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長」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2 / 4 頁- 行政郵政儲金匯兌業務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34-1條 中華郵政公司應指派副總經理以上或職責相當之人兼任資訊安全長,綜理資訊安全政策推動及資源調度事務。中華郵政公司應設置具職權行使獨立性之資訊安全專責單位,並配置適當人力資源及設備,且指派處(室)主管以上或職責相當之人擔任資訊…
- 行政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43條 …第一目之二施行時,對接焊縫所有之交叉接頭及選均勻分佈對接焊縫全長至少百分之十,應施行射線檢查;各開孔、噴嘴等周圍加強環應百分之百施行表面探傷;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並得個案要求超音波試驗。十二、各獨立櫃應依下列規定施行水壓或…
- 行政船舶散裝固體貨物裝載規則 第21條 …空隙之總面積應與最初之總面積相等。六、不連續之縱隔板應認定其全長上有效。七、穀密之縱向結構材其全深應視為有效。當其作用係為減少因穀類移動而產生之不利效應而設時,則應依第十七條規定。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111條 …緣,應儘可能予以降低。如船艛間連有箱艙,其乾舷甲板暴露部分之全長,均應裝以欄杆。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128條 具有標準高度並符合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之箱艙,其全長乘以平均寬度與船寬B之比,即為該箱艙之有效長度。箱艙之高度低於標準高度時,其有效長度應乘以實際高度與標準高度之比。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131條 …之舯部相當深度而定。五、船艛具有標準高度,且伸展達乾舷甲板之全長者,其舷弧高應自船甲板上量起;艛高超過標準時,艏艉兩端垂標處之舷弧高應加以實際艛高與標準艛高之最小差值,此值並以Z表示之;至於距艏、艉垂標各為船長L六分之一…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153條 …縛索有效捆牢之,該項縛索之間距不得大於三公尺,且須遍及貨物之全長。用以縛索之眼板應有效固著於舷側厚板或甲板緣板之上,其間距不得大於三公尺;自船艛端壁至第一眼板之距離不得超過二公尺。若木材甲板貨物之一端無船艛端壁時,眼板距…
- 行政船舶法 第28-1條 …提出異議者,得逕行註銷第十一條之船舶文書,並註銷登記或註冊。全長未滿二十四公尺,且乘員人數十二人以下自用遊艇之所有人未依規定提送自主檢查表逾期滿五年時,航政機關依前項程序辦理;公告期滿未提出異議者,得逕行註銷遊艇證書,並…
- 行政船舶法 第61條 …後,航政機關應核發或換發遊艇證書,其有效期間,以五年為限。但全長未滿二十四公尺之自用遊艇,其遊艇證書無期間限制。於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一月六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後建造或自國外輸入全長二十四公尺以上之非自用遊艇,應施行建造…
- 行政船舶法 第65條 …,向遊艇所在地航政機關申請施行定期檢查:一、非自用遊艇。二、全長二十四公尺以上之自用遊艇。三、全長未滿二十四公尺,且乘員人數超過十二人之自用遊艇。遊艇船齡在十二年以上者,應於船齡每屆滿一年前後三個月內,申請實施定期檢查。…
- 行政船舶法 第66條 遊艇船齡未滿十二年,全長未滿二十四公尺,且乘員人數十二人以下自用遊艇之所有人,應自遊艇特別檢查合格之日起每屆滿一年之前後三個月內,自主檢查並填報自主檢查表,併遊艇證書送船籍港或註冊地航政機關備查。推進動力未滿十二瓩之自用…
- 行政船舶法 第70條 …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一、第五條第二項第三款所定公司,承租全長十八公尺以上非中華民國遊艇。二、依主管機關所定保險金額,投保責任保險。三、檢附行政規費繳納收據及外國政府出具之適航證明文件。遊艇活動未涉及入出境者,於出海前…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14條 …得低於下列二目中之較大者:(一)以船舶最大寬度乘以液貨艙縱向全長所得之面積計,每平方公尺每分鐘零點六公升。(二)以最大之一液貨艙水平斷面積計:每平方公尺每分鐘六公升。四、在前款規定之供應率下,應備有足量之泡沫濃縮液,確保…
- 行政船舶艙區劃分規則 第18條 …船艏門且裝貨斜坡道形成艙壁甲板以上之防碰艙壁延伸部分時,坡道全長範圍內都應為風雨密。貨船高出艙壁甲板二點三公尺之坡道部分得向前延伸至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範圍。不符合者,坡道不得視為防撞艙壁之延伸。九、船舶應限制延伸防碰艙壁…
- 行政船舶艙區劃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51條 …位於艙壁甲板以上之可浸型緊急泵。(二)各泵及其動力來源於船舶全長之分布,應使船舶在任何泛水情形下,未受損之艙區中至少有一臺泵可資使用。五、除僅供艏艙用而增設之泵外,依規定之每一水泵其佈置應能自前條規定需要排水之任何空間抽…
- 行政船舶艙區劃分規則 第61條 客船露天甲板凹下部分長度未超過甲板全長二分之一之艉座型船,其凹下部分應為水密。其長度超過甲板全長二分之一時,凹下部分應視同井圍形甲板。
- 行政船舶艙區劃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66條 …船井圍部分之甲板應水密。除航行內水航線者外,其在靠近艉部甲板全長三分之二以內之舷牆上,應具有不低於附件八規定之舷牆排水口面積。
-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2條 …船之許可憑證。四、一等遊艇駕駛:指持有一等遊艇駕駛執照,駕駛全長二十四公尺以上遊艇之人員。五、二等遊艇駕駛:指持有二等遊艇駕駛執照,駕駛全長未滿二十四公尺遊艇之人員。六、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指持有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執照,…
-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5條 …中之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安全配額如下:一、遊艇人員配額:(一)全長未滿二十四公尺者:駕駛一人,助手一人。但總噸位未滿五或總噸位五以上之乘員人數未滿十二人者,得不設助手。(二)全長滿二十四公尺以上者:駕駛一人,助手二人。但總…
-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12條 …或海岸巡防機關各級艦艇長一年以上。本規則修正發布前,現職服務全長二十四公尺以上遊艇,並擔任艙面部三等船副以上航行員者,得檢送服務該輪證明及有效期限二年內之體格檢查證明書等相關文件,向航政機關申請核發一等遊艇駕駛執照。
-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13條 學習駕駛全長未滿二十四公尺之遊艇或自用動力小船,應由持有二等遊艇駕駛或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執照之人,在船指導監護學習駕駛。前項學習駕駛自用動力小船,應在當地水域管理機關指定之水域及時間內學習駕駛。學習駕駛遊艇或自用動力小船…
-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18條 …多媒體教學設備等。前項訓練用船艇規格如下:一、自用動力小船:全長應達五公尺以上。二、營業用動力小船及遊艇:全長應達十公尺以上。
-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26條 …駕駛或動力小船駕駛實作測驗之船艇規格如下:一、自用動力小船之全長五公尺以上。二、遊艇與營業用動力小船之全長十公尺以上。前項測驗用船艇得由參加測驗者自備。
-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31條 …且配置合格駕駛擔任助手。六、測驗水域浮標間距:營業用不逾船舶全長一點五倍;自用及遊艇不逾船舶全長二倍。七、預估參加測驗人數、考場服務人力及備援機制。第一項測驗及格者,由航政機關核發二等遊艇駕駛或動力小船駕駛執照。
-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32條 …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執照、自用動力小船駕駛執照滿一年者,得駕駛全長未滿二十四公尺之遊艇。
- 行政遊艇管理規則 第8條 …線電、燈光、音號及航行儀器設備,應檢查其運作功能。自用遊艇屬全長未滿十五公尺之動力帆船者,其特別檢查除前項第二款、第三款、第六款至第八款、第十一款及第十二款外,不適用其他各款規定。
- 行政遊艇管理規則 第9條 …及腐蝕,並檢查其倒車能力,舵承及艉軸承之間隙並應予測記。五、全長二十四公尺以上者,其自設計吃水線艏垂標前端起零點零五至零點一三倍全長之位置,應設置上達上甲板之水密防碰艙壁。六、全長二十四公尺以上者,機艙之前端應設置上達上…
- 行政遊艇管理規則 第11條 …、音號及航行儀器設備,應檢查其運作功能。七、船齡十二年以上且全長未滿二十四公尺者,應於船齡每屆滿五年前後三個月內配合定期檢查施行入塢、上架、上坡或吊岸,以檢查船殼外板艉肋材、舵、推進器、艉軸套及所有之通海裝置,包括海水閥…
- 行政遊艇管理規則 第12條 …及傷害保險應於有效期限內。非自用遊艇屬推進動力未滿十二瓩,或全長未滿十五公尺之動力帆船者,其定期檢查除前項第一款、第三款、第九款、第十款及第十一款外,不適用其他各款規定。
- 行政遊艇管理規則 第20條 全長未滿十二公尺之遊艇應配備有救生圈一個,附繫自燃燈一個。全長十二公尺以上未滿二十四公尺之遊艇應配備有救生圈二個,附繫自燃燈一個。全長二十四公尺以上之遊艇應配備有救生圈四個,附繫自燃燈二個,自動煙號一個。每一救生圈應標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