保請款資料正確性。二、特約商店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持卡人簽帳交易、限制簽帳金額或加收手續費。三、特約商店應妥善保管簽帳單及載有持卡人信用卡等個人資料之訂單或相關文件,且對持卡人之一切資料,除其他法律或主管機關另…
- 行政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 第30條 …與不定期之考核。五、不得利用信用卡業務機構債權文件中正、附卡持卡人及保證人以外之第三人資料。
- 行政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 第39條 …有原發卡機構製發之信用卡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因持卡人發生信用卡遺失、被竊、遭製作偽卡或有遭製作偽卡之虞等情形或污損、消磁、刮傷或其他原因致信用卡不堪使用而補發新卡。二、因信用卡有效期間屆滿時,持卡人未終止契…
- 行政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 第40條 …請信用卡作業時,應以書面或電子文件告知申請人下列事項:一、向持卡人收取之年費、各項手續費、循環信用利率、循環信用利息及違約金等之計算方式及可能負擔之一切費用。其中利率應以年率表示,循環信用利息及違約金之計算方式應以淺顯文…
- 行政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 第41條 …束,倘有下列情形者,應於六十日前以顯著方式標示於書面或事先與持卡人約定之電子文件通知持卡人,持卡人如有異議得終止契約:一、增加持卡人之可能負擔。二、提高循環信用利率。三、循環信用利率採浮動式者,變更所選擇之指標利率。四、…
- 行政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 第42條 …:一、所收取之利率及各項費用,並詳列計收標準及收取條件。二、持卡人未按時依約繳款之紀錄,將登錄聯徵中心,而影響未來申辦其他貸款之權利。三、發卡機構與第三人合作,如涉及持卡人資料之使用,應設計欄位供申請人自行勾選是否同意提…
- 行政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 第43條 發卡機構於持卡人收到所申請信用卡之日起七日內,經持卡人通知解除契約者,不得向持卡人請求負擔任何費用。但持卡人已使用者,不在此限。
- 行政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 第44條 發卡機構應按期將持卡人交易帳款明細資料,以書面或事先與持卡人約定之電子文件通知持卡人。前項明細資料應充分揭露下列資訊:一、持卡人信用額度及預借現金額度。二、起息日、循環信用利率及其適用期間。三、帳款結帳日、繳款截止日、當…
- 行政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 第45條 …循環信用利率、年費、各項費用、帳款計算方式、遺失或被竊處理、持卡人之權益、優惠或服務等相關資訊,應於發卡機構之刊物或網路刊登。三、其他經主管機關或中央銀行規定之事項。
- 行政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 第46條 發卡機構主動調高持卡人信用額度,應事先通知正卡持卡人,並取得其書面同意後,始得為之。若原徵有保證人者,應事先通知保證人並獲其書面同意,且於核准後應通知保證人及正卡持卡人。正卡持卡人申請調整信用額度時,發卡機構應於核准後通…
- 行政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 第48條 …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與範本之相關規定辦理。發卡機構因持卡人未於當期繳款截止日前付清當期最低應繳金額,而約定向持卡人收取違約金時,其收取方式應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 行政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 第49條 發卡機構不得要求附卡持卡人就正卡持卡人使用正卡所生應付帳款負清償責任。
- 行政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 第50條 …服務,如係與特約商店有合作關係者,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應於持卡人原信用額度內承作。二、分期付款期間不得超過二年六個月。三、特約商店應於交易時以書面告知持卡人該分期付款服務係發卡機構提供,及所需負擔費用之計收標準與收取條…
- 行政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 第51條 …益,或侵害他人權益,且應依誠實及信用方法行使權利。二、僅能對持卡人本人及其保證人催收,不得對與債務無關之第三人干擾或催討。三、以電話催收時,須表明機構名稱並裝設錄音系統,且相關資料至少保存六個月以上,以供稽核或爭議時查證…
- 行政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 第52條 …服務專線,且應將該專線記載於卡片背面,並以書面或電子文件通知持卡人,另於所屬網站公告,以保障持卡人之權益。除依主管機關規定免報送資料者外,發卡機構將持卡人延遲繳款超過一個月以上、強制停卡、催收及呆帳等信用不良之紀錄登錄於…
- 行政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 第53條 信用卡業務機構應確保自身及特約商店因信用卡申請人申請或持卡人使用信用卡而知悉關於申請人或持卡人之一切資料,除其他法律或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外,應保守秘密。因職務或契約關係知悉前項資料者,亦同。
- 行政電子票證發行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2條 …回款項功能者。發行機構接受客戶辦理電子票證記名作業時,應確認持卡人身分,其確認持卡人身分之方式,除應符合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規定外,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應以可靠、獨立來源之文件、資料或資訊,辨識及驗證客戶身分,並徵提持…
- 行政電子票證發行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2-1條 記名式電子票證持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發行機構得暫停其使用電子票證業務服務之全部或一部;其情節重大者,應立即終止與其之契約:一、不配合核對或重新核對身分者。二、提交虛偽身分資料之虞者。三、有相當事證足認有利用電子票證從事…
- 行政電子票證發行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3條 …構應於電子票證、書面或電子文件載明發行機構之聯絡資訊及可查詢持卡人權利義務訊息之管道,並告知持卡人下列事項:一、電子票證之使用方式、終止事由及款項退還之方式。二、向持卡人收取手續費及可能負擔之一切費用;並應以淺顯文字輔以…
- 行政電子票證發行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4條 …)確保儲存區塊之資料隱密性及安全性。(四)儲存區塊運用者應向持卡人告知其與持卡人之權利義務事項。(五)確認儲存區塊運用者對於運用儲存區塊事項符合其應遵循之法令規範,包括個資法、消費者保護法等。(六)依前條規定方式載明儲存…
- 行政電子票證發行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5條 …得為電子票證間之資金移轉。發行機構不得就所發行之電子票證提供持卡人信用額度,或於持卡人交易帳款逾儲值餘額時代墊款項。但為單次墊款且使用於發展大眾運輸條例所稱大眾運輸事業或停車場業者,不在此限。發行機構應提供持卡人查詢電子…
- 行政電子票證發行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5-1條 …項移轉者,應依下列事項辦理:一、發行機構於辦理記名作業就確認持卡人身分所取得之所有紀錄,應保存至與持卡人業務關係結束後,至少五年。二、發行機構應留存電子票證款項移轉至電子支付帳戶之交易明細資料,其範圍包含移轉時間、電子票…
- 行政電子票證發行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5-2條 發行機構受理持卡人以約定連結存款帳戶(含轉帳卡)進行電子票證加值,應符合下列規定:一、約定連結存款帳戶進行加值之電子票證,以記名式為限。二、約定連結之存款帳戶,其所有人以持卡人之本人、配偶、直系血親或監護人為限。發行機構…
- 行政電子票證發行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5-3條 發行機構受理持卡人利用信用卡進行電子票證加值,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加值款項以新臺幣為限。二、發行機構應訂定以信用卡進行加值之每筆限額,並建立風險控管機制。三、對於以信用卡加值之款項,不得進行中途贖回或向其他金融支付工具進…
- 行政電子票證發行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6條 …核准,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依第二條規定辦理記名作業,並確認持卡人提供之行動電話號碼。二、使用於網際網路交易之每月累計支付金額以新臺幣三萬元為限。同一持卡人於同一發行機構持有二張以上得使用於網際網路交易之電子票證,其交易…
- 行政電子票證發行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7條 持卡人終止電子票證之使用時,得要求發行機構於合理期間內返還其所發行電子票證之餘額及發行機構事先收取並約定返還之款項。無記名發行之電子票證,除前項終止電子票證使用之情形外,發行機構不得應持卡人要求返還所發行電子票證之全部或…
- 行政電子票證發行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9條 發行機構如有事先向持卡人收取,並約定返還之款項,除儲存於電子票證之款項應依本條例第十八條至第二十條規定辦理外,其餘款項應全部交付信託或取得銀行十足履約保證。
- 行政電子票證發行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10條 發行機構依前條規定交付信託,應將每日向持卡人收取之款項於次營業日內存入信託契約所約定之信託專戶。前項交付信託之款項,除下列方式外,不得動用:一、持卡人要求返還款項。二、信託財產之運用。三、運用信託財產所生之孳息或其他收益…
- 行政電子票證發行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19條 …對面交易模式之高風險特約機構建立日常異常交易監控機制,以保障持卡人之權益。發行機構應要求特約機構於持卡人持電子票證完成交易時,須以下列方式之一提供持卡人確認交易紀錄:一、提供可顯示電子票證扣款金額及儲值餘額之交易憑證供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