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機關」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6,000+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198 / 200 頁
  1. 行政固定污染源管理資訊公開及工商機密審查辦法 第4條 各級主管機關得於每年一月及七月月底前公開前六個月公私場所、環境工程技師、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下列查核、處分個別及統計資訊:一、公私場所名稱、管制編號、地址、違反法令、違反事實內容、處分金額。二、環境工…
  2. 行政固定污染源管理資訊公開及工商機密審查辦法 第5條 …文件後七日內,提出符合下列要件之證明文件,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以下簡稱審核機關)申請保密:一、非一般涉及該類資訊之人所知者。二、因其秘密性而具有實際或潛在之經濟價值者。三、所有人已採取合理之保密措施者。公私場所依…
  3. 行政固定污染源管理資訊公開及工商機密審查辦法 第7條 各級主管機關及公私場所依本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三十五條規定將資訊公開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網站時,應依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格式辦理。
  4. 行政固定污染源管理資訊公開及工商機密審查辦法 第8條 …條應公開之核准(定)文件者,應於本辦法發布日起六個月內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網站公開最近一次核准(定)文件。前項核准(定)文件涉及工商機密者,公私場所應於本辦法發布日起六個月內提出符合第五條第一項規定之證明文件,向審核機關申…
  5. 行政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2條 …所稱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指物質經使用後易致空氣污染,且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公告者。
  6. 行政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3條 …污染之物質,應填具申請表,並檢具下列文件,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使用許可證:一、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登記或營運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二、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名稱、成分及用量。三、生產製程流程圖說明及產製期程。四…
  7. 行政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4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受理使用許可證申請資料後,應於五日內進行申請資料完整性審查並通知公私場所繳納審查費,並應於完成繳費翌日起三十日內完成審查。經審查符合規定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於完成審查後十四日內通知公私場…
  8. 行政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5條 …制措施與設備之名稱、型式、處理容量及操作條件。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記載之事項。
  9. 行政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7條 …異動,得於事實發生後六十日內檢具證明文件,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換發或補發。未依前項規定辦理者,應於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知後十日內檢具證明文件,申請換發或補發。
  10. 行政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8條 …請表,並檢具下列文件,依本法第三十條規定,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展延使用許可證:一、使用許可證核定期間內之使用紀錄。二、一年內最近一次空氣污染物排放檢測報告。三、必要使用該物質之證明文件。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11. 行政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9條 …許可證核定之物質以自用為限,不得轉讓。但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
  12. 行政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10條 …證者,其每月使用量應作成紀錄,保存六年備查。前項紀錄應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電子網路傳輸方式,於每年一月、四月、七月及十月底前,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前季易致空氣污染物之物質使用量之紀錄資料。
  13. 行政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11條 申請許可證所檢具之文件有虛偽不實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駁回其申請或撤銷其使用許可證。
  14. 行政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12條 …第六條、第七條第二項、第九條或第十條規定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本法第六十四條第二款規定辦理;具有本法第九十六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七款情形之一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除得令其停工或停業,必要時,並得廢止其使用許…
  15. 行政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13條 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於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前已使用該物質者,應自公告日起二年內,依本辦法取得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使用許可證。
  16. 行政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 第2條 本準則適用於主管機關執行未經排放管道排放空氣污染物之空氣污染行為管制。
  17. 行政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 第3條 主管機關執行空氣污染行為管制之判定位置,應於廠房外、周界或周界外,並能明確判定污染物係由受稽查污染源所逸散。
  18. 行政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 第4條 主管機關執行空氣污染行為管制時,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判定粒狀污染物逸散行為時,應以目視確認明顯可見粒狀污染物排放,倘其逸散之廢氣含有水蒸氣,應於稽查紀錄中敘明執行判定時排除水蒸氣干擾之情形。二、判定異味污染物污染行為時,…
  19. 行政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 第5條 主管機關執行空氣污染行為管制時,應填載稽查工作紀錄表,其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一、公私場所名稱、負責人或行為人之姓名。二、污染源名稱及位置。三、稽查時間。四、稽查判定位置及與污染發生源位置之相關性。五、發生污染行為之具體事…
  20. 行政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 第6條 主管機關執行本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行為管制時,除確認污染源有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或他人財物外,並應確認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二、雖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但廢氣未完全有…
  21. 行政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 第7條 主管機關執行本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行為管制時,除確認污染源有引起塵土飛揚或污染空氣行為外,並應確認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施工區、施工道路、運輸道路或工地出入口未有效灑水或清掃。二、施工區周界未設置有效防止粒狀物質飛…
  22. 行政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 第8條 主管機關執行本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四款之行為管制時,除確認污染源有產生異味污染物或有毒氣體外,並應確認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未裝置異味污染物或有毒氣體收集及處理設備。二、雖裝置異味污染物或有毒氣體收集及處理設備…
  23. 行政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 第9條 主管機關執行本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第五款之行為管制時,除確認污染源有散布油煙或產生異味污染物之行為外,並應確認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未裝置油煙或異味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二、雖裝置收集及處理設備,但油煙或異味污染物未被完…
  24. 行政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 第10條 主管機關執行礦物、土石或其他粒狀物之堆置場之空氣污染行為管制時,除確認污染源有明顯粒狀污染物逸散於空氣中外,並應確認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未設置有效防止粒狀物質飛散之密閉式堆置場。二、未設置有效防止粒狀物質飛散之灑水系…
  25. 行政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 第11條 主管機關執行管制礦物、土石或其他粒狀物質輸送系統之空氣污染行為時,除應確認污染源有明顯粒狀污染物逸散於空氣中外,並應確認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未設置有效防止粒狀物質飛散之密閉輸送系統。二、開放式之輸送系統,未設置有效防…
  26. 行政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 第12條 主管機關執行空氣污染行為管制,於必要時,得會同陳情人或污染源附近之居民為之。
  27. 行政空氣污染防制法 第2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巿)政府。
  28. 行政空氣污染防制法 第4條 各級主管機關得指定或委託(任)專責機關(構),辦理空氣污染訓練及防制之有關事宜。
  29. 行政空氣污染防制法 第5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視土地用途對於空氣品質之需求或空氣品質狀況劃定直轄市、縣(市)各級防制區並公告之。前項防制區分為下列三級:一、一級防制區:國家公園及自然保護(育)區等依法劃定之區域。二、二級防制區:一級防制區外,符合空氣品…
  30. 行政空氣污染防制法 第6條 …放率控制技術及既存固定污染源應削減污染物排放量之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