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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 12 頁- 行政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 第17條 地下水調查,應蒐集附近地質構造,與已開發地下水源取水設備之構造及其出水量、水位、井距與水質之資料。地下水水源之調查事項如下:一、自由地下水及受限地下水應以試鑿及必要之電阻驗層法決定合適之取水層,在枯水期作抽水試驗以調查水…
- 行政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 第18條 地下水取水地點之選定,應調查附近可能之污染來源、各項建築物及目前與將來土地利用情形,並考慮最高洪水位及浸水高度與所選定地點地表高度間之關係。
- 行政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 第39條 …未達第一不透水層之淺井井數在二個以上時,應儘量使其排列方向與地下水或伏流水之流向垂直,其間隔應使其互相之影響減少。
- 行政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 第42條 …應保持井與井間之距離,並儘量減少互相干擾;其排列方向應儘量與地下水流向成垂直,由多數井組成之井群得排成鋸齒形。
- 行政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 第59條 …管管線局部最高點,應裝設排氣閥。前項排氣閥需要附設制水閥,在地下水位較高,或有淹水可能之處所並應裝設必要高度之添加管。
- 行政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 第74條 …度經常低於二十濁度單位,最高以不超過五十濁度單位為原則。使用地下水者,其鐵錳含量應在每公升三毫克以下。二、地面水有較高濁度、污染現象或色度高時,應採用初步處理。三、應有適當之備用池,池數應在二池以上,使用進行刮砂及補砂等…
- 行政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 第75條 …構造。四、應避免與未經過處理之水池共用一牆相鄰接。五、建築在地下水位高之地點時,應防止浮起現象。六、最高水位應有適當之出水高度,並設有足夠容量之溢流管。溢流管不得直接與排污水管相接。七、應在池底最低處設充分之排水管。其排…
- 行政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 第85條 …以基礎加固、斜坡保固等工程。五、應設在不淹水地點,池底應高出地下水位,並應儘量設在地面上。如設在地面下時,應與污水管、雨水管、廁所、滯積之表面水等可能之污染來源保持至少十五公尺之距離。六、有效容量應考慮滿足設計最大日供水…
- 行政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23條 …管機關核發之再利用許可,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之土壤地下水污染控制計畫、整治計畫及應變必要措施計畫等文件,向審核機關申請試驗。審核機關核准第三項試驗,涉及公私場所檢具試車計畫書之空氣污染物排放檢測計畫之檢測項目,…
- 行政土壤處理標準 第4條 …一、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二、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污染整治場址及污染管制區內。三、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地區。
- 行政土壤處理標準 第9條 …(五)水措設施設置完工及標示完妥之照片、證明文件。五、土壤及地下水相關檢測報告。六、中央農業主管機關所屬農業試驗單位、直轄市、縣(市)農業主管機關或其委託機關(構)之認定文件影本。七、土地區段地籍資料影本及其所有人或管理…
- 行政土壤處理標準 第16條 …文件影本。三、水措設施現況照片。四、申請日前九十日內之土壤及地下水檢測報告。五、申請日前九十日內排放於土壤之廢(污)水水質檢測報告。六、委託處理者,其廢(污)水委託處理契約書影本。七、廢(污)水前處理設施委託他人代操作者…
- 行政土壤處理標準 第18條 …測設施。五、廢(污)水排放於土壤前之採樣口位置及告示牌。六、地下水監測井位置及數量。七、土壤採樣位置及數量。八、其他經地方主管機關認定必要之事項。專家學者協助審查時,應考量下列事項:一、符合本標準規定之水質限值。二、土壤…
- 行政土壤處理標準 第21條 …準之限值,或銅、鋅之監測值達土壤監測基準限值百分之七十。八、地下水監測結果達地下水污染監測基準之限值。但地下水氨氮背景值高於地下水污染監測基準之限值,且地下水之氨氮監測值低於背景值者,不在此限。九、土壤飽和萃取液導電度於…
- 行政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15條 …且超出各該管制標準,或故意將含有有害健康物質之廢(污)水注入地下水體,而有犯罪嫌疑者,應向檢察官告發。前項故意,指下列情形之一:一、負責人、監督策劃人員或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者。二、負責人、監督策…
- 行政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16條 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二項所稱注入地下水體,指利用鑿井、注入管線或加壓設施等設備,將事業廢(污)水灌注至地下水體者。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之規定審查同意,將土壤、地下水污染整治…
- 行政水體水質監測站設置及監測準則(1041216訂定) 第2條 …海洋水質監測站設置及監測,依海洋污染防治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地下水體水質監測站設置及監測,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 行政廢容器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 第5條 …貯存設施產生之廢液、廢氣、惡臭等,應有收集或防止其污染地面或地下水體、空氣、土壤之設備或措施。三、具有防止動物侵入覓食之設備或措施。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
- 行政廢容器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 第9條 …地面應為不透水鋪面,以防止液體滲入地下、污染土壤、地面水體或地下水體。二、具有防止廢容器掉落、散發惡臭、污染地面及影響四周環境品質之必要設備或措施。三、處理場(廠)區應設置消防設備。四、具有污染防治設施,其排放污染物,應…
- 行政廢乾電池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 第3條 …貯存設施產生之廢液、廢氣、惡臭等,應有收集或防止其污染地面或地下水體、空氣、土壤之設備或措施。七、貯存場(廠)區四周應設置圍籬。八、經完成分類之廢乾電池及其再生料、廢棄物應分區貯存,並於明顯處,以中英文標示其種類及名稱。…
- 行政廢乾電池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 第4條 …。二、二次電池應進行放電後再行處理。三、處理過程中應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規規定,並避免污染物質進入土壤或地下水。四、廢乾電池中汞及其化合物含量,每公斤濃度達二百六十毫克以上者,應以熱處理法回收汞,低於二百六十毫克者,…
- 行政廢鉛蓄電池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 第3條 …中、收集洩漏之廢酸液及雨水。其貯存設施應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六、貯存廠(場)區四周應設置圍籬,廢鉛蓄電池及其再生料、衍生廢棄物應依其特性及數量分區貯存、標示其種類及名稱,並有災害防止設備。其…
- 行政廢鉛蓄電池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 第4條 …類處理廢鉛蓄電池。二、應具備廢水處理設備,且其廢水不得注入於地下水體或排放於土壤中,並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三、應具備鉛熔煉設備,並以熔煉方式處理含鉛再生料或生產鉛錠等相關製品,且應具備有效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並應依中…
- 行政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 第4條 …混凝土或不透水鋪面,且不得將污水、油類等滲入地下,污染土壤或地下水體。四、處理設施周圍應有油類或液體之截流、收集及油水分離之設施。五、進行破碎、粉碎及其他可能產生噪音及粉塵之處理設備,應具備隔音及粉塵收集設備。六、作業廠…
- 行政廢輪胎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 第5條 …理作業區需為混凝土鋪面,以防止污水、油類等滲入地下污染土壤或地下水體。四、採破碎處理者:(一)應具備廢輪胎破碎、磨粉設備或其他切割成型設備,並於易產生高溫之處理設備,設置溫度感應警示設備或降溫設備。(二)於處理設備粉塵發…
- 行政廢機動車輛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 第4條 …混凝土鋪面,以抗壓(重)並防止污水、油類等滲入地下污染土壤或地下水體。四、廠(場)區應設置油類或液體之截流、收集、油水分離等相關防治設施。五、作業區油水分離設施進流口前應設置攔污柵。六、作業區應設置消防安全設備及避雷設備…
- 行政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訓練管理辦法 第1條 …化學物質管理法第十八條第二項、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四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九條第二項、環境用藥管理法第十九條第二項及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第九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訓練管理辦法 第13條 …院之理、工、農、醫各學系學士以上學位證書,並具一年以上土壤或地下水污染調查、整治或場址評估相關工作經驗,且有證明文件。
-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第1條 為預防及整治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確保土地及地下水資源永續利用,改善生活環境,維護國民健康,特制定本法。
-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第2條 …土壤:指陸上生物生長或生活之地殼岩石表面之疏鬆天然介質。二、地下水:指流動或停滯於地面以下之水。三、底泥:指因重力而沉積於地面水體底層之物質。四、土壤污染:指土壤因物質、生物或能量之介入,致變更品質,有影響其正常用途或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