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塵危害預防標準 第21條 法規:粉塵危害預防標準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第21條 雇主應公告粉塵作業場所禁止飲食或吸菸,並揭示於明顯易見之處所。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