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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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 2 頁- 行政科技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15條 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應定期向本部提報研發成果之管理及運用情形,並提供相關資料,本部得查核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研發成果管理運用之績效、機制、程序及相關事宜,並列為本部獎補助審查指標,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應有配合查核義務。如經查核…
- 行政科技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16條 研發成果經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推廣一定合理期間後,評估無授權使用或技術服務之效益者,基於符合公益之目的或為促進整體產業發展、提升研發成果運用效益等原則,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循內部行政程序辦理研發成果讓與相關評估後,應將得讓與…
- 行政科技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17條 須繳納維護費用之研發成果,經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依前條規定公告讓與後,逾三個月無人請求讓與時,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得循內部行政程序辦理終止維護相關評估後,備函檢具相關文件報本部同意終止繳納維護費用;文件不全或不符規定者,不予…
- 行政科技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18條 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符合本辦法第四條、第五條規定,建構完備之管理機制者,本部得同意於一定期間內,逕依第十六條或第十七條辦理讓與、終止維護後,再報本部備查。
- 行政科技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19條 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執行本部補助、委託或出資之研究計畫所獲得之研發成果歸屬於本部所有者,本部得委任、委託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或其他適當機關(構)管理及運用。
- 行政科技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20條 …議或核決研發成果管理或運用案件之人員,除涉及違法情事外,其循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所訂內部程序進行研發成果定價,符合本辦法規定辦理研發成果讓與或授權者,免除其於研發成果定價後,價格變化產生之執行職務責任。
- 行政科學技術基本法 第5條 …政府出資之應用性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政府應監督或協助第一項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將研究發展成果轉化為實際之生產或利用。
- 行政科學技術基本法 第6條 …選或審查應附理由。其所獲得之研究發展成果,得全部或一部歸屬於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所有或授權使用,不受國有財產法之限制。前項研究發展成果及其收入,歸屬於公立學校、公立機關(構)或公營事業者,其保管、使用、收益及處分不受國有財…
- 行政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2條 …列預算自行從事,或以補助、委託、出資(以下統稱資助)方式,由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進行科學技術研究發展計畫(以下簡稱科技計畫)所獲得之智慧財產權及成果。二、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以下簡稱執行單位):指執行科技計畫之本會、本會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