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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 30 頁- 行政短期補習班不適任人員認定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 第14條 …定辦理查詢、通報或配合查證、隱匿事證或所報資料不全、錯誤者,地方主管機關得視情節分別依本法第九條第十三項及第二十五條規定為處分。地方主管機關未依本辦法規定辦理認定、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或所報資料錯誤不實者,應列為行政缺…
- 行政短期補習班招收外國人招生及管理辦法 第2條 …稱短期補習班,指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以下簡稱地方主管機關)核准,並領有立案證書者。
- 行政短期補習班招收外國人招生及管理辦法 第4條 …申請自境外招收外國人來臺研習華語(以下簡稱境外招生):一、經地方主管機關核准立案。二、具三年以上對外華語教學經驗。三、申請前三年內無外國學員在境內有犯罪紀錄。四、申請前三年內無不實或違法提供外國人研習許可、出缺勤紀錄或研…
- 行政短期補習班招收外國人招生及管理辦法 第5條 …應於每年三月三十一日以前填具申請表,並檢具下列文件、資料,報地方主管機關於每年四月三十日以前核轉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核准:一、立案證明書影本。二、核准立案名稱及其英譯。三、短期補習班服務契約書,其內容應載明下列事項:(…
- 行政短期補習班招收外國人招生及管理辦法 第7條 本部受理第五條申請,應邀集內政部、外交部、勞動部、地方主管機關及華語教學學者專家會同審查之。審查結果於每年六月三十日以前公告,本部並得考量區域平衡及品質管控因素,限制境外招生之短期補習班核准總數。前項核准效期每次三年,期…
- 行政短期補習班招收外國人招生及管理辦法 第8條 為了解短期補習班對外招收外國人研習華語辦理情形,地方主管機關得不定期實施實地檢查。短期補習班經知悉外國學員有違規或不法情事者,應立即通報地方主管機關、本部、外交部、內政部及勞動部。
- 行政短期補習班招收外國人招生及管理辦法 第9條 …一且情節重大者,本部得撤銷或廢止原核准:一、拒絕、妨礙、規避地方主管機關檢查。二、申請資料有隱匿、虛偽或其他不實情事。三、聘僱不具第六條規定華語教學人員資格條件者從事華語教學。四、違反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第三十六條規…
- 行政短期補習班招收外國人招生及管理辦法 第12條 …可期限、上課地點、課程起訖時間及出缺勤紀錄等資料,按期列冊報地方主管機關備查,並副知內政部移民署。外國學員於報名後有異動者,亦同。經核准境外招生之短期補習班,應定期至本部指定之內部網路平臺填報、更新外國人名冊,包括外文姓…
- 行政財團法人法 第2條 …其主要業務或受益範圍僅及於單一直轄市、縣(市)行政區域,並由地方主管機關許可設立之財團法人。本法所稱全國性財團法人,指捐助章程規定其主要業務或受益範圍非僅及於單一直轄市、縣(市)行政區域,並由中央主管機關許可設立之財團法…
- 行政地質敏感區劃定變更及廢止辦法 第13條 …劃定、變更或廢止之地質敏感區。前項公告後,應將範圍圖說交轄管地方主管機關保管、提供閱覽及範圍查詢案件答復處理。
- 行政逕流分擔實施範圍與計畫之審定公告及執行辦法 第3條 …人各一人,中央主管機關之逕流分擔審議會置委員十五人至十九人;地方主管機關之逕流分擔審議會置委員十一人至十五人。前項召集人由各該主管機關首長或首長指定之副首長擔任,副召集人由首長指派兼任,審議會委員依實際需要就水利、農田排…
- 行政逕流分擔實施範圍與計畫之審定公告及執行辦法 第6條 地方主管機關依前條規定擬訂之逕流分擔評估報告於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審議前,應先經其逕流分擔審議會通過。
- 行政逕流分擔實施範圍與計畫之審定公告及執行辦法 第11條 …關擬訂者,由中央主關機關之逕流分擔審議會審議。逕流分擔計畫由地方主管機關擬訂者,應先經地方主管機關之逕流分擔審議會審議通過,並依審議意見修正後,再將審議意見處理情形、計畫書圖及有關文件一併提送中央主管機關審議。前項規定之…
- 行政逕流分擔實施範圍與計畫之審定公告及執行辦法 第12條 …,免經審議程序,由中央主管機關辦理核定公告;原逕流分擔計畫由地方主管機關擬訂者,應經地方主管機關之逕流分擔審議會審議通過後,報請中央主管機關逕行核定公告。逕流分擔計畫變更涉及實施範圍或逕流分擔量體之調整者,應依本辦法規定…
- 行政液化石油氣經銷業分裝業及零售業供銷管理規則 第4條 …,依第五條規定申報之;事業登記所在地或分裝業營業場所所在地之地方主管機關,亦得要求申報之。前項分裝業營業場所,指實際從事液化石油氣灌裝之場所。液化石油氣零售業應於每月二十日前,將前一月之氣源流向供銷資料作成書表資料,備置…
- 行政空難海難及陸上交通事故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 第5條 …事故路段資料登載於機關網站公告之。鐵路主管機關及大眾捷運系統地方主管機關應於每年一月底前將上年度易肇事路段或平交道資料登載於機關網站公告之。
- 行政建築物交通影響評估準則 第2條 …其設置停車位數或開發、變更使用樓地板面積符合下列規定者,得經地方主管機關會商當地主管建築機關及都市計畫主管機關公告,列為應實施交通影響評估之建築物:一、第一類建築物,其設置小型車停車位數超過一百五十個,或樓地板面積超過二…
- 行政建築物交通影響評估準則 第3條 …建築物交通影響評估報告(以下簡稱評估報告)及相關證明文件,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審查。前項評估報告應包含下列內容:一、前言:(一)開發內容說明。(二)評估範圍。二、基地週邊現況:(一)都市計畫與週邊土地使用現況。(二)重大建…
- 行政建築物交通影響評估準則 第4條 …圍,為基地最外圍往外五百公尺平行線所圍成之區域。前項範圍得由地方主管機關視當地實際交通特性公告為三百公尺,並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 行政建築物交通影響評估準則 第6條 …峰交通量及建築物衍生最大交通量時段分別進行評估。前項各款得由地方主管機關視當地實際交通特性公告調整。評估報告應註明相關參數及引用模式之資料來源,且為最新之調查資料;若由申請單位自行調查,須以開發型態及區位條件相似基地為之…
- 行政建築物交通影響評估準則 第11條 …道路交通特性,針對建築物內、外部交通系統研提具體改善措施,經地方主管機關同意後實施。
- 行政建築物交通影響評估準則 第12條 地方主管機關得遴聘(派)學者、專家及有關單位代表審查建築物交通影響評估報告相關事宜。但已實施都市計畫或都市設計地區者,得由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或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一併審查。
- 行政政府建設之大眾捷運系統財產管理辦法 第4條 …、各級政府依出資之比率持有者或民間投資後由各級政府取得者:由地方主管機關指定之。三、中央政府補助辦理,由路線行經之各該地方政府,按自償及非自償經費出資比率共有者:由地方主管機關指定之。四、各級政府依本法第七條規定辦理開發…
- 行政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處務規程 第7條 …導、考核及協調。七、公立就業服務據點之設立、管理及評鑑。八、地方主管機關辦理國內私立就業服務機構違法查處、管理及評鑑之督導。九、就業通路之規劃、推動及管理。十、其他有關就業服務事項。
- 行政勞資爭議仲裁辦法 第4條 …方對書面同意之有無爭執時,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以下簡稱地方主管機關)應以利於有效性原則解釋之。當事人間之文書、信函、電傳、電報或其他類似方式之通訊,足認有仲裁合意者,以有同意仲裁認定之。
- 行政勞資爭議仲裁辦法 第12條 主管機關遴聘之仲裁委員,每屆任期為三年。地方主管機關於任期中增聘仲裁委員者,其任期至該屆仲裁委員任期屆滿時為止。
- 行政勞資爭議仲裁辦法 第13條 地方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二十九條第二項指定之仲裁委員或主任仲裁委員,應自仲裁委員名冊中指定之。依本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交付仲裁時,勞資爭議當事人未能依本法第三十條第四項共同選定一人或三人之仲裁委員或互推主任仲裁委員時,由中央主…
- 行政勞資爭議調解辦法 第2條 …議當事人應檢具調解申請書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以下簡稱地方主管機關)申請調解。地方主管機關受理前項調解申請時,應向申請人說明下列事項:一、得選擇透過地方主管機關指派調解人,或組成勞資爭議調解委員會之方式進行調解。二…
- 行政勞資爭議調解辦法 第3條 前條申請書應載明本法第十條所定事項,未依規定載明者,地方主管機關得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不予受理。
- 行政勞資爭議調解辦法 第4條 地方主管機關遴聘之調解委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一、有勞資爭議調解或協調實務經驗二年以上者。二、曾任或現任各級勞工行政工作二年以上者。三、曾任或現任各級行政主管機關擔任法制工作二年以上者。四、曾任或現任工會或雇主團體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