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2 / 21 頁- 行政語言治療所設置標準 第3條 …符合下列規定:一、總樓地板面積二十平方公尺以上。二、語言治療室內環境之背景噪音值低於四十五分貝(dBA),並具隱密性。但不得設置於地下樓層。三、設有等候空間。四、主要出入口連結無障礙通路;非使用一樓者,設置升降設備或坡道…
- 行政聽力所設置標準 第4條 聽力所應有下列設施:(一)聽力檢查室:室內全頻噪音量應具三十分貝(dBA)以下。(二)聽力檢查儀:1.領有行政院衛生署醫療器材許可證。2.應至少含氣導、骨導、遮蔽之檢查功能。(三)應有等候空間。(四)應有保存執行業務紀錄…
- 行政食品工廠建築及設備設廠標準 第6條 …理場旁適當位置並與食品作業場所隔離,不同性別之更衣室應分開,室內應備有更衣鏡、潔塵設備及數量足夠之個人用衣物櫃及鞋櫃等。十一、洗手消毒室:食品工廠視其需要得設置洗手消毒室,其應與加工調理場或內包裝室相鄰,並設置數量足夠之…
- 行政食品工廠建築及設備設廠標準 第10條 …氣調節設備。(二)鹽漬池應為遮蓋設施,糖漬槽或缸桶等均應設在室內並有遮蓋設施。(三)需用曬場乾燥者,其曬場應以不透水材料構築。(四)二重釜、湯煮桶、糖漬槽或桶、匙槳、盤、刀、叉等用具,宜為不銹鋼材質,未產蜜餞之工廠免設。…
- 行政醫療器材製造業者設置標準 第2條 …療器材製造業者,其設施、設備及作業區域,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室內天花板、牆壁及地面,保持平滑無裂痕或縫隙,且易於清潔而不發生粉塵,必要時應採用易於消毒清洗之材料。二、作業區域有良好之照明及通風設備;必要時,並具有適當之溫…
- 行政藥物製造工廠設廠標準 第4條 …、廠房之建築應堅固安全,建築物之設計,應能防鼠、防蟲、防塵;室內天花板、牆壁及地面應保持平滑而無裂痕及縫隙,且應易於清潔而不發生粉塵,必要時應採用易於消毒清洗之材料;所有作業場所,均應有良好之照明與通風設備,必要時並應具…
- 行政藥物製造工廠設廠標準 第18條 生物藥品或生物技術產品製造工廠,除作業場所之室內天花板、牆壁、門窗、地面等之構造設備,應便於洗滌及消毒外,應視需要設置下列設備:一、製造、試驗用動物及接種微生物後之動物飼養隔離設備。二、安全試驗與生物檢定場所、設施及設備…
- 行政藥物優良製造準則 第8條 …並避免使用石棉之材質。前項建築之設計,應能防鼠、防蟲、防塵;室內天花板、牆壁及地面,應保持平滑而無裂痕及縫隙,且應易於清潔而不發生粉塵,必要時應採用如環氧樹脂或其他易於消毒清洗之材料。室內導管,應選用表面不易積存塵埃之材…
- 行政托嬰中心監視錄影設備設置及資訊管理利用辦法 第3條 …設設備:一、戶外區域:前後門出入口、對外窗戶、戶外走道。二、室內公共區域:各活動區、睡眠區、清潔區、用餐區、行政管理區之保健空間及供兒童盥洗之入口前空間。前項設備,應具備下列功能:一、畫面為彩色、清晰可辨識。二、攝錄角度…
- 行政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 第15條 …。二、領有家具木工、門窗木工、裝潢木工、建築工程管理、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管理、農業機械修護、升降機裝修、機器腳踏車修護、汽車修護、機械加工、機電整合、工業電子、數位電子、儀表電子、電腦軟體應用、電器修護、通信技術(電信線…
- 行政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 第54條 …作業活動以室外場所進行者,每位服務使用者至少需有四平方公尺之室內使用面積。社區日間作業設施服務場所應設作業活動室、休息室、簡易廚房或配膳室及盥洗室(至少有一處淋浴設備)。必要時,並得為服務對象設置適當且獨立之空間及設備,…
- 行政噪音管制法施行細則 第12條 本法第十八條第二項所定室內航空噪音日夜音量,其計算方法及測定條件如下:一、計算方法:依美國聯邦飛航規則第一百五十號規定,並於監測時噪音計設定為「A加權」。二、測定時間:連續蒐集二十四小時之航空噪音日夜音量。三、測量儀器:…
- 行政廢鉛蓄電池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 第4條 …接地設備,並應定期檢修。九、廢鉛蓄電池之處理作業區,應與其他室內作業場所隔離或採密閉形式作業,且應設置有效的密閉設備或局部排氣收集處理裝置,並應具備有效的污染防制設施。十、以熔煉爐處理廢鉛蓄電池後產生含有毒重金屬之衍生廢…
- 行政環境用藥專供試驗研究教育示範專案防治或登記用申請作業準則 第2條 …用之環境用藥,不得含有依本法第七條公告禁用之成分。但專供實驗室內試驗研究者,不在此限。
- 行政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訓練管理辦法 第1條 …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九條第二項、環境用藥管理法第十九條第二項及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第九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訓練管理辦法 第2條 …境用藥販賣業專業技術人員。3.病媒防治業專業技術人員。(六)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七)土壤污染評估調查人員。(八)健康風險評估專責人員。二、訓練:指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之證照訓練、到職訓練及在職訓練。
- 行政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訓練管理辦法 第12條 參加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證照訓練,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一、領有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或專科副學士以上學位證書。二、領有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證書,並具三年以上…
- 行政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訓練管理辦法 第29條 …術人員、環境用藥販賣業專業技術人員、病媒防治業專業技術人員、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土壤污染評估調查人員合格證書者,免依本辦法規定申請換發該項合格證書。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七月一日修正前已領有毒性化學物質專業技…
- 行政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 第1條 為改善室內空氣品質,以維護國民健康,特制定本法。
- 行政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 第3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室內:指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密閉或半密閉空間,及大眾運輸工具之搭乘空間。二、室內空氣污染物:指室內空氣中常態逸散,經長期性暴露足以直接或間接妨害國民健康或生活環境之物質,包括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醛…
- 行政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 第4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整合規劃及推動室內空氣品質管理相關工作,訂定、修正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規與室內空氣品質標準及檢驗測定或監測方法。各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權責劃分如下:一、建築主管機關:建築物通風設施、建築物裝修管理及建築物裝修…
- 行政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 第5條 主管機關及各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委託專業機構,辦理有關室內空氣品質調查、檢驗、教育、宣導、輔導、訓練及研究有關事宜。
- 行政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 第6條 下列公私場所經中央主管機關依其場所之公眾聚集量、進出量、室內空氣污染物危害風險程度及場所之特殊需求,予以綜合考量後,經逐批公告者,其室內場所為本法之公告場所: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他供兒童、少年教育或活動為主要目的之場…
- 行政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 第7條 前條公告場所之室內空氣品質,應符合室內空氣品質標準。但因不可歸責於公告場所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之事由,致室內空氣品質未符合室內空氣品質標準者,不在此限。前項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公告場所之類別及…
- 行政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 第8條 公告場所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應訂定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計畫,據以執行,公告場所之室內使用變更致影響其室內空氣品質時,該計畫內容應立即檢討修正。
- 行政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 第9條 公告場所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應置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以下簡稱專責人員),依前條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計畫,執行管理維護。前項專責人員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資格,並經訓練取得合格證書。前二項專責人員之設置、資格…
- 行政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 第10條 公告場所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應委託檢驗測定機構,定期實施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並應定期公布檢驗測定結果,及作成紀錄。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公告場所應設置自動監測設施,以連續監測室內空氣品質,其自動監測最新結果,應即時公布…
- 行政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 第11條 …評鑑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本法各項室內空氣污染物檢驗測定方法及品質管制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 行政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 第12條 …職務之證明文件或顯示足資辨別之標誌,執行公告場所之現場檢查、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或查核檢(監)測紀錄,並得命提供有關資料,公告場所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 行政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 第15條 公告場所不符合第七條第一項所定室內空氣品質標準,經主管機關命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再命其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按次處罰;情節重大者,得限制或禁止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