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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燃氣熱水器及其配管安裝標準 第5條 …上│├───────────┼────────────┤│16.1以下│600以上│├───────────┼────────────┤│24.2以下│900以上│└───────────┴────────────┘(二…
  2. 行政燃氣熱水器及其配管安裝標準 第6條 (刪除)。
  3. 行政燃氣熱水器及其配管安裝標準 第7條 …─────────┼───┼───┼───┼───┤│11.6以下│-│45│45│45│├───────────┼───┼───┼───┼───┤│超過11.6,70以下│-│150│150│150││││【45】│【…
  4. 行政燃氣熱水器及其配管安裝標準 第8條 …─────┼───┼───┼───┼───┤│垂直面全方向│600│150│150│150│││以上│以上│以上│以上│└───────────┴───┴───┴───┴───┘(四)排氣管頂罩與周圍可燃物之距離符合下表…
  5. 行政燃氣熱水器及其配管安裝標準 第9條 …───┼────┼────┼────┤│距離(單位:公厘)│600│150│150│150以上│└─────────┴────┴────┴────┴────┘
  6.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6條 國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移民署應禁止其出國:一、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經宣告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或緩刑者,不在此限。二、通緝中。三、因案經司法或軍法機關限制出國。四、有事實足認有妨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
  7.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16條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因僑居地區之特殊狀況,必須在臺灣地區居留或定居者,由主管機關就特定國家、地區訂定居留或定居辦法,報請行政院核定,不受第九條及第十條規定之限制。本法施行前已入國之泰國、緬甸或印尼地區無國籍人民及臺灣地區…
  8.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26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於事實發生之翌日起算三十日內,向移民署申請居留,經許可者,核發外僑居留證:一、喪失我國國籍,尚未取得外國國籍。二、喪失原國籍,尚未取得我國國籍。三、在我國出生之外國人,出生時其父或母持有外僑居留證或外…
  9.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36條 外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移民署應強制驅逐出國:一、違反第四條第一項規定,未經查驗入國。二、違反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未經許可臨時入國。外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移民署得強制驅逐出國,或限令其於十日內出國,逾限令出國期限仍未出…
  10.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38-6條 移民署為暫予收容處分、收容替代處分及強制驅逐出國處分時,應以受處分人理解之語文作成書面通知,附記處分理由及不服處分提起救濟之方法、期間、受理機關等相關規定;並應聯繫當事人原籍國駐華使領館、授權機構或通知其在臺指定之親友,…
  11.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46條 (刪除)
  12.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56條 移民業務機構得經營下列各款移民業務:一、代辦居留、定居、永久居留或歸化業務。二、代辦非觀光旅遊之停留簽證業務。三、與投資移民有關之移民基金業務,並以保護移民者權益所必須者為限。四、其他與移民有關之諮詢業務。移民業務機構辦…
  13.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60條 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者,對於受媒合雙方當事人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應善盡查證及保密之義務,並於經雙方當事人書面同意後,完整且對等提供對方。前項所稱書面,應以受媒合當事人居住國之官方語言作成。
  14.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61條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九月二十六日前合法設立且營業項目有婚姻媒合業登記之公司或商號,自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三十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屆滿一年之日起,不得再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
  15.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62條 任何人不得以國籍、種族、膚色、階級、出生地等因素,對居住於臺灣地區之人民為歧視之行為。因前項歧視致權利受不法侵害者,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外,得依其受侵害情況,向主管機關申訴。前項申訴之要件、程序及審議小組之組成等事項,由…
  16.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63條 移民署執行職務人員為辦理入出國查驗,調查受理之申請案件,並查察非法入出國、逾期停留、居留,從事與許可原因不符之活動或工作及強制驅逐出國案件,得行使本章所定之職權。前項職權行使之對象,包含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
  17.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64條 移民署執行職務人員於入出國(境)查驗時,有事實足認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暫時將其留置於勤務處所,進行調查:一、所持護照或其他入出國(境)證件顯係無效、不法取得、偽造、變造、冒用或持冒用身分申請。二、拒絕接受查驗或嚴重…
  18.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65條 移民署受理下列申請案件時,得於受理申請當時或擇期與申請人面談。必要時,得委由有關機關(構)辦理:一、外國人在臺灣地區申請停留、居留或永久居留。二、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申請在臺灣地區停留、居留或…
  19.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66條 移民署為調查當事人違反本法之事實及證據,得以書面通知相關之人至指定處所接受詢問。通知書應記載詢問目的、時間、地點、負責詢問之人員姓名、得否委託他人到場及不到場所生之效果。依前項規定受通知之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到場。第一…
  20.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67條 移民署執行職務人員於執行查察職務時,得進入相關之營業處所、交通工具或公共場所,並得對下列各款之人查證其身分:一、有事實足認其係逾期停留、居留或得強制出國。二、有相當理由足認有第七十三條或第七十四條所定行為,或有該行為之虞…
  21.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68條 移民署執行職務人員依前條規定查證身分,得採行下列必要措施:一、攔停人、車、船或其他交通工具。二、詢問姓名、出生年月日、國籍、入出國資料、住(居)所、在臺灣地區停留或居留期限及相關身分證件編號。三、令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四、…
  22.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69條 移民署執行職務人員依第六十七條規定實施查證,應於現場為之。但經受查證人同意,或於現場為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將其帶往勤務處所:一、無從確定身分。二、對受查證人將有不利影響。三、妨礙交通、安寧。四、所持護照或其他入出國證件…
  23.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76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一、公司或商號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二、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而要求或期約報酬。
  24.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86條 代辦移民業務之公司散布、播送或刊登經審閱確認之移民業務廣告,而未載明註冊登記證字號及移民廣告審閱確認字號或核定字號者,移民署應予警告並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勒令歇業。依第五十五條第一項但書規定經營移民業務者,違反前項規…
  25.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96條 本法施行細則,由主管機關定之。
  26.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施行細則 第6條 已入國者,得以書面委託他人或移民業務機構代辦申請居留、變更居留原因、延期居留、永久居留或定居事項。前項申請案件,由法定代理人辦理者,免檢附書面委託文件。
  27.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施行細則 第16條 外交部及駐外使領館、代表處或辦事處(以下簡稱駐外館處)應在依本法第二十五條第九項規定之配額內核發居留簽證。
  28.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施行細則 第26條 主管機關應蒐集、編印包括移居國或地區之地理環境、社會背景、政治、法律、經濟、文教、人力需求及移民資格條件等資訊,提供有意移民者參考。主管機關得委託有關機構、學校或團體辦理移民之規劃、諮詢、講習或提供語文及技能訓練,以利有…
  29.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施行細則 第36條 移民署得選定適當之人、機關或機構為鑑定。
  30. 行政爆竹煙火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6條 依本條例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辦理封存之程序如下:一、核對輸入之一般爆竹煙火與型式認可證書記載內容是否相符。二、核對進口報單與申請輸入許可相關文件記載事項是否相符。三、確認儲存場所為合格者,且與申請輸入許可相關文件記載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