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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 5 頁- 行政平均地權條例 第53條 …衛生、公共交通之需要或促進土地之合理使用實施更新者。三、都市土地開發新社區者。四、農村社區為加強公共設施、改善公共衛生之需要、或配合農業發展之規劃實施更新或開發新社區者。區段徵收地區選定後,徵收機關於通知其土地所有權人或…
- 行政平均地權條例 第56條 …安全、公共衛生、公共交通或促進土地合理使用之需要者。三、都市土地開發新社區者。四、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限期辦理者。依前項規定辦理市地重劃時,主管機關應擬具市地重劃計畫書,送經上級主管機關核定公告滿三十日後實施之。在前項公告…
- 行政外國人投資國內重大建設整體經濟或農牧經營取得土地辦法 第9條 …,其使用涉及環境影響評估、水土保持、土地使用分區與用地變更及土地開發者,仍應依相關法令及程序辦理。
- 行政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13條 非都市土地開發需辦理土地使用分區變更者,其申請人應依相關審議作業規範之規定製作開發計畫書圖及檢具有關文件,並依下列程序,向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申請辦理:一、申請開發許可。二、相關公共設施用地完成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之異動…
- 行政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15條 非都市土地開發需辦理土地使用分區變更者,申請人於申請開發許可時,得依相關審議作業規範規定,檢具開發計畫申請許可,或僅先就開發計畫之土地使用分區變更計畫申請同意,並於區域計畫擬定機關核准期限內,再檢具使用地變更編定計畫申請…
- 行政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17條 申請土地開發者於目的事業法規另有規定,或依法需辦理環境影響評估、實施水土保持之處理及維護或涉及農業用地變更者,應依各目的事業、環境影響評估、水土保持或農業發展條例有關法規規定辦理。前項環境影響評估、水土保持或區域計畫擬定…
- 行政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26條 申請人於非都市土地開發依相關法規規定應繳交開發影響費、捐贈土地、繳交回饋金或提撥一定年限之維護管理保證金時,應先完成捐贈之土地及公共設施用地之分割、移轉登記,並繳交開發影響費、回饋金或提撥一定年限之維護管理保證金後,由直…
- 行政下水道工程設施標準 第10條 土地開發利用而增加之逕流量,足以影響下游防洪及排水系統者,應設置滯洪池及沉砂池。
- 行政住宅法 第5條 …核定。主管機關為推動住宅計畫,得結合公有土地資源、都市計畫、土地開發、都市更新、融資貸款、住宅補貼或其他策略辦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興辦之社會住宅,應每年將經濟或社會弱勢者入住比率及區位分布,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 行政非都市土地開發影響費徵收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開發影響費,指因土地開發涉及土地使用分區或使用地性質變更,而對開發區周圍產生公共設施服務水準及其他公共利益之影響,向申請開發者所徵收之費用。
- 行政非都市土地開發影響費徵收辦法 第3條 申請土地開發經區域計畫擬定機關許可,應於申請辦理使用分區變更或使用地變更編定異動登記前,依本辦法之規定繳交開發影響費。但變更開發計畫有衍生開發影響費並未涉及需辦理使用分區變更或使用地變更編定異動登記者,區域計畫擬定機關應…
- 行政非都市土地開發許可審查收費標準 第2條 區域計畫擬定機關或上級主管機關依本法受理土地開發案件之審議,按申請區位之規模類別依附表一及附表二收取審查費。前項申請範圍同時包括平地、山坡地或填海造地二種以上類別者,依其區位所列之規模類別分別收取審查費。
- 行政非都市土地開發許可審查收費標準 第4條 區域計畫擬定機關或上級主管機關受理土地開發案件後,應以書面通知申請人限期繳納審查費,屆期未繳納者,不予審議,並將申請開發案件資料退回。
- 行政新市鎮土地標售標租投資計畫審查準則 第8條 …合新市鎮開發時程。三、各階段之投資進度及建設內容應符合新市鎮土地開發建設期限及最低建設使用程度。四、財務計畫之投資報酬率、投資效益分析、風險之評估及因應措施。五、投資資金來源及調度計畫。六、其他必要事項。前項具體審查項目…
- 行政區域計畫法 第22-1條 區域計畫擬定機關或上級主管機關依本法為土地開發案件之許可審議,應收取審查費;其收費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新市鎮土地標售標租辦法 第3條 …依據。二、土地標示、面積。三、土地使用分區及其使用管制。四、土地開發建設期限及最低建設使用程度。五、租賃期限。六、投標資格。七、受理投資計畫及投標時間。八、標售、標租底價。九、押標金、履約保證金、地上權權利金金額。十、領…
- 行政新市鎮土地標售標租辦法 第7條 依本辦法標租之土地,主管機關得依土地開發目標、租賃期限、標租底價、不動產市場景氣情況、鄰近地區標租實例等因素收取地上權權利金。前項地上權權利金金額,不得低於主管機關委託不動產估價師所估定土地市價之百分之三十。
-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5條 …如下:一、興建工程款及購地開發費用之支出。二、投資參與住宅及土地開發計畫經費。三、有關基金管理及總務支出。四、改建基地內原眷戶搬遷費、房租補助費及地上物拆除費、違占建戶拆遷、補償、訴訟、強制執行費用支出。五、融資貸款利息…
-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 第14條 …如下:一、興建工程款及購地開發費用之支出。二、投資參與住宅及土地開發計畫經費。三、有關基金管理及總務支出。四、改建基地內原眷戶搬遷費、房租補助費及地上物拆除費、違占建戶拆遷、補償、訴訟、強制執行費用支出。五、融資貸款利息…
- 行政高爾夫球場管理規則 第7條 …取得前項許可籌設函後,應即申請法人登記(政府機關除外),並依土地開發及建築管理等相關法令規定,向當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建築機關辦理球場開發事項。第三項許可籌設期間以四年為原則,必要時得經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核准延長一年,未…
- 行政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5條 …建築管理與土地行政法規之研擬及解答事項。(二)關於加工出口區土地開發計畫之研擬事項。(三)關於加工出口區土地開發計畫審議事項。(四)關於加工出口區土地取得與管理事項。(五)關於加工出口區與都市計畫、縣市綜合發展計畫、區域…
- 行政地質敏感區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第5條 …委員,由中央主管機關首長就本法第六條第一項所定土地利用計畫、土地開發審查、災害防治、環境保育或資源開發之主管機關代表聘兼之。審議會專家學者委員,由中央主管機關首長就具有地質敏感區相關學術專長及實務經驗之專家學者聘兼之。
- 行政地質法 第3條 …基地地質調查:指為特定目的所涉及之區域而進行之地質調查。七、土地開發行為:指資源開發、土地開發利用、工程建設、廢棄物處置、天然災害整治或法令規定有關土地開發之規劃、設計及施工。八、地質資料管理:指地質調查所獲之各種型式紀…
- 行政地質法 第6條 …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將地質敏感區相關資料,納入土地利用計畫、土地開發審查、災害防治、環境保育及資源開發之參據。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其主管法令進行前項作業,致使地質敏感區內現有土地受管制時,其補償規定從其法令規定辦理。
- 行政地質法 第8條 土地開發行為基地有全部或一部位於地質敏感區內者,應於申請土地開發前,進行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但緊急救災者不在此限。前項以外地區土地之開發行為,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地質調查。
- 行政地質法 第17條 …料;中央主管機關得通知提供原始地質資料。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於土地開發計畫審查通過或建造執照核發後,將與土地開發行為有關之地質資料,定期彙報中央主管機關;地質資料之所有人並應於一定期限內,妥善保存原始地質資料。中央主管機關…
- 行政地質敏感區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作業準則 第2條 地質敏感區基地地質調查應以現地調查方法為之。但土地開發行為基地與地質敏感區重疊部分,維持原地形地貌且不開發,並經確認既存地質資料及現場實地查核足以評估地質安全者,得以現有資料檢核方法辦理基地地質調查。現地調查分為區域調查…
- 行政地質敏感區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作業準則 第3條 …方式辦理:一、區域調查之進行,應蒐集與分析既存地質資料,並視土地開發行為需要,透過露頭調查、遙測影像判釋或其他方法補充資料。二、細部調查之進行,應基於區域地質資料辦理細部調查規劃。三、現地調查之內容依本準則各類地質敏感區…
- 行政地質敏感區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作業準則 第4條 …料比對及現場實地查核;其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結果應納入土地開發行為相關法令規定須送審之書圖文件中。前項調查及評估結果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一、基地基本資料。二、開發行為符合第二條第一項但書規定之情形。三、區域地質圖…
- 行政地質敏感區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作業準則 第6條 …二、細部調查:(一)地質遺跡形態、特徵及現存分布狀態。(二)土地開發之基地使用配置與地質遺跡位置關係。(三)地質特性:岩層位態、岩石性質、產狀及相關地質構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