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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 20 頁- 行政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 第18條 事業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一、未依第五條第二項規定,就解僱計畫書內容進行協商。二、違反第六條第一項規定,拒絕指派協商代表或未通知事業單位內涉及大量解僱部門之勞工推選勞方代表。三、違反第…
- 行政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 第19條 事業單位違反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拒絕提出說明或未提供財務報表及相關資料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令其提供,屆期未提供者,按次連續處罰至提供為止。
- 行政工會法施行細則 第2條 …設立會計單位,並有設帳計算盈虧損。本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所稱事業單位,指僱用勞工從事工作之機構、法人或團體。
- 行政工會法施行細則 第6條 …或其他通用字典中所列有之文字為限。企業工會名稱,應標明廠場、事業單位、關係企業或金融控股公司名稱。產業工會、職業工會與工會聯合組織名稱,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應標明組織區域及屬性。
- 行政工會法施行細則 第8條 …聯絡方式,並載明工會理事長住居所。企業工會會址,應設於廠場、事業單位、關係企業、金融控股公司或其子公司所在地之行政區域內。產業工會及職業工會之會址,應設於組織區域範圍內。工會聯合組織,應於會員名冊中記載會員工會名稱、會址…
- 行政勞資爭議仲裁辦法 第8條 …曾任或現任下列職務之一,五年以上:(一)僱用勞工五十人以上之事業單位,代表雇主處理勞工事務之經理級以上相當職務。(二)直轄市、縣(市)以上勞、雇團體或民間中介團體之理事、監事或相當職務者。
- 行政勞資爭議仲裁辦法 第9條 …曾任或現任下列職務之一,十年以上:(一)僱用勞工五十人以上之事業單位,代表雇主處理勞工事務之經理級以上相當職務。(二)直轄市、縣(市)以上勞、雇團體或民間中介團體之理事、監事或相當職務者。
- 行政勞資爭議調解辦法 第4條 …或雇主團體理事、監事或專任會務工作五年以上者。五、曾任或現任事業單位管理職五年以上者。六、符合第十三條所定調解人資格者。七、符合勞資爭議仲裁委員資格者。
- 行政勞資爭議調解辦法 第23條 調解人、調解委員為調查事實而有使當事人、相關人員或事業單位提出說明之必要時,應由地方主管機關事先以書面通知之。調解人、受指派之調解委員為調查事實而有進入相關事業單位訪查之必要時,應事先取得地方主管機關之書面同意,並於進行…
- 行政勞資爭議調解辦法 第24條 …、未經地方主管機關依前條第一項規定通知,命當事人、相關人員或事業單位提出說明。四、未經地方主管機關依前條第二項事先同意,進入相關事業單位訪查。五、其他違反調解倫理之行為。調解委員及調解人,有前項所定行為之一,且經地方主管…
- 行政勞資會議實施辦法 第2條 事業單位應依本辦法規定舉辦勞資會議;其事業場所勞工人數在三十人以上者,亦應分別舉辦之,其運作及勞資會議代表之選舉,準用本辦法所定事業單位之相關規定。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在三人以下者,勞雇雙方為勞資會議當然代表,不受第三條、第…
- 行政勞資會議實施辦法 第3條 勞資會議由勞資雙方同數代表組成,其代表人數視事業單位人數多寡各為二人至十五人。但事業單位人數在一百人以上者,各不得少於五人。勞資會議勞方代表得按事業場所、部門或勞工工作性質之人數多寡分配,並分別選舉之。
- 行政勞資會議實施辦法 第4條 勞資會議之資方代表,由事業單位於資方代表任期屆滿前三十日就熟悉業務、勞工情形之人指派之。
- 行政勞資會議實施辦法 第5條 勞資會議之勞方代表,事業單位有結合同一事業單位勞工組織之企業工會者,於該工會會員或會員代表大會選舉之;事業場所有結合同一廠場勞工組織之企業工會者,由該工會會員或會員代表大會選舉之。事業單位無前項工會者,得依下列方式之一辦…
- 行政勞資會議實施辦法 第6條 事業單位單一性別勞工人數逾勞工人數二分之一者,其當選勞方代表名額不得少於勞方應選出代表總額三分之一。勞資會議勞方代表之候補代表名額不得超過應選出代表總額。勞資會議勞方代表出缺時,由候補代表遞補之;其遞補順序不受第一項規定…
- 行政勞資會議實施辦法 第10條 …者,不在此限。勞方候補代表之遞補順序,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事業單位依第三條第二項辦理勞資會議勞方代表分別選舉者,以該分別選舉所產生遞補名單之遞補代表遞補之。二、未辦理分別選舉者,遞補名單應依選舉所得票數排定之遞補順序遞…
- 行政勞資會議實施辦法 第11條 勞資會議代表選派完成後,事業單位應將勞資會議代表及勞方代表候補名單於十五日內報請當地主管機關備查;遞補、補選、改派或調減時,亦同。
- 行政勞資會議實施辦法 第17條 勞資會議議事事務,由事業單位指定人員辦理之。
- 行政勞資會議實施辦法 第20條 勞資會議開會通知,事業單位應於會議七日前發出,會議之提案應於會議三日前分送各代表。
- 行政勞資會議實施辦法 第22條 勞資會議之決議,應由事業單位分送工會及有關部門辦理。勞資雙方應本於誠實信用原則履行前項決議,有情事變更或窒礙難行時,得提交下次會議復議。
- 行政勞資會議實施辦法 第23條 勞資會議之運作及代表選舉費用,應由事業單位負擔。
- 行政勞工保險被保險人退保後罹患職業病者請領職業災害保險失能給付辦法 第2條 …。二、職業病診斷書。三、過去工作期間之工作環境檢測資料。但原事業單位已關廠歇業,無法提出者,應檢附一年以上相關疾病之就醫紀錄及健康檢查資料,必要時提供相關病理切片報告。前項第二款所定之職業病診斷書,應由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3條 本條例所稱勞工、雇主、事業單位、勞動契約、工資及平均工資之定義,依勞動基準法第二條規定。
-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8條 …條例施行前已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於本條例施行後仍服務於同一事業單位者,得選擇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規定。但於離職後再受僱時,應適用本條例之退休金制度。公營事業於本條例施行後移轉民營,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者繼續留用,得…
-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8-1條 …分之日。前項所定人員於各該修正條文施行前已受僱且仍服務於同一事業單位者,於適用本條例之日起六個月內,得以書面向雇主表明選擇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規定。依前項規定向雇主表明選擇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規定者,不得再變…
-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9條 …者,應於選擇適用之日起十五日內申報。三、本條例施行後新成立之事業單位,應於成立之日起十五日內申報。
-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11條 …例施行前已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於本條例施行後,仍服務於同一事業單位而選擇適用本條例之退休金制度者,其適用本條例前之工作年資,應予保留。前項保留之工作年資,於勞動契約依勞動基準法第十一條、第十三條但書、第十四條、第二十條…
-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19條 …繳及收取之退休金數額,由勞保局繕具繳款單於次月二十五日前寄送事業單位,雇主應於再次月底前繳納。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者,由雇主向其收取後,連同雇主負擔部分,向勞保局繳納。其退休金之提繳,自申報自願提繳之日起至離職或申報停繳之…
-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35條 事業單位僱用勞工人數二百人以上,經工會同意,或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為以書面選擇投保年金保險之勞工,投保符合保險法規定之年金保險。前項選擇投保年金保險之勞工,雇主得不依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為其提繳勞工退休金。第一項所…
-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35-2條 實施年金保險之事業單位內適用本條例之勞工,得以一年一次為限,變更原適用之退休金制度,改為參加個人退休金專戶或年金保險,原已提存之退休金或年金保險費,繼續留存。雇主應於勞工書面選擇變更之日起十五日內,檢附申請書向勞保局及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