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投資事業」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2 / 2 頁- 行政有限合夥組織創業投資事業租稅獎勵適用辦法 第2條 …三十一日止,依有限合夥法規定新設立且屬本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之創業投資事業(以下簡稱創投事業),其各年度出資總額及累計投資新創事業公司金額符合第四條規定,且自該事業設立第二年度起各年度之資金運用於我國境內及投資於實際營運活…
- 行政有限合夥組織創業投資事業租稅獎勵適用辦法 第5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視為不符政府政策:一、買賣房地產。二、違反創業投資事業輔導辦法第九條及第九條之一規定。三、以符合第三條或第四條為目的,投資於我國境內公司、實際營運活動在我國境內之外國公司或新創事業公司之行為屬經常性短期…
- 行政對香港澳門投資或技術合作審核處理辦法 第4條 …款投資,主管機關得限制其對股本投資之比例。第一項投資,如係對創業投資事業投資者,包括對其投資或參與其所設或新設之基金委託其經營管理。本辦法所稱技術合作,係指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供給專門技術、專利權、商標權、…
- 行政創業投資事業輔導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所稱創業投資事業,指符合下列經營型態之公司或有限合夥,且公司實收資本額或有限合夥實收出資額在新臺幣二億元以上:一、具備二人以上之經營團隊,並有經營創業投資事業或投資產業之專業知識,能對具潛力之投資標的事業進行評估及…
- 行政創業投資事業輔導辦法 第4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辦理下列創業投資事業輔導事項:一、推動適合創業投資特性之經營機制。二、推動政府相關基金投資創業投資事業。三、建立創業投資事業之投資資訊交流平台。
- 行政創業投資事業輔導辦法 第5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促進創業投資事業之國際合作交流,應辦理下列事項:一、促成國際資金投資國內創業投資事業。二、推動加入國際性創業投資組織。三、協助創業投資事業募集國際資金。四、引進國際大型創業投資機構來我國合作。五、辦理或參加…
- 行政創業投資事業輔導辦法 第6條 中央主管機關依創業投資事業申請得出具推薦函,並協調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協助創業投資事業爭取下列各項資金來源:一、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二、銀行業。三、保險業。四、證券業。五、金融控股公司。六、各公民營退休基金或保險基金。七…
- 行政創業投資事業輔導辦法 第7條 申請出具推薦函之創業投資事業,應具備下列條件:一、股東或有限合夥人之投資意向書投資承諾總額應達實收資本額或實收出資額百分之二十以上。二、經營團隊應具投資或經營管理創投或公司章程所列投資事業之經驗。三、集資計畫內容應涵蓋擬…
- 行政創業投資事業輔導辦法 第8條 …款規定之資金來源者,應檢附資金來源之投資意向書或同意評估投資創業投資事業之佐證文件。八、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前項之推薦函自發文日期次日起半年有效,並得檢附申請書及已出具之推薦函影本,申請有效期之展延,每次展延以半年…
- 行政創業投資事業輔導辦法 第9條 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本辦法規定輔導之創業投資事業投資上市、上櫃公司股票,以下列方式為限:一、參與上市、上櫃公司現金增資原股東、特定人認購,或轉換公司債特定人認購。二、於證券集中交易市場或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原投資事業股票。三、…
- 行政創業投資事業輔導辦法 第9-1條 符合前條規定之創業投資事業,其未投資之資金,除供作營運資金及購買營運必要之設備外,全部運用於下列各款方式之一者,得認屬非以有價證券買賣為業:一、國內之銀行存款。二、購買國內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及票券。三、購買公司債。四、購…
- 行政創業投資事業輔導辦法 第10條 創業投資事業有未符合本辦法規定之情事者,中央主管機關得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中央主管機關得停止對其輔導協助,並通知其股東、投資人或委託投資人。創業投資事業有違反第八條第一項第六款之自律規範情節重大者,該事業負責人、…
- 行政營利事業適用生技新藥公司股東投資抵減辦法 第3條 …東名冊,包括股東戶號、名稱、認股股數、認股金額等;其股東如屬創業投資事業者,並應檢附足資證明經營創業投資事業之證明文件。三、投資計畫書,包括專門從事生技醫藥業務之投資計畫目的、投資項目、經營團隊、研究發展團隊與其職掌、項…
- 行政營利事業適用生技新藥公司股東投資抵減辦法 第4條 …業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百分之五十為限。前項營利事業如為創業投資事業,其依規定原可抵減之金額,應由其營利事業股東依持有該創業投資事業股權比例計算可享投資抵減金額,自創業投資事業成為該生技醫藥公司記名股東第四年度起,按…
- 行政營利事業適用生技新藥公司股東投資抵減辦法 第5條 …數、可抵減金額及可抵減稅額。前項生技醫藥公司之營利事業股東屬創業投資事業者,該創業投資事業之營利事業股東,應提供下列文件,供生技醫藥公司依本條例第七條第三項規定,向公司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提出前項申請:一、入股於該創業投…
- 行政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 第7條 …設立登記日起未滿十年之上市、上櫃公司為限。第一項營利事業如為創業投資事業,應由其營利事業股東按該創業投資事業依該項規定原可抵減之金額,依其持有該創業投資事業股權比例計算可享投資抵減金額,自創業投資事業成為該生技醫藥公司記…
- 行政產業創新條例 第23-1條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依有限合夥法規定新設立且屬第三十二條規定之創業投資事業,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且自該事業設立第二年度起各年度之資金運用於我國境內及投資於實際營運活動在我國境內之外國公司金額合計達當年度累計投資金額百分之五十…
- 行政產業創新條例 第32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輔導及協助創業投資事業,以促進國內新興事業創業發展。前項創業投資事業之範圍、輔導、協助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