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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 3 頁- 行政監獄對受刑人施以懲罰辦法 第18條 …活處遇管制如下:一、應停止作業。二、穿著指定之服制。三、禁止吸菸。四、除電動刮鬍刀使用時發給外,禁止持有及使用電器物品。五、自費購買之物品,以日常生活必需品為限。除前項所定之生活處遇管制外,應依本法之規定辦理。
- 行政監獄施用戒具與施以固定保護及保護室收容管理辦法 第19條 …得持有或使用衣被及盥洗用具等日常必需用品以外之物品。三、不得吸菸。
- 行政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 第28條 在爆炸物製造廠、火藥庫或使用場所,不得吸菸、使用火源或擅自攜入易燃性、著火性物質。但其他法令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 行政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 第37條 …者。六、違反第二十八條規定,於爆炸物製造廠、火藥庫或使用場所吸菸、使用火源、擅自攜入易燃性或著火性物質者。七、違反第三十一條規定,遇爆炸物發生災害或有災害發生之虞,未立即採取必要應急、救護措施或未速報主管機關者。
-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119-2條 於航空器廁所內吸菸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於航空器上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一、不遵守機長為維護航空器上秩序及安全之指示。二、使用含酒精飲料或藥物,致危害航空器上秩序。三、於航…
-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119-3條 …檳榔汁、檳榔渣,拋棄紙屑、菸蒂、口香糖、其他廢棄物或於禁菸區吸菸。五、於航空站遊蕩或滯留,致妨礙乘客通行、使用或影響安寧秩序。六、未經許可,於航空站張貼或散發宣傳品、懸掛旗幟、陳列物品、舉辦活動者或以不當方法污損設施。七…
-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78條 …不得裝載於燃料艙或其直上之甲板上。六、裝載場所及其附近應禁止吸菸或使用煙火。七、備足量之輕便滅火器或同等效力之消防設備。八、第七十條第七款至第九款規定事項。九、裝卸終了,應清掃裝載場所,並通風換氣。
-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81條 …免配備。二、防止火星冒出煙囪。三、裝卸、裝載及其附近場所禁止吸菸、使用煙火、攜帶火柴或容易發出火花之物品。四、嚴密監視與其接舷之其他船舶所使用之煙火。
-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105條 …止不必要之閒人上船,並作明顯之標示。二、船上嚴禁煙火區域不得吸菸或使用煙火,並應於船上明顯位置標示。三、船上不得攜帶安全火柴以外之火柴、裸露之鐵具、容易發生火花之物品或穿著釘有鐵釘之鞋。四、在裝載易燃液體之艙區及堰艙內,…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50條 航空人員、航空器上工作人員或乘客於航空器內吸菸者,機長應報請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依本法第一百十九條之二規定處理。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07條 …座椅及椅背豎直之時機。二、氧氣設備之使用方法及時機。三、禁止吸菸之規定。四、救生背心或個人浮水器具之位置及使用方法。五、緊急出口之位置及開啟方法。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85-13條 …座椅及椅背豎直之時機。二、氧氣設備之使用方法及時機。三、禁止吸菸之規定。四、救生背心或個人浮水器具之位置及使用方法。五、緊急出口之位置及開啟方法。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32條 飛機應裝置禁止吸菸及繫妥安全帶標示,並使乘員及客艙組員隨時可見,且能由組員控制其開關;當飛機於滑行、起飛、降落或必要時,應由機長將其開啟。飛機未依前項規定裝置標示者,於需要禁止吸菸及繫妥安全帶時,機長應通知乘員及組員。當…
- 行政粉塵危害預防標準 第21條 雇主應公告粉塵作業場所禁止飲食或吸菸,並揭示於明顯易見之處所。
- 行政鉛中毒預防規則 第44條 雇主應公告鉛作業場所禁止飲食或吸菸,並揭示於明顯易見之處所。
- 行政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 第23條 雇主應禁止勞工在有機溶劑作業場所吸菸或飲食,且應將其意旨揭示於該作業場所之顯明易見之處。
- 行政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 第40條 雇主應禁止勞工在特定化學物質作業場所吸菸或飲食,且應將其意旨揭示於該作業場所之顯明易見之處。
- 行政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 第36-1條 …場。五、離場後,未經監場人員許可,再進入試場。六、在測試場地吸菸、嚼食口香糖、檳榔或飲用含酒精之飲料。七、每節測試時間結束前將試題或答案抄寫夾帶離場。
- 行政船舶清艙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9條 有發散油氣之虞之工作場所,應嚴禁煙火,並指定適當吸菸場所,且予適當標示。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76條 雇主對於勞工吸菸、使用火爐或其他用火之場所,應設置預防火災所需之設備。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214條 …器室三公尺、距離乙炔發生器及氣體集合裝置五公尺範圍內,應禁止吸菸、使用煙火、或從事有發生火花之虞之作業,並加標示。四、應將閥、旋塞等之操作事項揭示於易見場所。五、移動式乙炔熔接裝置之發生器,不得設置於高溫、通風或換氣不充…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219條 …等危險方法融解火藥。二、充填火藥或炸藥時,不得使用明火並禁止吸菸。三、使用銅質、木質、竹質或其他不因摩擦、衝擊、產生靜電等引發爆炸危險之充填具。四、使用粘土、砂、水袋或其他無著火或不引火之充填物。五、點火後,充填之火藥類…
- 行政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第25條 …理之教育訓練,並作成紀錄。二、外送員取得及交付食品時,不得有吸菸、嚼檳榔、嚼口香糖或其他污染食品之行為。三、外送箱具密封保溫效果。四、外送食品前,檢查裝備,並保持清潔乾淨。五、運送過程中,外送食品應完整包覆,並有確保食品…
- 行政室內吸菸室設置辦法 第2條 …場所(以下稱室內場所)及老人福利機構(以下稱機構)得設置室內吸菸室(以下稱吸菸室),其單一吸菸室之面積以六平方公尺以上三十五平方公尺以下為限,且其所有吸菸室總面積不得逾該室內場所或機構總面積之百分之二十。
- 行政室內吸菸室設置辦法 第3條 吸菸室,不得為吸菸以外之用途。
- 行政室內吸菸室設置辦法 第4條 吸菸室之獨立隔間,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其上下方及前後左右四面,應與其他室內空間區隔。二、隔間應使用不透氣、防火,符合消防法令之建材,且不得有菸煙逸出情事。三、出入口使用平行移動,且能自動關閉之滑門。
- 行政室內吸菸室設置辦法 第5條 吸菸室之獨立空調,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有獨立連接室外空間之進氣、排氣管。二、室內負壓達零點八一六毫米水柱以上。三、室內換氣量每小時達吸菸室空間十倍以上。四、排煙口距離禁止吸菸場所及任一建物五公尺以上。
- 行政室內吸菸室設置辦法 第6條 吸菸室之入口,應以中文明顯標示下列事項:一、本場所除吸菸室外,禁止吸菸。二、吸菸有害健康之警語與戒菸相關資訊。三、孕婦或未滿二十歲之人禁止進入。四、第八條所定檢查合格之證明。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標示之文字,其字體長寬各不得…
- 行政室內吸菸室設置辦法 第7條 吸菸室於清潔、維護前後一小時內停止使用,並應於該期間持續維持其獨立空調之運轉。
- 行政室內吸菸室設置辦法 第8條 吸菸室於設置或設施變更後,應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專業機構發給檢查合格證明,始得使用;並應每二年更新檢查合格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