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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 2 頁- 行政國防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2條 …)、學校(以下簡稱本部所屬單位)編列預算,補助、委託或出資由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進行之研發計畫。(二)本部所屬單位自行從事之研發計畫。(三)本部或本部所屬單位與部外單位共同出資委託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辦理之合作研發計畫。(四…
- 行政交通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2條 …(二)本部或所屬機關(構)編列預算,自行從事之科技計畫。二、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以下簡稱執行單位):指下列執行本部或所屬機關(構)編列預算,補助、委託或出資之科技計畫者:(一)經教育部核准設立之公、私立大學院校。(二)從…
- 行政勞動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2條 …秘密、積體電路電路布局權、著作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及成果。二、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以下簡稱執行單位):指執行科技計畫之公立學校、公立研究機關(構)、公營事業、法人或團體。三、產學合作計畫:指第三條第三款或第四款之科技計畫。…
- 行政衛生福利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2條 …生之原型、產品、技術、方法、著作等成果及相關智慧財產權。二、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以下簡稱執行單位):指執行科技計畫之機關(構)、學校、企業、法人或團體。三、產學合作計畫:指第三條第二款之科技計畫。四、研發成果收入:指本部…
- 行政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2條 …智慧財產權及成果。二、資助機關:指以補助、委託或出資方式,與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訂定科學技術研究發展計畫契約之政府機關(構)。三、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指執行科學技術研究發展計畫之公立學校、公立研究機關(構)、公營事業、法人…
- 行政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3條 …發展所獲得之研發成果,除經資助機關認定歸屬國家所有者外,歸屬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所有。其研發成果之收入,應依第十七條至第十九條規定辦理。前項有關研發成果之歸屬、管理及運用,資助機關與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應於訂約時,以書面為…
- 行政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4條 資助機關就歸屬於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所有之研發成果,在中華民國境內及境外享有無償及非專屬之實施權利。但其補助、委託或出資金額占計畫總經費百分之五十以下者,由雙方約定之。前項權利,資助機關不得讓與第三人。
- 行政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5條 資助機關或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依第三條第一項規定取得研發成果者,應負管理及運用之責,並建置研發成果管理機制,管理運用歸屬其所有之研發成果。前項研發成果之管理及運用,包括申請及確保國內外權利、授權、讓與、收益、迴避及其相關資…
- 行政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6條 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建置之利益衝突迴避、資訊揭露管理機制,應包括下列事項:一、利益衝突迴避、資訊揭露之受理單位。二、因研發成果授權或讓與而應向受理單位主動揭露或自行迴避之態樣及要件。三、審議會議之組成、審議基準及作業程序。…
- 行政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8條 研發成果創作人應依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規定,主動揭露與擬授權或讓與研發成果之營利事業間,有無下列利益關係;約定於授權或讓與研發成果後取得者亦同:一、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前一年內自該營利事業獲得合計超過新臺幣十五萬元之財…
- 行政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10條 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知悉研發成果創作人或簽辦、審議或核決研發成果管理或運用案件之人員,有第七條或前條應自行迴避之情事而未迴避者,應命其迴避。有應自行迴避之情事而未迴避者,利害關係人得向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申請其迴避。
- 行政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11條 對於是否應予揭露資訊或迴避有爭議或疑義時,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應召開審議會議審議,並應提供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因故意或重大過失未依本辦法規定揭露資訊或迴避者,資助機關應於一定期間內不予全部或一部獎補助。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
- 行政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12條 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應定期提報研發成果之管理及運用情形,並接受資助機關查核。資助機關得將查核結果列為獎補助審查指標。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經資助機關查核未依規定切實辦理者,除已依通知期限改善外,必要時,資助機關得於一定期間內不…
- 行政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13條 歸屬於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之研發成果,讓與第三人時,除法規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經資助機關同意。歸屬於資助機關之研發成果,得讓與第三人。
- 行政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14條 資助機關或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對不具有運用價值,且無人受讓之智慧財產權,得終止繳納年費等相關維護費用。
- 行政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16條 研發成果歸屬於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所有,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資助機關得要求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或研發成果受讓人將研發成果授權第三人實施,或於必要時將研發成果收歸國有:一、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研發成果受讓人或專屬被授權人,於合…
- 行政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17條 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因管理或運用研發成果所獲得之收入,應依下列方式為之;但經資助機關與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約定以其他比率或以免繳方式為之,更能符合本法之宗旨或目的者,不在此限:一、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為公、私立學校、公立研究機…
- 行政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18條 研發成果由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負管理及運用之責者,其管理或運用所獲得之收入,應將一定比率分配研發成果創作人;由資助機關負管理及運用之責者,應將一定比率分配研發成果創作人及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
- 行政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19條 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就其研發成果之收入,於扣除應繳交資助機關之數額及分配研發成果創作人之數額後,得自行保管運用。但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 行政科技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指執行科技部(以下簡稱本部)補助、委託或出資科學技術研究發展計畫(以下簡稱研究計畫)之公立學校、公立研究機關(構)、公營事業、法人或團體。二、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以下簡稱研發…
- 行政科技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3條 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執行本部補助、委託或出資研究計畫所產生之研發成果,除參酌研發成果之性質、運用潛力、社會公益、對市場之影響或涉及國家安全,經本部認定應歸屬國家所有者外,依本法、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之規定…
- 行政科技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4條 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就歸屬其所有研發成果,應負管理及運用之責,並應循內部行政程序建置下列各款研發成果管理機制:一、指定管理單位:專人管理或由法務、研發部門之人員兼任或以任務性編組方式運作或委託代為管理。二、維護管理:研發成…
- 行政科技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5條 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建置之利益衝突迴避、資訊揭露管理機制,應包括下列事項:一、利益衝突迴避、資訊揭露之受理單位。二、因研發成果授權或讓與而應向受理單位主動揭露或自行迴避之態樣及要件。三、審議會議之組成、審議基準及作業程序。…
- 行政科技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7條 研發成果創作人應依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規定,主動揭露與擬授權或讓與研發成果之營利事業間,有無下列利益關係;約定於授權或讓與研發成果後取得者亦同:一、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前一年內自該營利事業獲得合計超過新臺幣十五萬元之財…
- 行政科技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9條 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知悉研發成果創作人或簽辦、審議或核決研發成果管理或運用案件之人員,有第六條或前條應自行迴避之情事而未迴避者,應命其迴避。有應自行迴避之情事而未迴避者,利害關係人得向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申請其迴避。
- 行政科技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10條 對於是否應予揭露資訊或迴避有爭議或疑義時,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應召開審議會議審議,並應提供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因故意或重大過失未依本辦法規定揭露資訊或迴避者,本部應於一定期間內不予全部或一部獎補助。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
- 行政科技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11條 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依第四條第一項規定負研發成果管理及運用之責者,於辦理研發成果讓與或授權時,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但以其他方式為之,更能符合本法之宗旨或目的者,不在此限:一、以公平、公開及有償方式為之。二、以公立學校、公立…
- 行政科技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12條 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運用研發成果未能依前條原則辦理授權時,應符合下列要件,循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內部行政程序簽准,始得無償使用、授權國外對象:一、無償使用:學術研究、教育或公益用途。二、授權國外對象,應符合下列要件之一:(一…
- 行政科技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13條 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因管理或運用研發成果所獲得之收入,應依下列比率,交由本部繳交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但有科學技術研究發展管理及運用貢獻或屬本部階段性任務等更能符合本法宗旨或目的之情形,經本部與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約定…
- 行政科技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14條 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就其研發成果之收入,於扣除前條應繳交資助機關之數額後,應將一定比率分配研發成果創作人;於扣除分配研發成果創作人之數額後,應將一定比率分配推廣有功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