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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警察人員陞遷辦法 第15條 …此限:(一)因配合政府政策或公務需要,奉派國外協助友邦工作或借調其他公務機關,奉准留職停薪。(二)育嬰留職停薪人員得於陞任之日實際任職。具有前項各款情形之一者,於警察機關、警察大學辦理公開甄選陞任時,亦適用之。第一項第五…
  2.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施行細則 第24條 …任選拔對象如下:一、現占編制內上階職缺者。二、派赴國外工作或借調國內非軍事機關服務前已占上階職缺者。前項第二款人員,在派赴國外工作或借調國內非軍事機關服務期間,以晉一階為限。本細則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四月二十五日修正施行前…
  3.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 第29條 非軍事機關之非軍事性職務,不得借調現役軍官、士官。但因業務需要而任職時間在一年以內,且於軍事無妨礙時,得由國防部陳轉行政院核予借調,並依隸屬由國防部或各司令部存記列管。其給與,由借調機關依規定配發之,借調期滿,應即返回原…
  4.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 第31條 國防部為應軍事需要,對借調及見學人員,得隨時召回,並終止借調或見學。
  5. 行政國軍編制內軍用車輛管理及處罰辦法 第21條 …以上之處罰,其副主官(含政戰)依主官懲度低一級處罰。三、私自借調車輛與其他單位使用或私自允許無照人員駕駛其車輛因而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者,其單位主官(管)及駕駛人員,視情節予以記過一次以上之處罰。四、私自將車輛駛出營區或發生…
  6. 行政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 第16-1條 教師依規定借調辦理留職停薪,於留職停薪期間符合前條規定者,得於屆滿六十五歲之日起五年內辦理退休。本條例施行後至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五月二日前,教師具有前項情形尚未辦理退休者,得於本條例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五月二十三日修正之條…
  7. 行政教育部組織法 第6條 …定辦理。前項駐外人員擔任駐外機構教育單位主管職務者,必要時得借調專科以上學校具教授資格者聘任之;每次聘任期間不得超過三年,期滿得再行借調。前項借調期間合計不得超過六年。
  8. 行政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 第2條 …,符合前款授課時數。前項申請,教師應經專任服務學校為之,教師借調他校滿三年以上者,得經原服務學校之校級教師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教評會)同意,由借調學校為之;無專任服務學校者,得擇一兼任服務學校為之。教師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
  9. 行政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 第3條 …時,其全時進修、研究或學術交流期間年資,最多採計一年。經核准借調,且於借調期間返校義務授課者,於申請升等時,其借調期間年資,最多採計二年。前項第一款教師以境外學校專任教師年資採計為送審教師資格年資者,境外學校應符合下列規…
  10. 行政大學系統組織及運作辦法 第5條 …開課及指導研究生,並得併計入教師基本授課時數。(二)於各學校借調,得不受義務返校授課規定之限制。(三)於各學校進行跨校合作研究。七、其他為達成大學系統發展及各學校整合之目標,於各學校之各項合作及整合事項。前項第三款相關作…
  11. 行政教育部設置國家講座辦法 第8條 …間屆滿後,繼續予以獎助至講座設置期限屆滿為止。三、依規定辦理借調,且其期限未超過二年者,自借調之次月起,停止獎助,並於借調期限屆滿後,繼續予以獎助至講座設置期限屆滿為止。四、於獎助期間就任大學校長者,自擔任校長之次月起,…
  12. 行政海外臺灣學校設立及輔導辦法 第22條 …長二年;商借教師於期間屆滿後,應回任原服務學校。同一教師辦理借調或商借期間合併計算不得逾八年。本辦法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二日修正施行前已借調之教師,於借調期間內,得重新依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辦理商借至原借調期間屆滿為止,不…
  13. 行政大陸地區臺商學校設立及輔導辦法 第28條 …於期間屆滿後,應回任原服務學校;同一教師辦理商借之期間,與其借調期間合併計算不得逾八年。商借期間,原服務學校應保留商借教師本職之職缺,按臺灣地區待遇福利支給之規定,支給商借教師薪資及各項福利津貼給與,並辦理商借教師參加公…
  14. 行政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條例 第16條 …。其他公立學校現任教師經任職學校同意及各該主管機關許可者,得借調至受託學校擔任編制內校長或教師,其期間總計不得逾三年,待遇及福利,由受託學校支給,借調期滿回任原學校,原學校應保留職缺。前項借調期間,受託學校應依學校教職員…
  15. 行政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 第25條 …一者,學校得聘任具合格專任運動教練證之人員為職務代理人:一、借調擔任國家培訓(代表)隊之教練。二、入選為國家培訓(代表)隊之選手。三、請假、留職停薪。四、停聘期間。各級學校依前項規定聘任之職務代理人,其遴選、敘薪事項依下…
  16. 行政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 第30條 …以服役情形作為成績考核之參考。但不發給考核獎金。專任運動教練借調擔任國家培訓(代表)隊之教練或入選為國家培訓(代表)隊之選手者,其借調或培訓期間,合於參加成績考核之規定者,應併同原學校在職人員列冊辦理,並以借調或培訓期間…
  17. 行政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 第20條 …求,並經任職學校同意及主管機關許可者,得自願在原學校留職停薪借調至偏遠地區學校擔任編制內教師,期間總計不得超過六年;其待遇及福利,依偏遠地區學校適用之規定,由其服務之偏遠地區學校支給;借調期滿回任原學校,原學校應保留職缺…
  18. 行政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施行細則 第12條 …教師,指在偏遠地區學校以外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不包括商調、借調或支援其他機關而實際未在該學校服務之教師。
  19. 行政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第34-1條 專任教育人員,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育嬰、侍親、進修、借調或其他情事,經服務之學校、機構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得辦理留職停薪。前項教育人員留職停薪之事由、核准程序、期限、次數、復職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20. 行政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 第4條 …定與業務有關。三、因專長、所授課程相關或業務特殊需要,依相關借調規定辦理借調。四、本人或配偶之直系血親尊親屬年滿六十五歲或重大傷病,且須侍奉。五、配偶或子女重大傷病須照護。六、配偶經服務之公私部門派赴國外執行政府工作、因…
  21. 行政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 第5條 …學位需要者,得再延長一年。六、教育人員依前條第三項第三款規定借調者,借調總年數合計不得超過八年。但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或學校有較嚴格之規定者,從其規定。教師申請留職停薪之期間,應以學期為單位。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22. 行政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 第10條 …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外,不得擔任受有待遇之專(兼)任職務:一、借調。二、因進修、研究需要,兼任受有待遇之相關協助教學或研究職務。三、配合政策奉派國外協助友邦工作。留職停薪人員於留職停薪期間,不得從事與留職停薪事由不符之情事…
  23. 行政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組織法 第7條 本學院得借調實任司法官擔任院長、主任秘書、教務組組長、學務組組長、導師職務。其借調應報請司法院或法務部同意後行之。
  24. 行政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 第3條 …了已達六個月者,得於學年度終了辦理另予成績考核。教師留職停薪借調至公立學校擔任編制內教師,由當學年度第二學期之最後服務學校就其借調期間及借調前後年資依本辦法辦理成績考核,依考核結果晉敘薪級及給予獎金;借調教師歸建後,由原…
  25. 行政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 第21條 教師留職停薪借調者,除借調至公立學校擔任編制內教師,應依第三條第六項規定辦理外,應於借調期滿歸建時,其借調期間及前後在校任教年資服務成績優良者,准予併計按學年度補辦成績考核。但不發給考核獎金。停聘教師經依規定復聘,在考核…
  26.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8條 …之六十五,教職員繳付百分之三十五。教職員依法令辦理留職停薪,借調至其他學校服務,且占該校職缺並依法令支薪者,其留職停薪期間之退撫基金費用撥繳事宜,由借調學校按其所核敘薪級,比照前項規定辦理。教職員具有本項施行後,依法令辦…
  27.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13條 …育人員任用條例與其修正施行前之相關法令、教師法及相關法律同意借調至公、民營事業機構、私立學校、財團法人、行政法人、行政院設立或指定處理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往來有關事務之機構或民間團體辦理留職停薪之年資,得於回任教職到職…
  28.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14條 …利息。教職員依前條第二項規定,申請補繳退撫基金費用本息時,自借調人員屆滿六十五歲之日起算,逾三個月後始申請者,應另加計利息。前條及前二項補繳退撫基金費用本息期限之計算,不因教職員離(免)職而中斷。教職員撥(補)繳退撫基金…
  29.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20條 …職員任職滿五年,且年滿六十五歲者,應辦理屆齡退休。教師依規定借調辦理留職停薪,除借調依法銓敘審定之公務人員外,於留職停薪期間符合前項規定,且無第二十五條第一項及第七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情形者,得於屆滿六十五歲之日起十年內辦理…
  30.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51條 …員於休職、停職、停聘或留職停薪期間死亡者,除其留職停薪期間係借調依法銓敘審定之公務人員外,其遺族或服務學校得依本條例規定,申辦撫卹。教師依規定借調辦理留職停薪至六十五歲前未回職復薪,於屆滿六十五歲之日起十年內死亡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