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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 12 頁- 行政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 第8條 雇主使勞工於室內作業場所(通風不充分之室內作業場所除外),從事臨時性之有機溶劑作業時,不受第六條第一款、第二款及前條第一款規定之限制,得免除設置各該條規定之設備。
- 行政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 第9條 …於周壁之二面以上或周壁面積之二分之一以上直接向大氣開放之室內作業場所,從事有機溶劑作業,得免除第六條第一款、第二款或第七條規定之設備。二、於室內作業場所或儲槽等之作業場所,從事有機溶劑作業,因有機溶劑蒸氣擴散面之廣泛不易…
- 行政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 第11條 …定之限制,得免除設置密閉設備或局部排氣裝置:(一)於儲槽等之作業場所或通風不充分之室內作業場所,從事臨時性之有機溶劑作業。(二)於室內作業場所(通風不充分之室內作業場所除外),從事有機溶劑作業,其作業時間短暫。(三)於經…
- 行政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 第13條 …直接向大氣開放。對未設空氣清淨裝置之局部排氣裝置(限設於室內作業場所者)或第十一條第三款第一目之排氣煙囪等設備,應使排出物不致回流至作業場所。
- 行政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 第14條 …置,應於作業時間內有效運轉,降低空氣中有機溶劑蒸氣濃度至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以下。
- 行政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 第18條 雇主使勞工從事有機溶劑作業時,對有機溶劑作業之室內作業場所及儲槽等之作業場所,實施通風設備運轉狀況、勞工作業情形、空氣流通效果及有機溶劑或其混存物使用情形等,應隨時確認並採取必要措施。
- 行政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 第22條 …條第二款未設置密閉設備、局部排氣裝置或整體換氣裝置之儲槽等之作業場所或通風不充分之室內作業場所,從事有機溶劑作業,其作業時間短暫。前項規定之輸氣管面罩,應具不使勞工吸入有機溶劑蒸氣之性能。
- 行政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 第23條 …第一款規定准許以整體換氣裝置代替密閉設備或局部排氣裝置之室內作業場所或儲槽等之作業場所,從事有機溶劑作業。二、於依第六條第二款、第三款之規定設置整體換氣裝置之儲槽等之作業場所,從事有機溶劑作業。三、於室內作業場所或儲槽等…
- 行政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63條 …,應有二捲以上鋼索留置於起伏裝置之捲胴上。五、使用於顯著高溫作業場所之固定式起重機,應採用鋼心鋼索。但於吊具下採設置遮熱板等方法,使溫度保持在攝氏一百五十度以下者,不在此限。前項第一款安全係數之計算,應含鋼索自重及鋼索通…
- 行政林場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6條 雇主對於集材及裝材作業場所之設施,依下列規定:一、索具及器具之放置應有定所。二、於集材、裝材及貯木場所,應清除所有妨礙勞工行動之雜物。三、集材機四週應設置穩實之扶手及人行道。四、於裝材場及貯木場應設置擋材等安全設施。
- 行政林場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52條 雇主對於林場作業區之環境衛生,依下列規定:一、各作業場所之配置,應注意環境衛生。二、應指定人員負責工作場所環境衛生之維護。三、工作站之四周,應有適當之排水設施。四、工作站與運材鐵道及公路,應保持安全距離,並與庫房、堆肥場…
- 行政林場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54條 雇主設置山區臨時性便坑,依下列規定:一、便坑之位置應距離作業場所至少二十公尺。二、便坑內應覆以砂、石灰、木屑或其他適當之物。三、便坑之深度減至○‧六公尺時,應以泥沙覆蓋,並不得再使用。
- 行政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 第10條 …有困難時,應採用不致使作業勞工之身體與其直接接觸之方法,且該作業場所應設置包圍型氣罩之局部排氣裝置;局部排氣裝置應置除塵裝置。八、為預防鈹等以外之乙類物質之漏洩及其暴露對勞工之影響,應就下列事項訂定必要之操作程序,並依該…
- 行政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 第11條 …有困難時,應採用不致使作業勞工之身體與其直接接觸之方法,且該作業場所應設置包圍型氣罩之局部排氣裝置。十三、為預防鈹等之粉塵、燻煙、霧滴之飛散致勞工遭受污染,應就下列事項訂定必要之操作程序,並依該程序實施作業:(一)將鈹等…
- 行政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 第13條 …將乙類物質投入容器、自容器取出或投入反應槽等之作業時,應於該作業場所設置可密閉各該物質之氣體、蒸氣或粉塵發生源之密閉設備或使用包圍型氣罩之局部排氣裝置。
- 行政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 第14條 …等投入容器、自容器取出或投入反應槽等之作業除外。)時,應於該作業場所設置可密閉鈹等之粉塵發生源之密閉設備或局部排氣裝置。
- 行政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 第15條 …有困難時,應採用不致使勞工之身體與其直接接觸之方法,且於各該作業場所設置包圍型氣罩之局部排氣裝置。
- 行政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 第16條 …散布有丙類第一種物質或丙類第三種物質之氣體、蒸氣或粉塵之室內作業場所,應於各該發生源設置密閉設備或局部排氣裝置。但設置該項設備顯有困難或為臨時性作業者,不在此限。依前項但書規定未設密閉設備或局部排氣裝置時,應設整體換氣裝…
- 行政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 第22條 雇主對於設置特定化學設備之室內作業場所及其建築物,應有二處以上直接通達地面之避難梯、斜坡道;僅能設置一處避難梯者,其另一部分得以滑梯、避難用梯、避難橋、救助袋或避難用升降梯等避難用具代替。前項規定之避難梯或斜坡道之一應置…
- 行政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 第24條 雇主對處置、使用乙類物質之作業場所(於乙類物質製造場所處置乙類物質者除外。)或製造、處置、使用丙類第二種物質、丙類第三種物質之作業場所及設置特定化學設備之室內作業場所之地板及牆壁,應以不浸透性材料構築,且應為易於用水清洗…
- 行政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 第31條 …一種物質或丁類物質發生漏洩致有危害勞工之虞時,應立即使勞工自作業場所避難。在未確認不危害勞工之前,雇主應於顯明易見之處,揭示「禁止進入」之標示。但在使用防護具及特定化學物質作業主管指導下搶救人命及處理現場之必要作業者,不…
- 行政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 第32條 雇主應禁止與作業無關人員進入下列作業場所,並標示於顯明易見之處。一、製造、處置或使用乙類物質或丙類物質之作業場所。二、設置特定化學設備之作業場所或設置特定化學設備之場所以外之場所中,處置或使用丙類第一種物質或丁類物質之合…
- 行政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 第34條 雇主對設置特定化學設備之作業場所,為因應丙類第一種物質及丁類物質之漏洩,應設搶救組織,並對有關人員實施急救、避難知識等訓練。
- 行政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 第35條 雇主應於製造、處置或使用乙類物質或丙類物質之作業場所以外之場所設置休息室。前項物質為粉狀時,其休息室應依下列規定:一、應於入口附近設置清潔用水或充分濕潤之墊席等,以清除附著於鞋底之附著物。二、入口處應置有衣服用刷。三、地…
- 行政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 第36條 …、沐浴、漱口、更衣及洗衣等設備。但丙類第一種物質或丁類物質之作業場所並應設置緊急沖淋設備。
- 行政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 第40條 雇主應禁止勞工在特定化學物質作業場所吸菸或飲食,且應將其意旨揭示於該作業場所之顯明易見之處。
- 行政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 第43條 …。一、將吹噴用石綿等投入容器或自該容器取出或從事混合石綿等之作業場所應於與吹噴作業場所隔離之作業室內實施。二、使從事吹噴作業勞工使用輸氣管面罩或空氣呼吸器及防護衣。
- 行政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 第44條 …或自該容器取出之作業。四、粉狀石綿等之混合作業。雇主應於前項作業場所設置收容石綿等之切屑所必要之有蓋容器。
- 行政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 第46條 …依下列規定:一、供燻蒸之倉庫、貨櫃、船艙等場所(以下簡稱燻蒸作業場所。)空氣中溴甲烷等濃度之測定,應可於各該場所外操作者。二、投藥應於燻蒸作業場所外實施。但從事燻蒸作業之勞工佩戴適當之輸氣管面罩、空氣呼吸器或隔離式防毒面…
- 行政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 第50條 雇主對製造、處置或使用特定化學物質之作業場所,應依下列規定置備與同一工作時間作業勞工人數相同數量以上之適當必要防護具,並保持其性能及清潔,使勞工確實使用。一、為防止勞工於該作業場所吸入該物質之氣體、蒸氣或粉塵引起之健康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