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人員」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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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53條 …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教保服務人員、警察、司法人員、移民業務人員、戶政人員、村(里)幹事及其他執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業務人員,於執行業務時知悉兒童及少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立即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報…
  2.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54條 …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教保服務人員、警察、司法人員、移民業務人員、戶政人員、村(里)幹事、村(里)長、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及其他執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業務人員,於執行業務時知悉六歲以下兒童未依規定辦理出生登…
  3.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100條 …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教保服務人員、警察、司法人員、移民業務人員、戶政人員、村(里)幹事或其他執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業務人員,違反第五十三條第一項通報規定而無正當理由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
  4. 行政公共電視法 第36條 …康之節目。六、對於尚在偵查或審判中之訴訟事件,或承辦該事件之司法人員或有關之訴訟關係人,不得評論;並不得報導禁止公開訴訟事件之辯論。七、不得為任何政黨或宗教團體作政治或宗教之宣傳。八、不得違反法律、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
  5. 行政檢舉違法使用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委託書案件獎勵辦法 第7條 …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之負責人及受僱人員。三、司法人員或其他有權責受理檢舉違法機關之人員。
  6. 行政廣播電視法 第22條 …廣播、電視節目對於尚在偵查或審判中之訴訟事件,或承辦該事件之司法人員或有關之訴訟關係人,不得評論;並不得報導禁止公開訴訟事件之辯論。
  7. 司法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 第10條 …依聘用人員相關法令聘用專業人員,或調派各級法院或行政法院其他司法人員或借調其他機關適當人員充任,協助法官辦理案件程序之進行、爭點之整理、資料之蒐集、分析等事項。具專業證照執業資格者,經聘用充任法官助理期間,計入其專業執業…
  8. 司法司法人員人事條例 第1條 司法人員人事事項,依本條例之規定;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
  9. 司法司法人員人事條例 第2條 本條例稱司法人員,指最高法院以下各級法院及檢察署之司法官、公設辯護人及其他司法人員。
  10. 司法司法人員人事條例 第4條 本條例稱其他司法人員,指下列各款人員:一、書記官長、書記官、通譯。二、主任司法事務官、司法事務官。三、主任檢察事務官、檢察事務官。四、主任公證人、公證人、公證佐理員。五、主任觀護人、觀護人。六、提存所主任、提存佐理員。七…
  11. 司法司法人員人事條例 第5條 …本條例稱司法行政人員,指在司法院或法務部辦理民刑事行政事項之司法人員。
  12. 司法司法人員人事條例 第8條 本條例以外司法人員之人事事項,除法律別有規定外,準用本條例之規定。公設辯護人之人事事項,以法律定之。
  13. 司法司法人員人事條例 第20-1條 …列資格之一者任用之:一、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相當等級之司法事務官考試及格。二、具有法官、檢察官、公設辯護人、行政執行官任用資格。三、曾任司法事務官、檢察事務官,經銓敘合格。四、經律師考試及格,…
  14. 司法司法人員人事條例 第28條 …及第四款任用資格之一者,於初任司法官前,應施予職前訓練。其他司法人員於任職前,得施予職前訓練。
  15. 司法司法人員人事條例 第29條 司法人員在職期間,得視業務需要,施予在職訓練。
  16. 司法司法人員人事條例 第30條 司法人員在職期間成績優良,得因所任職務之需要,報經司法院或法務部核准,在國內或國外學術研究機構進修。
  17. 司法司法人員人事條例 第38條 候補司法官,比照薦任第六職等起敘。司法人員之俸給,適用公務人員俸給法之規定,並給與專業加給。候補法官,檢察官之俸給及專業加給,比照前項之規定。
  18. 司法法官停止辦理審判案件實施辦法 第9條 …前條視同停止辦理審判案件法官之司法院大法官及本辦法施行前已依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四十條第一項或第二項停止辦理案件之實任法官,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改依本辦法從事研究、調解或其他司法行政工作。
  19. 司法法官進修考察辦法 第4條 …關法官人數,指在同機關辦理事務之法官人數,扣除本法施行前,依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四十條及依本法第七十七條停止辦理審判案件、依法停止職務及進修以外之留職停薪法官人數。司法院得因業務需要調整第一項所定限額比率。各機關報請司法院…
  20. 司法法官職務評定辦法 第6條 …六十日。三、曠職繼續達二日以上或一年內累計達五日以上。四、依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四十條或依法官法第七十七條規定,全年依法停止辦理審判案件。受評人在評定年度內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職務評定得評列未達良好:一、遲延交付裁判原本二個…
  21. 司法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 第21條 …列資格之一者任用之:一、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相當等級之少年調查官、少年保護官、觀護人考試及格。二、具有法官、檢察官任用資格。三、曾任少年調查官、少年保護官、家事調查官、觀護人,經銓敘合格。四、…
  22. 司法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 第22條 …列資格之一者任用之:一、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相當等級之家事調查官考試及格。二、具有法官、檢察官任用資格。三、曾任家事調查官、少年調查官、少年保護官、觀護人,經銓敘合格。四、曾在公立或經立案之私…
  23. 司法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 第24條 …列資格之一者任用之:一、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相當等級之心理測驗員、心理輔導員考試及格。二、曾在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心理、社會、社會工作、教育、輔導或其他與心理測驗或輔導業務相關學系…
  24. 司法司法院處務規程 第24條 …務之清查事項。七、警衛、機關安全、公務機密維護事項。八、假冒司法人員名義招搖撞騙之預防追查事項。九、本院及所屬機關政風人員之任免、遷調、訓練、考績、獎懲、退休(職)、資遣及撫卹之事項。十、其他交辦事項。
  25. 司法行政法院組織法 第10條 …依聘用人員相關法令聘用專業人員,或調派各級法院或行政法院其他司法人員或借調其他機關適當人員充任之,協助該庭辦理訴訟案件程序之進行、程序重點之分析、資料之蒐集分析等事項。法官、試署法官或候補法官調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
  26. 司法行政法院組織法 第15條 …依聘用人員相關法令聘用專業人員,或調派各級法院或行政法院其他司法人員或借調其他機關適當人員充任之,協助該庭辦理訴訟案件程序之進行、程序重點之分析、資料之蒐集分析等事項。法官、試署法官或候補法官調最高行政法院為辦事法官期間…
  27. 司法行政法院組織法 第20條 行政法院法官之保障及給與,除本法別有規定外,適用司法人員人事條例及其他法令有關司法官保障及給與之規定。
  28. 司法法院組織法 第66-4條 …務官,應就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任用之:一、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司法人員特種考試相當等級之檢察事務官考試及格者。二、經律師考試及格,並具有薦任職任用資格者。三、曾任警察官或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三年以上,成績優良,並具有薦任職…
  29. 司法公證法 第22條 法院之公證人,應就具有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項所定資格之一者遴任之。公證人有二人以上者,以一人為主任公證人,處理並監督公證處之行政事務。法院之公證人,得由地方法院或其分院法官或具有第一項資格之司法事務官兼充之。
  30. 司法法官法 第100條 本法施行前已依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四十條第一項或第二項停止辦理案件之實任法官、檢察官,支領現職法官、檢察官之俸給,不適用第七十七條第三項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